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界還沒從蔡定劍教授逝世的陰霾中走出來,又一位我們非常熟悉的著名學者——陳桂明教授離我們遠去了。
陳桂明教授生前所有的光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法學期刊研究會會長、第二屆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中國法學》雜志總編輯,在11月27日10點58分這一刻索然無味,黯然失色。
與生命相比,其他的一切還有什么意義?年僅49歲,離50歲差一點點,多么正當年的年齡,卻英年早逝,令人惋惜和哀嘆。他那在任何場合都從容淡定的神態,他那經常嘴角向上輕翹的微笑,永遠地從我們身邊消逝了,他匆匆的離去,讓每一個熟悉他的人心里都彌漫著“要好好活著”的憂傷。
全國首位民訴法博士
陳桂明教授出生于江蘇省海安縣,1984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同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1991年獲法學博士學位,成為全國第一個民事訴訟法學博士。1996年被破格晉升為教授,2000年遴選為博士生導師。
除了在高校擔任教職之外,他還擔任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期刊研究會會長、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等學術職務以及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院校的兼職教授。對于諸多兼職,陳桂明教授曾坦言“壓力很大,苦在其中,也樂在其中”。
他認為作為一名法律學者,適當做一些與專業相關的社會工作,是自己教學與研究工作的必要延伸,不僅對本職工作有益,同時也是自己的社會責任所在,但他的心愿是只做與自己學術相關的兼職和社會活動,并希望早日能夠做一名純粹的學者,以便有更多精力做好自己真正熱愛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因為唯有學術能讓他興奮,讓他自信,讓他有成就感。
陳桂明教授的學術成就得到了學界的廣泛贊譽,獲得了眾多榮譽。例如,1997年獲全國第二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成果(專著類)一等獎、1997年首批入選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計劃、1999年第二屆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2002年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等。
他在民事訴訟法、證據法、仲裁法、公證法、司法制度等研究領域取得了豐碩的學術成果,為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理論與實踐的發展作出了重大的貢獻。他一生著作頗豐,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百余篇,出版論著十余部。
他的學術思想,推動了中國民訴法現代化、法治化的進程,對民事訴訟法學這一應用性學科的深入發展,作出了杰出的貢獻。例如,他強調民事訴訟法學應當重視三種“對接”:程序法與實體法之間的對接、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對接、中外法學之間的對接。這三個“對接”是他的學術方向,也是他的學術倡導,他認為民事訴訟法學能否有理論突破、能否真正繁榮,都取決于這三種“對接”。如今,這三者之間的“對接”已經成了共識。
辦學術期刊的“老人”
在自己取得豐碩學術成果的同時,陳桂明教授還為我國學術事業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在他逝世之前,當他得知我國學術期刊影響力評價的權威機構之一——萬方數據的統計數據表明,在2009種社會期刊中,《中國法學》的影響因子排名第6,名列法學類第1名,感到非常的開心和欣慰。
《中國法學》副總編李仕春告訴記者,在他逝世之后,另一家權威機構——中國知網的統計數據也出來了,在2417種社會科學期刊中,《中國法學》的影響因子僅次于《經濟研究》、《會計研究》,名列第三。可以說,陳桂明教授及其所珍愛的《中國法學》為法學界、法學期刊界爭得了應有的榮譽和地位。
陳桂明教授自2004年底調任《中國法學》雜志總編輯以來,一直主張《中國法學》所刊發的文章應當高度關注我國法治建設中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反對無病呻吟、小題大做;他始終強調《中國法學》的學術性、注重學術規范,因此他一直主張開展學術批評與爭鳴,主張政治問題學術化、實踐問題理論化,反對學術問題政治化;他極力反對“人情稿”、“金錢稿”,主張通過設置科學合理的選稿用稿程序來保證稿件的質量,因此他不顧一些人的質疑而竭力建立并嚴格實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專家匿名評審制度;他認為《中國法學》不僅要養學派,而且要出大家,因此他積極呵護、扶持年輕人的成長,刊發了不少名不見經傳的學術新人甚至是在讀博士生的文章。
關于辦刊,陳桂明教授曾作過精辟地概括:大題、大作、大師、大氣。“大題”表示選題要宏觀,應當是事關法學理論和法治建設實踐的重大學術問題;“大師”表示要以大師級學者的論文來引領和代表刊物的學術水平;“大作”表示論文要求高質量,要有創新,“看稿子不看人”;而“大氣”則是對期刊形式風格的追求,論文要符合刊物的學術風格。
“四大”歸結為“一大”,就是“學術為大,一切為了學術”。
據了解,其實陳桂明教授辦刊可算“老人”了,1980年代在中國政法大學就讀碩士研究生期間,他就創辦了《研究生法學》并擔任了第一任主編。此刊一出,有聲有色,在法學院校中產生很好的影響,帶動了不少法學院校學生自己辦學術刊物。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評價說,陳桂明教授對于青年學者和學生關懷備至,只要是有利于青年學者發展的事情,他都盡力去做。他對具有學術潛質的年輕人充滿著關懷,我常聽說,一些素不相識的年輕學者把論文寄來請陳老師修改,他總是很認真地閱讀并提出修改意見,耐心地進行指導幫助。在陳老師擔任《中國法學》總編輯期間,培育了不少優秀的年輕學者。
無法忘卻的懷念
陳桂明教授生前好友、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導師、訴訟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樊崇義說,他聽聞陳桂明去世的消息時感到非常惋惜,心情為此非常低落。
與陳桂明教授名字相仿的劉桂明在悲痛中回憶了他們之間的“美麗誤會”:1997年11月,中國法學會訴訟法研究會年會在深圳召開,在開幕式上宣布由中國法學會授予的“全國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獲獎者名單,其中獲得一等獎是陳桂明教授。不料,主持人將獲獎者“陳桂明”念成了“劉桂明”。旁邊有人立即告訴主持人是“陳桂明”,主持人當即作了更正。但是,按照議程請獲獎者代表上臺發表獲獎感言時,主持人又將“陳桂明”讀成了“劉桂明”。頓時,會場發出了又一陣善意而熱烈的笑聲和掌聲。對當時令人捧腹的一幕,劉桂明至今記憶猶新。
他說:“當時,陳桂明教授就坐在我旁邊。我笑著對他說:‘多謝老兄!因為你的獲獎讓我出了大名。’他當即反駁道:‘之所以將我的名字念成了你的名字,說明主持人只知道劉桂明而不知道陳桂明。可見,還是你的名氣大喲!’”談起此事,劉桂明噓唏不已:“我和他之間的美麗而有趣的誤會已經成了難忘的記憶,再也無法重現了。”
韓大元教授說:“在擔任人民大學法學院人才遴選工作委員會主任期間,他認真對待每個申請到人大法學院工作的學者,對每一份申請材料都進行客觀判斷。有些申請者因為學院學科發展等原因不能留在法學院,他都親自回信答復,坦誠地與申請者進行交流,讓所有申請者都感到心情愉快,將人大法學院尊重人才的理念傳遞給每一位申請者。”
陳桂明教授是一個具有獨立學術思想的學者,無論是從事學術研究還是參與立法,他都能以獨立的學術立場為出發點,不說違背學術理性的話。陳桂明教授是一個非常低調的人,無論在學術上、生活上都從不張揚,保持著學者的風格。在日常生活和待人接物中,他始終以坦誠的態度與大家交流,與他交往都能感受到心情舒暢。他在任何人面前都能夠真實地交換想法。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志銘對記者說,“桂明是我學業和生活上的良師益友。他通達理性,是一個極具進取心和責任感的人。盡管生命無常,但他卻以自己的努力演繹了生命恒久的價值,他是一名優秀的學者、出色的編者,是一名有號召力和影響力的學術活動組織者。往事歷歷,我懷念他!”
作為志同道合的好友,社科院法學所張廣興感到無比痛心和惋惜,“桂明年紀輕輕地就走了。走得讓人心痛,因為我們少了一個兄弟;走得讓他自己遺憾,因為他還想要做好多的事;走得有些不負責任,因為他的家小失去了支撐。他的離去也讓我們再一次覺悟了活的意義,我們要快樂地活著,為了自己,也為了我們愛的人和愛我們的人。”
《告慰》
□孫穎(陳桂明教授妻子,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
我們直面命運的挑戰
選擇堅強
我們共赴疾病的征程
尋覓良方
災難讓我們之間加倍珍惜
溫馨甜蜜
星輝指引心靈的家園,宇宙的真諦
坦然無懼
我們共唱生命的贊歌
音符緩緩流進心窩
我們共度十九個春夏秋冬
花香裊裊圍繞你我
無法拒絕命運的安排
心中不舍
來生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