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布道者,教父,一位將自由思想與中國文化智慧具備一身的精神貴族,中國法律現代化運動的倡導者和實踐者,這就是我心目中的導師——江平。江老師個人的命運和傳奇故事已經成為中國近代微觀歷史的一個組成部分。他個人對于社會的貢獻已經與中國三十年來法治建設的基石融為一體。某權威報刊把江老師評選為1979年來對中國最有影響力的百位人物之一,他是當之無愧的。在祝賀導師八十華誕之際,我這里要記的則是老師對我個人的重要影響,我的感言和我的祝愿。
我是1987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的,研究方向:民法。說好聽的是研究民法,對于我其實是開始學習民法。考研的過程首先是對導師崇拜情緒的醞釀過程。在考研準備之初,我的選擇方向尚不明確。暑假去省城購買考研資料,意外買到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新出版的紅皮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講話》,我決定報考民法。1986年春天,《民法通則》剛剛頒布。之前,我還完全不知道民法是什么,也不知道《民法通則講話》的作者之一江平先生的聲望。在從省城回縣城的夜車上,通讀了《講話》之后,我決定報考民法。《講話》是我自學法律三年來能夠讀懂而且記得住的一本法律教課書。我佩服作者用平常和富有煽動性的語言宣講最深奧的法理。我有在書上一邊讀一邊做記號,記心得的習慣。1986年法律教課書還很稀缺,民法書更罕見。因擔心劃來劃去損書,讀江先生的書之前,我刻意把筆擱在離手邊比較遠的地方。盡管如此小心,一年下來,江先生的《講話》還是被我大不敬地畫得滿面桃花。古之寒窗苦讀,想的或是顏如玉,或是黃金屋。天知道在數九寒天雞鳴即起圍爐晨讀時有多少雜念在心頭。除了考研的功利目標外,我心被吸引的是《講話》所傳播的法律之中一種叫平等的精神,叫自由的理念。讀研之后,同門師兄弟們無不豪邁地把民法自稱作“私權憲法”。如此一比,對我而言,江老師的《民法通則講話》則堪比潘恩的《常識》。美國建國時期,潘恩用平實且富有激情的語言傳播自由民主的憲政觀念。江老師的《民法通則講話》則讓我認識到法律之中有一種值得我去領會去貫徹甚至沖動為之獻身的價值觀,一種建構法治之下市民社會的理想。江老師是當代法律界學術泰斗,他個人或許不怎么在意他23年前寫的這本宣傳性質的小冊子了。但對我個人而言,這本書影響了我初期對法律研究方向的選擇,影響了我的法律價值觀。我有數千還是上萬本藏書?江老師的《民法通則講話》一直是我最為珍貴的寶藏。它記錄了我的幼稚,見證了我的成長,它讓我記得我的心靈對于法律王國曾經是那樣虔誠和干凈。
記得江老師第一次正式給我們授課講的是《西方國家民商法概要》。這門課的內容實質是比較民商法。其目的很明確,是糾正我們對于民法的一些偏見,讓我們明白除了《民法通則》,或者《蘇俄民法典》之外,其他國家也有民法。民法不是只此一家,內容也遠不止于156條。通過這門課,我們知道民法是從哪里來的,怎樣逐步發展演變的。1986年以來,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中國民法體系正見雛形。我們現在對于民法的了解比那時要深入和全面得多了。但當時有一種觀點很盛行,認為社會主義不需要民法,要搞也要搞經濟法。那個時期過來的法律學子可能還記得過民法與經濟法之爭。我的印象中,無論是在課堂上還是在與學生課外交談中,江老師很少正面講過他對于那場決定民法命運的著名紛爭的看法。不過,從他的講課的啟示中,我個人領會到,當時法律界的民法與經濟法之爭,其本質是搞市場經濟還是計劃經濟,這類爭議在法律上的反映。數年后我把這個認識寫進了博士論文的第一章,老師予以首肯。老師為法律布道,我輩無人可及。許多許多人都聽過他的課,聽過的他的專題講座,聽過他的即興講演,但作為他的早期學生之一,我所感到慶幸的是,我有機會系統聽他小班親授過《西方國家民商法概要》這門課。他教給我民商法知識之經緯,給我了一個法律知識的坐標系,也幫我打下了繼續學習和研究法律理論的底子。
記得老師是用梅因《古代法》中的經典論斷開題講課的。梅因說,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在有一點上是一致的,在運動發展過程中,其特點是家族依附的逐步消滅以及代之而起的個人義務的增長……用以逐步代替源自“家族”各種權利義務上那種相互關系的形式的……關系就是“契約”……可以說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為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老師解釋說,梅因這段話高度概括了社會進步的基本規律,那就是社會進步就是個人從團體,團體從國家“依附關系”中不斷得到解放的發展過程。將個人從對于“家族”,或者對于“國家”的依附中解放出來,是民法的基本任務。換言之,沒有這種解放的前提條件,民法也失去存在的基礎。在這樣的依附關系中,個人不自由,企業不自由,沒有商品經濟,就沒有民主與法治。在當時的情況下,中國民法之所以舉步維艱,甚至名存實亡,根本原因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個人還沒有從“單位”的依附關系中解放出來,“單位或者企業”還沒有從“國家”的依附關系中解放出來。“個人”與“單位”,“單位或者企業”與“國家”的地位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是支配與被支配的計劃經濟關系,領導與被領導的統治關系。在老師對于經典著作詮釋的啟發下,我們逐步認識到,關系平等,這是民法的第一要求。關系不平等根源在于,我們錯誤地將政治的一元化引申到經濟領域,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財產所有權和經濟利益的一元化。個人和單位沒有所有權,只有“國家所有權”,而且“國家所有權神圣不可侵犯”。“單一國家所有權”的局面下,沒有不同所有權人之間物與物的流通,只有命令劃撥和調配,商品經濟不發達,不存在自由的“契約關系”,個人和企業的財產不能增長,也就限制了國家財產的增長。我們搞了數十年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國家、集體和個人仍然很貧窮。單位和個人都沒有獨立的所有權,對于財產關系的依賴,導致經濟、政治甚至精神上上對于國家的依賴,這些都是單位專制和國家專政的根源。原因簡單不過如此。
1986年之前,老師為《民法通則》的誕生奮斗。之后,老師又繼續積極倡導和參與制定與《民法通則》相配套的合伙企業法、個人企業法、聯營企業法、集體企業法、國營企業法,再后來是公司法、合同法、著作權法、物權法、侵權法。這些法律都是將個人從“單位”,企業從“國家”的依附關系中解放出來的基本法律部門。提倡用法律解放生產力,主張用法律改革推動社會改革和進步,老師是先行者。我分析,老師的作為應該與梅因所總結的社會進步的歷史規律有一定關系。如同當代其他學術領域的領袖人物,例如經濟學界的吳敬璉、厲以寧,在法律學界,江平充分運用他的學識投入到改革開放的國家重建大業之中,身體力行地做些能夠推動中國社會變革和逐步發展的事業。老師反對暴力專政,他也不贊成用激烈的手段推翻傳統。偶然聽到一些人談起江平老師,他們覺得他言論充滿愛國憂民的激情,就以為他很激進。這或許是他們把自己的熱情寄托在自己所崇拜的偶像身上所產生的認識偏差。我印象中的江老師有激情但不激進,是一個溫和的改良主義者。例如,對于《民法通則》才剛頒布就盛行起來的要立刻就搞中國民法典的提法,老師當時的態度是不以為然的。他既不明確反對,也不熱衷。他繼續強調,在社會條件和理論準備都還不充分的情況下,首先應當根據中國的實際需要,先搞與民法有關的部門法。成熟一部搞一部,積少成多。從這個例證上分析,老師的思路與法律經驗主義一脈相承。這正是梅因的思想。法律經驗主義認為,法律并非是根據一個主觀上預先設定的目標建構的結果。法律是經驗的產物。經驗是逐步積累的,因此法律是由不完善到相對完善,再從相對完善到更加完善不斷進步而來的。認為立法者的智慧和經驗是全能的,能夠充分預料并設計出解決一切問題的方案,那種觀點顯然是過于自負了。然而,我們也不能因為法律有缺陷,就可以不負起當前的責任,將當前的問題和糾紛擱置起來不及時處理。多年之后,在律師工作中,每當遇到無法可依,或者法律存在缺陷的情況下,我主張總結個案的共性,由法官援引法理或者法律原則及時處理案件,用個案推動法律不斷進步。這些觀點是和老師的教育和啟發分不開的。
老師開明的工作作風還體現在日常工作當中。1988年我留校任教。得益于與江平老師同在一個教研室工作,并兼做研究生導師組秘書,我有更多的機會接近老師,向老師學習。我讀研究生那時,導師組成員主要有江平、張佩霖、巫昌楨、楊振山、史越、田建華、張俊浩老師等,其他老師,如孟玉、趙旭東和費安玲也給我們上過課。那時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法導師組還請了很多其他院校和研究機構的著名教授學者給學生上課。給我們比較系統講過課的校外老師,主要有人民大學的佟柔、王中孚、王利明、方流芳,法學研究所的謝懷栻、王家福、梁慧星、王保樹和鄭成思,還有在國家機構工作過的周賢奇和何山老師。這些都是為中國民法發展做過貢獻的人物。能夠得到他們當面授教的機會,我想應該感謝江平老師開門辦學的自由作風。江老師平易近人,無論是他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之時還是辭去校長職位之后,他總是堅持以普通教授身份堅持參加教研室活動。江老師是公認學術領袖,極具人格魅力。他雄辯的天賦我輩尚無人可及。我想他也很清楚自己的影響力。所以,在比較小范圍的教研室學術討論中,江老師的謙虛是以多聽少說表現出來的。他發言總是簡明扼要,但往往是啟發式的,總結式的。我沒有見到江老師與同事爭論過。而學界同事之間,為學術爭論,甚至還形成門第之見,這樣的現象是多見不怪的。智者不爭。老師的謙虛對其他人,特別是對于比他資歷淺的人是一種鼓勵和促進。無論是作為他的學生,還是與他一起參加教研活動,在江老師面前,我沒有感受到某種受教訓的思想壓力。他從來不把自己的觀點強加于人。多年之后,很多有這樣或那樣學歷的同行以“學者型律師”給自己定位時,我不禁會想起江老師的儒雅風度。作為律師,總是代表一方,總有相對一方,總有自己的主張,總要面對另一方的反對意見,總想說服法官接受自己的主張。對于真相的探索和對于真理的執著,這是律師最基本的職業素質和生存本能。猶如被驅趕進競技場的斗士,為了活著下來,律師本能地偏執于自己的立場和盾牌。我們能做到江老師那樣虛懷若谷,兼收并蓄,高屋建瓴嗎?
1/9/8/9年夏天之后,江老師辭去校長職務。此后比較消極的一段時間里,江老師在想什么在干什么,這是大家比較感興趣的話題。我說比較消極,不是指意志消沉,而是指他參加社會活動不如以前多了。得益于這樣相對平靜的時間,學生們可以有比較多的時間與他們的老師交流。我也是在那段時間對于老師的個人思想和社會經歷有些初步的了解。很多人都已經知道江老師青年時代因為被打成右派下放勞動被火車軋斷一條腿的經歷了。無論對于他個人還是這個國家,這個故事都包含經受過某種苦難的成分。我印象深刻的還是師母所樂道的一段故事。文革期間,老師被發配到延慶勞動改造,老師單身帶兒子。長城外的冬天他沒有錢給兒子買棉衣,他就用自己的舊大衣給兒子改棉襖。他還親手給兒子編織毛線衣。聽過老師在萬人大會上講演的學生們,敬師如神父。聯想這樣一位人物于陋室之中怡然自得地給自己孩子編織毛線衣的情景,我想不能以生活所迫,或者慈父如母,這樣簡單地去總結。古之知識分子,以修身、治國、平天下為人生理想。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老師為兒子編織毛衣,其中應該有中國知識分子自古以來的獨善其身的傳統情結。從容地編織毛衣,也可以推測他當時的內心是平靜的,精神是飽滿和自信的。身處逆境,能于小事之中,編織經緯。非精神貴族,很難做到這一點。后來,我讀鄧小平傳記,看到他被打倒下放江西勞動期間,給毛澤東主席寫的一封信。他沒有談政治,沒有談思想,簡單地用拉家常一樣的口氣,如實匯報日常勞動改造的情況之后,鄧小平著重寫了他和妻子卓琳,如何為癱瘓在床的兒子洗澡翻身。我時常把江平給兒子編織毛衣與鄧小平給二十七歲的殘疾兒子洗澡這樣的情節放在一起思考,試圖領悟其中當事人的精神內涵是否存在一定的一致性。老師辭去校長,可以認為是再一次被“打倒”。不過這一次可以解釋為是被他的學生們打倒的。如果學生們不上街,不游行,不“鬧事”,老師或許不會被打倒。老師這次被打倒,直到我1996年正式離開政法大學,此期間,我看到江老師主要做了三件事。一件,主持和組織翻譯羅馬法經典《民法大全》,這是在制度上為中國民法典積累素材和參考資料;二件,主持和組織翻譯英美普通法系和歐洲大陸法系經典教科書和法律思想類代表性著作;第三件,開門招收博士研究生。后兩件事和我的關系密切些,以下簡述。
畢業留校,住昌平。軍都山下,遠離喧囂,正好讀書。老師強調學生們的知識結構要全面,要多讀經典原著。我從北京大學圖書館借出兩套英文原版書。一本是沃森的《民法法系的演變與形成》,一邊讀一邊翻譯。對于當時大家熱烈討論的制定民法典的問題,這本書可有一定的參考價值,請示過老師之后,于1992年交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了。另一套就是哈耶克的三卷本《法律、立法與自由》。哈耶克是1974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他給學術界留下的主要印象是位經濟學家。我認識哈耶克是從讀商務印書館1962年版的《通往奴役的道路》開始的。后來又讀了東方出版社出版的《不幸的觀念——社會主義的謬誤》,以及北京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的《個人主義與經濟秩序》。這些著作逐步加深了我對于哈耶克的認識。我認為,與其說哈耶克是位經濟學家,不如說他是位經濟哲學家、政治哲學家和法律哲學家。利用他所掌握的有史以來的經濟、政治和法律方面的系統知識,哈耶克對人類所經歷過的經濟、政治和法律制度進行了全面的梳理,他的目的是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選擇。《法律、立法與自由》是哈耶克歷時17年于1973年、1976年和1979年分三卷發表的最后一部系統性著作,有人評價說其宏大的思想體系堪比馬克思。我一邊讀,一邊產生把這部著作翻譯成中文的強烈愿望。想讓更多的讀者更全面地了解哈耶克。三卷60余萬字,短期內一個人完成翻譯,這似乎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聯系好翻譯版權事宜后,我找到當時也住昌平的同事張守東。他也是位哈耶克的愛好者。他對哈耶克思想體系的理解可以保證文字表述不至于出現太大的偏差。守東有深厚的中文功底,英文翻譯相當出色。原著句子都很長,數十行文字的一個段落,往往才用一句話表達。這當然不適合中文閱讀習慣。張守東的文字簡練,富有節奏和韻律。用中文重述哈耶克,他是最好的搭檔。我們的分工是,我譯第一卷,張譯第二卷,合譯第三卷,然后相互校對和統稿。我負責聯系出版。出版難,當時是學術界第一大問題。出版學術著作讓作者或者譯者包銷,這不僅是出版社的潛規則,而是明確的規定。兩個譯者當年的工資加獎金每人每月都不過200元。讓我們包銷60萬字不可能暢銷的學術譯著,顯然又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第三件看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是哪家出版社敢于出版這樣的著作。書號是出版社利潤的唯一來源。決定出版這部著作肯定承擔經濟風險,當時的情況下,也可能承擔政治風險。哈耶克是承傳古典自由主義的新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和主張,如果不系統閱讀客觀分析,很容易產生歧義和令人誤解。例如,有些書評,就將哈耶克的思想簡單地歸納為有明顯的反社會主義傾向,以及資本主義自由化的代言人。豈不知,哈耶克也旗幟鮮明地“反資本主義”中的某種專制傾向。恰如馬克思的《資本論》,哈耶克也是以資本主義為批判目標展開自己的分析的。我帶著哈耶克的原著,以及守東和我共同起草的內容簡介拜見江平老師。江老師那時恰好從福/特/基/金/會拉到一筆錢。福/特/基/金/會委托江平老師負責主持和組織翻譯一批外國有代表性的法律經典著作。我不擔心江老師不資助我們,而是擔心這部書會給江老師增加更多的政治風險。誰知,我們擔心不可能解決的難題,在老師頷首一笑中就解決了。目前,大家能夠看到中國大百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立法與自由》,我們應當感謝江平老師為他人敢于擔當風險的的精神。
1991年,江平老師開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名額有限,每年三名,門檻極為嚴格。第一年開門弟子趙旭東、孔祥俊和王惠安;第二年周小明、文海星和梅慎實;第三年施天濤、商文江和本人李靜冰。人一生履歷的書寫格式基本是,小學、中學、大學、碩士、博士,最后才是工作經歷和單位,以及專業所長,還有論文或者著作,如果有的話。回顧我人生兩個重要階段,碩士、博士都是江平老師指導的。專業全拜導師所賜。不多的幾篇文章也是在老師的指導和支持下完成的。老師對于我工作上的幫助也是很多很具體的。面對一位八十歲的長輩,要說怎樣感恩的話,都不足以表達自己內心的感情。我曾經想把自己的博士論文整理發表,寫上獻給導師江平這樣的話,但因后來離開政法大學,離開教研環境,具體的律師工作不允許我安心讀書寫書,這一擱就是數年。我的博士論文,延續了碩士論文的思路,主要是梳理民法立法指導思想和體例選擇,試圖為當時剛展開討論的中國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一些歷史借鑒。我行文作風向來散漫。論文論據和邏輯都欠嚴謹。感謝老師偏愛有加,為我組織了當時很高學術規格的博士論文答辯導師組。我的博士論文答辯導師,本校有楊振山教授和張俊浩教授,校外請的有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謝懷栻教授和清華大學法學院的馬俊駒教授。一日授業,終身為恩。我感謝所有為我授課和指導過我的老師們,但對于江平老師,我想還是應當完成自己的學業任務,完善自己的博士論文,爭取發表。再過不多年,我也要退休了,應該有時間完成這樣一份拖得太久的作業。希望在導師江平一百歲生日慶典的時候,我能獻上一份學生應該敬獻的生日禮物。
一個為救國理想和言論自由而犧牲一條腿的青年;一個陋室中為孩子編織毛線衣的父親;一個循循善誘誨人不倦的導師;一個法律精神的詮釋者布道者;一個為法治中國建設奔走呼號的社會實踐者,這些符號和形象所代表的歷史含義或許都很重要。同樣重要的是,近代國學界記住了陳寅恪,經濟學界記住了顧準,文學界記住了老舍、巴金。法學界,我們應當記住江平。然而對于這樣一位我們應當記住的人物,我們還不甚了解。他真實的精神世界和作為,還有待于我們這些學生們去發現。這是我在導師江平八十歲生日想要記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