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雷潔瓊是學者,更不如說她是一個社會活動家。由于1949年前她對諸多社會事件的參與,成了“中國共產黨的忠實朋友”,解放后雷潔瓊的芳名時時見諸報端。
反觀雷潔瓊的丈夫嚴景耀,完全是隱而不顯的學問中人了。嚴景耀1905年生于浙江余姚,1924年考入新成立不久的燕京大學社會系,五年后從燕京大學研究院畢業,留校任教。1931年嚴景耀留學芝加哥大學,三年后以題為《中國的犯罪問題與社會變遷的關系》的博士論文,獲得了社會學博士學位。嚴景耀1935年之后回國,曾在上海擔任過較長時間的工部局西牢助理典獄長,并在東吳法學院兼課。1947年嚴景耀重回燕京大學執教,曾擔任過燕京大學政治系主任、代法學院院長。1952年院系調整中,嚴景耀夫婦隨燕京大學社會系一道來到北京政法學院,嚴景耀擔任北京政法學院國家法教研室主任,講授“蘇聯國家法”、“資產階級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等。1973年嚴景耀調往北大,三年后尚未看到文革結束,即腦溢血突發而撒手西去。
我對嚴景耀感興趣的不是其中年之后的經歷。就這一段經歷而言,嚴景耀夫婦跟同時代的大部分知識分子的經歷很類似,學問研究乏善可陳,我對此只能報以理解之同情。嚴景耀特別讓我感動的,是其在犯罪學研究方面的努力與貢獻,尤其是其認真態度。學問可以不好,但態度一定要端正,畢竟“勤能補拙是良訓,一分辛苦一分才”。
1927年的時候,嚴景耀正在燕京大學社會學系讀大學四年級。當時的中國學術界,犯罪學研究基本上還屬于拓荒階段,可供參考的資料少之又少。今天我們翻開《民國時期總書目·法學卷》,不難發現1927年前出版的犯罪學論著,只有劉麟生翻譯的《朗伯羅梭氏犯罪學》,這本書最早由商務印書館在1922年出版。而中國人寫的犯罪學論著的出版,那都是1930年代以后的事情,嚴景耀在燕京大學讀書那陣子,的確找不到任何像樣的跟中國犯罪學有關的參考資料。難怪嚴景耀晚年說,“我主修犯罪學這門課,閱讀的都是美歐各國犯罪學書籍,對中國的犯罪和犯人情況毫無概念。我準備研究犯罪問題,卻找不到中國犯罪問題的資料,我決心親自到監獄中去找”。
嚴景耀決定申請成為一名“志愿犯人”,親自見識一下中國的監獄以及中國的犯罪。他的這個想法,自然成為親朋好友的笑料。這個也可以理解。別說在1927年,即便是今天,假設真有哪位研究刑訴、犯罪學的教授愿意去監獄長期蹲點做田野調查,也不大可有得到理解。在今天這種市場經濟、量化考評加課題費誘惑的多重鞭策下,中國學者不大可能放下講司考做案子出專家意見書掙外快的機會,將坐下的寶馬、別克鎖入車庫,而冒著危險去監獄調查三個月。但是,嚴景耀說去真去,說去就去。
1927年暑假,嚴景耀進入了北平京師第一監獄。他放下大學生的架子,和監獄里羈押的犯人同吃同住同生活,誠懇而熱心地與犯人們交往,終于漸漸地融入犯人之中。嚴景耀的這種“敬業精神”也得到了監獄長和獄吏的尊重,嚴景耀可以自由地同罪犯交談,而不用擔心觸犯監獄管理規定。他的努力取得了服刑人員的信任,很多人跟他講了埋藏在心底的秘密,這些秘密如果在法庭上被獲知甚至都可能成為加重處罰的理由。當時的監獄里,平時都是禁止罪犯之間交流的,嚴景耀成了一個忠實而又虔誠的傾聽者,許多罪犯也一吐而快,最終嚴景耀獲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
整整三個月時間過去了。嚴景耀依然未完成他的調查,由于開學后還得上課,他只能每周再抽空去京師第一監獄兩天。斷斷續續調查了一段時間后,嚴景耀獲得了想要的“寶貝”,才開始潛心對這些資料進行整理和消化,最終寫下了《北京犯罪之社會分析》、《中國監獄問題》、《北平監獄教誨與教育》等諸多飽蘸汗水的力作。
這正應了毛澤東的那句話,“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至少在我比較熟悉的中國法政學界來說,能夠做到這一點的,真是鳳毛麟角?蓢@的是,今天法學界的主流,更多是“無知者無畏”,越不調查反而越敢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