沈先生走了,平靜的走了。他的離世,無疑是中國法學的損失。我雖然只是沈先生的“未及門”弟子——甚至可能連這也算不上,但他卻是我步入法學的引路人,他的作品使我終生受益,他是我心中的普羅米修斯。
1982年上半年,剛剛畢業留校的我參加了教育部辦的“法學概論師資培訓班”接受培訓,在那里有幸聆聽了沈老師的講課,其后沈老師的著作就成了我案頭的必備物。
沈老師的作品中對我影響最大的其實不是他的教材——不必避諱,由于時代的限制,他的教材中有一些是維辛斯基的東西,這當然不是他的錯——而是他的譯著。
對我影響最早、最大的一本書是馬里旦的《人和國家》(霍宗彥譯,商務印書館1964年版,內部讀物),那是我在讀大學時就讀過的,留校后又一再拜讀,它真正開啟了我的心靈,使我得以能重新認識人與國家的關系,原本腦海中的國家主義受到清算,在人與國家的關系上確立了人本主義或曰自由主義的根基。那時學校為了保護知識產權,不讓全本復印,我分三次借出來復印裝訂成冊。從此,馬里旦的名言“國家是為人服務的,人為國家服務是政治的敗壞”遂成為我的座右銘。我在與胡玉鴻教授的交談中透露過對此書的熱愛,去年,玉鴻教授大度地割愛,將它收藏的一本贈與我。熟讀這本書不知幾年后我才知道,霍宗彥者,沈宗靈也!那真是個奇怪的年代,譯者不能署真名,只能隱姓埋名!
我受惠的沈先生的第二本譯著是龐德的《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這本書是我了解法律社會學的主要著作,它是我反復閱讀的經典,并且在我的文章中多次引用,相信它也是在80、90年代引用率最高的幾本西方法理學譯作之一。
我受惠的沈先生的第三本譯著是凱爾森的《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這是我最喜歡的規范法學著作。我常常對學生講,凱爾森的這本書,其實完全可以拿來作中國大學的法理學教材,不用改動。這本書奠定了我對形式法治的信仰,我將它選作“西方法理學”課程的主要參考書,作為《法學名著選讀》課的必讀書。
這樣,我對法理的基本思考的四個主要部分中的三個——政治法理學、社會法理學、規范法理學(另一個是價值法學)——都受惠于沈老師的譯著。我作為外語的“跛腳鴨”,在中國研究法理學全仗沈老師這樣的譯家為梯,沒有他(們)的譯介,一切都無從談起。在這個意義上,沈老師也是我的“授業恩師”——這不是攀高枝,而是知恩。
大恩不言謝,現在沈老師走了,唯有祝沈老師一路走好!
沈宗靈先生永垂不朽!
周永坤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