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學家、民主戰士張志讓先生,1938年12月2日隨同郭沫若同志率領的第三廳工作人員從武漢經長沙、衡陽輾轉來到桂林。當時,他是第三廳第五處第二科科長和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設計委員會委員。曾是救國會“七君子”被捕案的首席辯護律師,蔣介石廬山談話會的參加者,赫赫有名的大律師。 張先生旅桂期間,先住在桂林行營政治部宿舍,后搬至桂林青年會宿舍20號。張先生生活十分儉樸,幾套褪了色而且補了又補的學生裝,行裝簡便,全部裝進去也只有一小箱子,很不像一位大學教授的裝束,張先生入桂前是復旦大學教授兼法學院長,夏天不穿襪子,光腳丫,他曾自我嘲笑,說自己是學時髦女子夏天穿高跟鞋不套襪子。平時青菜白開水下飯,偶爾清水面條充饑,遇上三朋四友來了,也只加個把菜,算是好生活了。然而,當時他的收入是不少的,既是《國民公論》、《文摘》、文化供應社等雜志的編輯,又被聘為廣西省府顧問兼廣西大學教授,還為各報刊雜志撰稿,收入夠多的了。然而,他自奉儉樸,敝衣菲食,對于朋友卻非常慷慨,只要向他求援,總是有求必應,從不吝惜,如經濟上有困難的朋友或青年向他借錢,他從不二話,拉出抽屜,取出一兩張匯票,叫他自己去取就是了。 張先生個人生活嚴肅,注意小節。當時,他已是44歲的人了,還沒有成親。朋友們出于關心,想給他介紹個對象,陳此生、胡愈之等同志都非常熱心此事,為他物色了一位女子,是兩廣監察使李先生的侄女,人長得很標致秀麗,征求他的意見時,他笑而不答,既不拒絕也不表態,朋友們以為他同意了,到后來雙方見面時,張先生托辭不去。朋友們猜想大概他是獨身主義的了。其實不然,時隔23年之后, 1963年他同何稚芬同志結了婚。那時,他已是古稀之年了,可說他是晚婚的“楷模”。 張先生主張民主,實施憲政,反對國民黨反動派一黨獨裁統治。他在旅桂期間,先后在《國民公論》、《建設研究》、《文摘》、《救亡日報》《廣西日報》等報刊雜志上,發表了大量的文章和著作,從各個不同的角度闡述人民抗戰、迅速實施憲政的必要性與緊迫性,揭露國民黨反動派的政治腐敗。1940年2月,延安各界人民成立了憲政促進會,桂林各界民眾為了響應延安的號召,于同年5月20日在桂林樂群社正式成立了廣西憲政協進會。為了避免國民黨頑固派的攻擊,特把“促進”改為“協進”,以區別于延安。大會通過了張先生、胡愈之等人起草與李任仁先生定稿的大會宣言。蔣介石對廣西憲政協進會的成立和大會宣言,非常惱火,國民黨中央黨部專電白崇禧、黃旭初及廣西省黨部,嚴令禁止廣西憲政協進會的活動并要求予以取締。白崇禧等退卻了,然而,張先生和他的朋友們不怕恐嚇,堅持斗爭,把大會宣言印出來,分發到全國城鄉,并且還通過金仲華同志的關系,在香港《星島日報》上全文發表,給蔣介石當頭一棒,長了革命者的志氣。 附:張志讓先生簡介 張志讓(1893—1978) 號季隆,又號季龍,江蘇常州人。 1893年12月28日,是著名愛國志士、新中國第一任大法官張志讓先生的誕辰。1920年畢業于哥倫比亞大學法律系。回國后曾任北洋政府司法部參事、大理院推事、武漢國民政府最高法院審判員。“四一二”反革命事變后,他拒絕去南京政府供職,回上海執律師業,積極營救中共黨員和革命志士。1936年救國會“七君子”被捕后,擔任“七君子”的首席辯護律師。上海解放后被任命為復旦大學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全國人大法案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委員,第五屆全國政協常委。 張志讓自新中國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即被任命為副院長,是新中國第一代大法官。1954年,我國頒布了第一部憲法。張志讓參加了這部憲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領導下,他還主持審定了許多重要的司法文件,以建立和完善各項審判制度,指導全國法院不斷提高司法水平,正確適用法律和政策,搞好審判工作。1956年,在國家尚未頒布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情況下,最高法院決定,由張志讓負責進行“關于刑事案件的罪名、刑種和量刑幅度”的調查研究,用總結審判實踐經驗的方法,來指導各級法院定罪量刑的工作。這是法制建設的重要舉措。在他主持下,共組織了23個高級法院的1.92萬余件材料,匯集了建國以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豐富實踐和經驗。經過反復深入的研討,形成《關于刑事案件的罪名、刑種和量刑幅度的初步總結》初稿,發往法院、公安、高等院校等系統的全國40多家單位,廣泛征求意見。在集思廣益的基礎上,他又殫精竭慮,披閱修改,力求完善。最后經過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并下發全國法院。這個“總結”實際起到了刑法和刑訴法的作用。 張志讓少年時代就參加了著名文學團體“南社”的活動。1921年夏,張志讓從海外留學歸國。1927年3月來到武漢。在這里,他找到了著名共產黨人、他的堂弟張太雷,一番傾心長談,令他覺得進入一個政治上的新世界。經張太雷推薦,他進入武漢革命政府最高法院工作,承辦民事案件。這期間,他開始研讀馬克思主義著作。 1936年11月22日,國民黨當局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了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李公樸、沙千里、王造時、史良七位著名愛國人士,造成轟動社會的“七君子”冤獄。張志讓聞訊,慨然應允與張耀曾、江庸等20名律師一起,為“七君子”出庭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