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的“激情燃燒”的心境下,大學畢業時,我放棄了從前的“早些參加工作”之念,考入了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的三年,以及畢業后在社科院臺灣所工作的五年多,我的“貢獻”之心還是那么迫切,不過這時要刻意裝出“思想深刻”、“高瞻遠矚”一些的樣子(研究生嘛,碩士嘛,還能那么毛手毛腳、急躁膚淺?),關心中國法制利害遠勝于關心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條件。所以,雖困于尺案斗室,也敢心鶩天外,寫關于政治、文化、法理、憲法、刑法、行政法和臺灣問題的文章。特別是寫關于中國現實法制建設利弊分析批判的文章。每篇文章都惟恐不能直刺時弊,惟恐不能直接給政治當局作參考;每篇文章都懷有強烈的“諫官進言”之心,每篇文章都以“醫國良方”自命。那時,我寫的文章,題目都很大。如《我的中國特色觀》、《我的歷史觀與世界意識》、《中國法律文化發展戰略之我見》、《中西法觀念之比較》、《中國法治之路的障礙及克服之方》、《論中國的“法治”傳統與今日法治建設》、《中西文官制度的歷史經驗與中國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多黨政治與中國國情》、《人民到底有沒有民主意識》、《一國兩制與臺灣未來》、《為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正名》等等。題目大而無當,注意面太廣,注意力太分散,論點膚淺,論據不足。除了充滿激情——一種不了解中國國情,不切合中國現實,但又企望“一篇檄文定乾坤”(“傳檄而天下定”)地改造中國的激情——以外,似乎什么也沒有。那樣的文章,當然不能保證都有地方發表(大多被編輯部退了回來),所以當然也就沒有做出什么被大家認定的什么貢獻。如今“朝花午拾”地偶爾翻檢那些發黃的手稿,感慨系之,就如翻看自己童年時的光屁股照片矣。
激情太多,心緒繁雜,急功近利,淺嘗輒止。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里,我急迫、躁動、勤奮地碌碌無為,那情形就像莊子所諷刺的“朝受命而夕飲冰”[2]。在這樣的心境下,在這樣的功夫下,我能做出什么貢獻呢?
由于沒有什么明顯貢獻,大約自1993年開始,我漸漸開始反省。反省悟得了什么呢?我悟得了:我的學問之旅充滿著許多主觀客觀的重大制約因素,可能我這一輩子即使“衣帶漸寬”、“形容憔悴”仍不免“沒有貢獻”的結局。這些因素是:
首先,個人資質能力的天然限制。從上小學時開始,我就沒有一次聽見過有伯樂般人說我聰明;我自己感覺沒有任何一點天縱聰明的因子。
其次,知識背景和基礎的限制。我開始求學于“文革”爆發之年,在最激烈的反傳統運動中度過了小學中學時代,傳統的“國學”或“中學”知識等于零(直到初中畢業,除了《韓非子》的“人有鬻矛與盾者”以外沒有學過一篇古文);“學工學農學軍”和“批判資產階級教育路線”使我基礎知識極端貧乏(我曾經以“三角函數”在農村種田用不上為由,差一點率領同學們把教數學的舒新國老師“氣”出教室);后來又在近代中國以來最燥熱躁動的大開放大變革中度過了大學本科和研究生時代,除了拾人牙慧地知道“民主”、“自由”、“法治”、“平等”、“博愛”、“科學”等西學皮毛之外,沒有深扎下去搞清一門法學理論。那時代,一會兒“人生觀”討論,一會兒“傷痕文學”,一會兒“反省文革”,一會兒“回到馬克思”,一會兒“人道主義和異化”,一會兒“西單民主墻”,一會兒“自由競選”風潮,一會兒“系統論”,一會兒“新三論”,一會兒“文化熱”。我們這些小書生,猶如一群小鳥:好容易才找到一棵小樹,準備在樹頂做窩、生蛋、孵芻,卻總是遇到一陣陣風暴猛烈搖蕩我們棲身的樹枝,結果常常是“巢覆蛋打”,作“鳥獸散”。總之,心猿意馬、目不暇接地度過了學生時代。尤其可笑的是作為我們了解和研究世界最新學問的橋梁或工具的外語。學了七八年外語,仍然既聾又啞。不僅能把外文說得像漢語,讓老外聽不懂;還能把中文作品寫得像外語,讓國人讀不懂。
再次,時代和社會制度的特殊性。我們的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選擇,不容許我們像外國的同行們做那樣做“肆無忌憚”的討論研究和構思。雖說“學術無禁區”,但“政治有紀律”,很多學術討論難免被“紀律”住了;雖說“百花齊放”,但只要把你的東西認定“草”(乃至“毒草”),就導致“一花獨放”了;雖說“百家爭鳴”,但只要堅持九十九家的聲音只有通過了一家的檢測(或符合一家的標準)才能“鳴放”出來,就很容易變成“一家獨鳴”。毛主席曾于1957年說要“毒草與香花齊放,落霞與孤鶩齊飛”[3],但馬上就通過“引蛇出洞”的“陽謀”搞得“萬馬齊喑”了。不寫文章的人,這種“動輒觸雷”的感覺并不強烈;想多少寫出點自己的見解的人,這種感覺尤其強烈。
反省了這三者以后,我開始為我“沒有貢獻”而自我嘲解、自我安慰:反正,不是我自己不努力,是外因所限。是不能也,非不為也!疤煲馊绱,非戰之罪也”。怎么說都可以,反正自己的荒疏失落感有所減輕。再說了,又不是我一個人沒有貢獻。
既然力有不贍,不能在那么廣闊的領域里作貢獻,于是從1994年起,我開始調整我的“貢獻”路徑。這一調整的關鍵是:收縮戰線,爭取在一個范圍較小但力所能及的課題里去作貢獻。1994 年,我通過蘇州大學向“亞洲基督教高校青年科學基金會”申請到了一個題為《中國近百年刑事法制變革反省》的項目,獲得了數千元經費資助,也開始確定了我的“貢獻”目標。
這一目標是什么呢?在對中國法制近代化、現代化百年歷程的回顧與反省中,我逐漸明確地感覺到,中國近百年的“法律西化”運動,有許多矯枉過正的缺失。這種“矯枉過正”的法律變革,使得我們的法制不但過分對抗中國文化傳統,也偏離了西方法文化的精神傳統。近代以來我國確立的許多制度,特別是近五十年來的一些新建制度,在自己遠未基本成熟之時,實際上已過早地割斷了自己的兩根臍帶:一根是中國法律文化傳統的臍帶,另一根是大陸法系的臍帶。或者說,我們過于蠻橫地砍斷了我們應當深扎于兩大法律傳統厚土中汲取營養的兩條主根。因此,我們今日的“法制之嬰”顯得有些面黃肌瘦,我們今日的“法制之樹”顯得有些枝枯葉黃。我們的法制,因而使國人感到陌生、隔膜、疏離。我們憧憬的“中西合璧”即兼采西方法制文明和中國法律傳統精華的新的法制體系并未產生,這就是我國法制今天面臨的尷尬。這種尷尬促使我深省。在思考這些問題時,我開始慢慢地找到了感覺。我漸漸地發現:中國法律傳統和西方法律傳統在一系列重要問題上是精神契合的;兩大傳統的法制在解決國家和社會面臨的共同問題時,采取的解決方案是大致相通的;中西法律文化之間的差距并沒有我們從前想象的那樣巨大。
在找到了這樣的感覺后,我讀了許多書,查閱了許多資料,先后寫了一系列文章。這些文章先后發表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十幾種刊物上。前年,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丁小宣君的鼓勵下,我把所有關于中西法律文化比較的文章收編為一本文集,交付出版,起名《中西法文化的暗合與差異》[4]。又在山東人民出版社李懷德君的鼓勵下,把我所有關于中國法律傳統研究的文章,收為一集,交付出版,曰《中國法律傳統的基本精神》[5]。這兩本書,記錄了我在這一研究領域的初步收獲。1999年,我又受國家社科基金資助,承擔了《中國近代法治思想與法制建設》的課題,現正在反省中國近代法制變革特別是移植西方法制的利弊得失,準備寫成《西法東漸一百年之反省》一書。最近又把我關注和干預法制現實的法理、憲法類論文結集為《現行法秩序思問錄》一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成我誤我,皆因急于“貢獻”。44年過去了,雖然出版了幾本書,寫了幾十篇文章,但是細心檢視起來,有那一件是“十年磨一劍”的產物呀?有那一件超越了學位職稱獎金榮譽應付會議之類的功利呀?有多少“言前人所未言”的結論呀?有多少“經得起歷史檢驗”的理論成果呀?有多少可以不被稱為文字垃圾呀?時過境遷之際你能保證它們不會馬上變成秋風乍起時的紛紛落葉?圖書館或書店地下室里那堆積如山發黃發黑正等著論斤買給造紙廠的書籍,不就是你的“科研成果”的未來命運嗎?想到這兒,你就是說我現在已經有了“貢獻”,我也不寒而栗。
2003年5月20日星期二
[2] 《莊子.人間世》
[3] 毛澤東1957年2月6日《在中南海頤年堂的講話》。見《毛澤東思想萬歲》(1949 .10——1957. 12),未著刊印者。
[4] “中青年法學文庫”叢書之一,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5] “法理文庫”叢書之一,山東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