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幽桐,女,回族,1908年生于黑龍江省寧安縣,系回族革命先軀馬駿烈士的表妹,著名法學家、中國法學會原名譽會長張友漁的夫人。韓幽桐青年時代求學于天津,結識周恩來、鄧穎超并曾參加其組織的革命活動(筆者曾見過她當年在津求學時與周恩來、鄧穎超、馬駿等人的合影)。1926年8月,韓幽桐參加中國共產黨,1937年留學日本歸國,先后在京、津、魯、渝及香港等地從事救亡工作。韓幽桐通曉多種外語,抗戰中曾在重慶以西南聯大教授、西方通訊社記者身份從事地下工作。日寇投降后,她在京、津等地從事文教工作,后出任嫩江省文教廳長。全國解放后歷任最高人民法院華北分院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長。1958年10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她當選首任高級人民法院院長。1963年,她調任中國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所長為張友漁兼)兼中國政治學會書記處書記,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婦聯執委等職。十年浩劫中,她遭迫害,身心受到嚴重損害,粉碎“四人幫”后,恢復工作。1985年3月13日病逝于北京,《人民日報》曾以《女中豪杰韓幽桐》為題,發表文章以示懷念。
筆者于1958年8月從內蒙古河套行政區中級人民法院奉調寧夏,10月被任命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我有幸在韓幽桐院長領導下工作,能經常聆聽其教誨,受益終身難忘。韓幽桐在任期間,多次代表我國法學界率團出席各種國際會議,實際在寧夏工作時間僅3年左右,但她淵博的學識,政治家的風范和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使每一個在其領導下工作的人無不衷心欽佩。為了表示對這位革命先驅、回族女杰、令人難忘的好院長的懷念和崇敬,特將她在寧夏工作中的片斷,記憶所及分別列后,以饗讀者。
一、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的審判原則
50年代末60年代初,全國處在“左”的指導思想影響下,寧夏正開展著“鎮反”和“雙反”(反壞人,反壞事)運動。韓幽桐在當時這種大氣候下,不看上級眼色,不人云亦云,堅持事實是根據、法律是準繩的審判原則,辦案中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在她領導下,自1958年冬至1960年末,高級法院在審理的死刑復核和死刑上訴案件中糾正下級法院錯判的冤案不下5件,原判死刑后改判無罪的被告至少有8人以上。例如:1958年冬,筆者主辦死刑復核回族農民撒德功、撒德富、撒德才和生產隊長蘇占山因奸情共同夜間入室,殺死本村農民陶某夫婦一案,原西吉縣、固原地區法院一、二審均判處4犯死刑立即執行,除蘇犯不服外,其余3人均服判,并對殺人事實供認不諱。經審核發現,他們雖供認殺人,但在細節上互有矛盾,共同殺人的動機不明,驗尸報告和兇器也存在重大疑點。韓幽桐在聽取匯報后非常重視,命我隨她向自治區黨委主管領導匯報,并責成我深入山區重新調查,最后查明死者陶某于夜間殺妻后自殺的真相,從而避免了一起重大冤案。
1959年1月,自治區黨委就此案向全區發出通報。韓幽桐為表示對主辦人的鼓勵,親筆在代自治區黨委起草的通報上加上了承辦人的名字。又如:土改時,原寧朔縣葉盛鄉婦女哈胡氏的奸夫謝久安于夜間殺死哈某一案,原寧夏省高院及銀川市中院因謝某多年拒不招供而久押不決。1958年春,甘肅省高院以證據不足批復令銀川市中院將謝犯保釋。自治區高院成立后,在韓幽桐領導下,指定李豐嶺、我和扈廣玉(助審員)等人成立重大疑難案件復查清理小組,并指示我們對該案進行復查。經深入調查,終于查出謝犯殺人后埋藏多年的兇器、血衣并取得謝犯已改嫁的前妻和女兒及當時的鄰居的有力證詞,從而將漏網的殺人犯捉拿歸案,繩之以法。再如:固原在“鎮反”中,不少的“叛亂”案件認定的“罪行”大多是由所謂的“鳴放、大字報”相互揭發而來,再加誘、通、串供,案件的虛假程度極大。韓幽桐為了克服上述現象,把好“審判關”,親自布置我和另2名青年審判員張振鵬、劉佐相(均為回族)三人負責草擬《認定固原叛亂案件證據問題的若干規定》。內容主要為:判決認定叛亂罪行,必須有證據,僅憑本人口供或檢舉不能定案。韓幽桐修改后,以院黨組名義報自治區黨委批轉全區各政法機關執行。由于當時的大氣候籠罩著一片“左”的烏云,僅憑審判機關一家之力,是很難扭轉乾坤的。但韓幽桐能堅持實事求是,堅持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的原則,堅持構成反革命叛亂罪必須具備一定主客觀條件、確定每一項罪都要符合規格的原則。她的這種不隨波逐流,為捍衛人民利益,勇于堅持黨的原則,敢“逆流而上”的精神,是很有膽識的,也是絕非一般庸碌之輩所敢為的,是永遠值得后人敬仰和學習的。
二、講求工作效率,工作認真,關心培養青年干部
韓幽桐時間觀念極強,出席會議、主持會議從不遲到早退,從不拖延散會時間。她嚴格要求工作人員開會匯報工作、討論問題必須緊緊圍繞主題,絕不允許東拉西扯,言不及義。她主持審委會或院務會都要求將會議要討論的議題和材料事先發給與會者,要求會上發言必須簡明扼要,觀點明確,匯報案件要求條理分明,認定的事實必須說清根據和理由,對與會者的提問,必須有準確的回答,否則即責令停止匯報,準備好了再議。她自己就是這樣做的,要求部屬也必須這樣做。她對干部要求嚴格,尤其對資深的老干部、黨組成員們要求更嚴,有缺點當面批評,毫不講情面,因而全院上下既敬畏又心服,包括兩位副院長,只要是韓幽桐交代的任務,或她要聽取的匯報,都不敢稍怠。
韓幽桐非常重視文字工作,凡死刑判決、布告或以高院名義發出的正式文件都必須親自過目修改,對一個字、一個標點、一個數字都要斟酌核對。她注意語法和邏輯,文字要求精練,不許講廢話、空話、套話。為了培養提高干部,凡我們起草的文稿,她修改后都要當面告知修改的道理,說清為什么。她為了培養提高干部研究分析問題的能力,常通知我們幾名青年審判員列席有關的院務會和黨組擴大會,常開玩笑對著我們說:“少壯派有何高見。”啟發我們大膽發言,只要意見正確,她都能虛心采納。
此外,韓幽桐還很注意院內各部門和每個干部的工作情況,她要求各部門記工作日志,每日下班前由秘書匯總送她審閱。
三、平易近人,熱情待人,原則問題上是非分明
韓幽桐每次出國或進京歸來,都要到各辦公室看望干部、握手致意。對干部日常生活也很關心。例如:院內有人因事進京,不論職務高低,她都主動告知她家在京的住址和電話號碼,并囑咐有事、有困難可去“找我老張(指當時任北京市副市長的張友漁)幫忙”。我記得在1959年,自治區組織區直機關的會計總務人員赴京參觀。返寧前,張友漁同志派秘書將寧夏的參觀人員接到家中,親自把盞設宴款待,并詢問在京有什么需幫忙的可直言。寧夏高院的會計劉志中返寧后,對德高望重、身居高位的韓幽桐夫婦待人如此謙虛熱情、平易近人常贊嘆不已!
暫時困難時期,主副食品供應奇缺,干部很多人浮腫。韓幽桐常通過各種關系向有關部門要來一些碎米細糠等雜糧,分給干警解饑腸轆轆之苦。
1961年以后,韓幽桐由于外事繁忙,經常出國,院務交由一位副院長代理,該副院長在主持工作期間生活作風腐敗,有嚴重違紀行為,1963年春韓幽桐返院后很快察覺,在她返院不足半個月的時間里,迅速將問題查清,并親自召開全院黨員大會公開處理,將該副院長調離司法機關。這充分表現了一名共產黨人應有的愛憎分明、疾惡如仇和雷厲風行的氣概。
韓幽桐離開寧夏已經30余年了,逝世也已十幾年了,她在寧夏工作時間雖然短暫,但她慈祥的面容,清秀高雅的長者風范是令人難忘的。她的高尚人品和革命精神將與寧夏的山川大地永遠共存。
韓幽桐是我黨著名學生運動領袖、革命家,更是我國著名的法學家。她是寧安市人,1908年生于寧安鎮一戶貧苦的回民家庭。
韓幽桐原名韓桂琴,兄弟姊妹五人,她是最小的一個。她自小聰明好學,六歲時就進入寧安縣初級小學讀書,1918年初小畢業。由于當時寧安縣沒有高小,家里又無力供她到吉林讀高小,只好在家和姐姐做手工活。1920年寧安辦了高等小學,她纔重新讀書。1923年高小畢業,考上了吃飯、讀書不必花錢的吉林省師范學校,后轉入省立女中。1925年,韓桂琴積極參加『五四』反帝愛國運動。作為省立女中的學生代表,參加了全省各校學生代表組織的學聯會,成為骨干。學聯會領導全省學生罷課,遭到軍閥當局鎮壓。這次斗爭使她認識到:反對帝國主義必須同時反對國內的反動派,正是因為當局反動派的腐敗、反動,纔導致國家遭到外國列強的侵略和掠奪。
1926年5月韓桂琴在省立女中畢業后,到北京考入師大附中,得到我黨女革命家、北京『五四』運動領導人之一的郭隆真的幫助與教育,接受了共產主義思想教育,進步很快,決心要為解放苦難中的同胞、為共產主義奮斗。1926年6月加入共青團,8月,由郭隆真介紹加入共產黨,從此投身革命斗爭。入黨后,她主持我黨和國民黨左派合辦的《婦女之友》雜志,并親自動手寫作革命文章。《婦女之友》被反動軍閥查封之后,1927暑假,她又考入了國立京師大學法學院,攻讀政治學與法學。同年12月,她與北京地下黨市委負責人馬駿、譚哨云、張友漁等一同被捕。在牢中,她對革命忠貞不渝。因敵人找不到她是共產黨的證據,在吉林同鄉會的幫助下取保釋放。這時,北京已改稱北平。韓桂琴出獄后繼續從事地下黨的工作,參加《人言周刊》工作,繼續到法學院讀書。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她成為北平大學生抗日聯合會的領導者之一,領導北平學生抗日斗爭。當年12月4日開始,她和學生抗日聯合會帶領各校學生在前門火車站臥軌三天三夜,迫使當局派火車送學生代表到南京向國民黨政府請愿,要求出兵抗日。學生們到南京后遭到鎮壓,她和大學生們一起砸了國民黨中央黨部、中央報社,回到北平后第二天遭到逮捕。在審訊時,她大義凜然地大講抗日救國。在黨的營救下,她又一次被保釋出獄。1932年,韓桂琴大學畢業到日本留學,研究國際法和外交史,成為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第一個女研究生。
1937年夏天,韓桂琴完成學業回到北平,改名韓幽桐,參加華北的抗日救亡運動和左翼文化運動,成為頗負盛名的女革命政治活動家。先后到天津、濟南從事黨的統戰工作、交通聯絡工作,到西北聯大擔任教授,講授國際法和日本問題。1939年,韓幽桐奉黨中央之命,到重慶參加全國救國會核心機構工作。皖南事變后,她又被派往香港作統戰工作,并參加黨在香港的刊物《知識青年》編委會。兩年間,在緊張的革命斗爭中,她從事憲政問題、國際問題、婦女問題等方面的研究,寫出十萬多字的理論文章。1943年,她調回重慶,在鄧穎超的領導下,開展并領導國統區的民主運動和婦女運動,為全國解放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1945年日本投降后,周恩來同志派她到東北做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擔任東北行政委員會委員和松江省政府委員、教育局長。她親自給教師和學生作政治報告,提高師生們的政治覺悟。1947年冬,她又兼任行知師范學校校長,培養了一大批干部。1949年調任天津市教育局長,1950年任教育部副司長,1952年任最高法院華北分院副院長,1954年調任最高法院副庭長,1958年任寧夏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1963年任中國政治法律委員會書記處書記。從五十年代起,她歷任全國人大各屆代表,出國二十多次到亞、歐、非二十多個國家參加國際會議,進行法學學術交流,為國家贏得了榮譽,促進了我國與各國的友好關系,受到周總理的贊揚。
文革之后,她以高度的責任感投入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工作,為法學界解放思想、制定國家法律做出了卓越的貢獻。1985年3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