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60歲的人民共和國激越走來的時候,傾聽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不息足音,我們的眼前浮現出一位慈祥、睿智的老人———董必武。
實現人民民主和法制,是自鴉片戰爭之后幾代仁人志士的不懈追求,也是董必武投身革命以后為之奮斗的政治理想。
作為中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董老為中國人民深深敬仰;為新中國民主法制建設先行拓荒,董老為中國人民深深緬懷。
正如原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董老秘書任建新同志所指出的:“董老無可爭議地堪稱我國人民民主法制的先行者、開拓者和奠基人。”
炎炎夏日,本報記者幾經周折,分別訪問了董老的兒子董良羽和女兒董良翚。
低調、真誠、博學、厚重,一代偉人的影子在他們身上可見一斑。憶及父親,他們談史實嚴謹周密,話法治矢志不渝;言至動情處,雖是幾十年前的往事了,還是每每眼泛淚光。
“要建立方便人民的人民法律制度”
董必武幾十年如一日,孜孜以求,鞠躬盡瘁,為建立新中國的法律制度作出了不可磨滅的巨大貢獻。他在土地革命時期,就擔任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最高法院院長,并一度代理工農檢察委員會主席,主持中央革命根據地的司法工作;在第二次國共合作時期,董老利用國民參政會和其他場所,領導和推動各黨、各派、各界人士,組織憲政促進會,進行大規模的爭取民主、反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憲政運動。
新中國成立前夕,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黨中央將晉察冀和晉冀魯豫兩個解放區合并,通過召開華北臨時人民代表大會,成立華北人民政府,選舉董必武擔任華北人民政府主席。華北人民政府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前奏和雛型。
董必武在就職儀式上朗聲宣布:“華北人民政府是由游擊式過渡到正規式的政府,首先要建立一套正規的制度和辦法,要創立新的法律、法令、規章制度,要按照新的法律、法令、規章制度辦事。”
新中國成立初期,董必武擔任政務院第一副總理兼政治法律委員會主任。他一手抓民主建政,重點是建立人民當家作主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一手抓法制的初創,“建立為人民服務、方便人民的法律制度”。董必武在1954年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1959年后長期擔任國家副主席、代主席,為國務活動終日操勞至最后一刻。
無論在哪個崗位上,董必武都一以貫之地重視法治,主張依法辦事,這些思想在那個年代實為難能可貴,至今仍煥發光芒。
13個月頒布200多項法令法規
在北京近郊的一間咖啡館里,憶及父親,董老的女兒董良翚面對記者娓娓而談。年近古稀的她戴眼鏡,樸素優雅。退休之前她是中國文聯書記處書記;現任全國政協委員,已連任三屆,曾多次向大會提交提案。她送我們一本書《憶我的爸爸董必武》,封皮已經泛黃。“萌生寫一些試試吧的念頭時,正值對林彪、江青集團審判期間,那是一樁意義深遠的歷史性事件。”她說。
董良翚清晰地記得兩個數字———13個月和200多件。董老擔任華北人民政府主席時,用短短13個月時間制定頒布了200多項法令、法規、訓令、通則等。華北人民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諸多開創性的嘗試,為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做了思想上、組織上特別是法制上的準備。
1948年9月20日,董必武當選為華北人民政府主席。摸索積累政權建設的經驗,以便為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人民政權做準備,是中共中央交給華北人民政府的首要任務。
1948年10月6日,在有各地方代表參加的人民政權研究會上,董老指出:“建立新的政權,自然要創建法律、法令、規章、制度。我們把舊的打碎了,一定要建立新的。因此新的建立后,就要求按照新法律規章制度辦事。這樣新的法令、規章、制度,就要大家根據無產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來擬定。”
在那個時期,董老就十分重視法律文獻的收集整理工作。本報記者上世紀80年代采訪法學家張友漁的時候,他曾回憶說,早在華北人民政府時期,董老就著手收集有關法律資料和檔案,一方面為華北人民政府制定法規作參考,同時為新中國建立后立法之用。在他擔任政務院副總理兼政法委員會主任后,便把這部分資料移到了政務院政法委員會。
后來,董老預見到政法委員會的機構可能發生變化,為避免這部分圖書資料流失,他特意囑咐有關人員,不管以后機構如何變化,這部分圖書資料都要集中保管。
如今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近20萬冊中國古代和近代有關法律的圖書資料,大部分都是在董老主持下收集的。他還擬議編纂中國法學叢書,以便為法學研究提供系統的法學歷史資料。
為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作法制準備
為了鞏固建設人民政權,維護社會秩序,董必武日夜籌劃建設人民民主法制工作。
1948年10月23日,董必武和薄一波等以華北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的名義發布了《關于統一各司法機構名稱及審級的通令》。規定各行署原有司法機關一律改為“某某(地區名)人民法院”,由華北人民政府統一頒發印信。
通令明確:“縣司法機關為第一審機關,行署區人民法院為第二審機關。”一般案件即以二審為止。如有不服要求第三審時,由華北人民法院指定人員組成特別法庭,或發還華北人民法院復審為終審審理之。
按照通令的要求,從華北人民法院到各縣人民法院,先后建立了300多個司法機關。
為了指導司法干部準確掌握量刑幅度,尤其是死刑的判定與復核,董老和其他幾位副主席聯名頒布了《關于復核死刑案件的通令》,要求處理死刑案件的審判工作,必須遵照毛主席所提出的三個條件,即:一、禁止肉刑;二、重證據、不輕信口供;三、不指名問供。
司法制度的建立,量刑原則、上訴原則、減刑假釋、重證據不重口供、嚴禁刑訊、不放縱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等司法原則和制度的貫徹執行,進一步提高了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董老的長子董良羽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深情地提起董老那段不平凡的經歷。
董良羽1938年3月生于延安。1948年8月,10歲的董良羽在華北軍區榮臻小學上學,家住另外一個縣,由于父親終日操勞,小小年紀只能住校,放假才能回家。解放后,董良羽考入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1993年從北京軍區空軍司令部退休。他對父親的思想有較深的研究。
董必武“用革命精神來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國家觀、法律觀,學習新民主主義的政策、綱領、法律、法令、條例、決議,來搜集與研究人民自己的統治經驗,制作出新的較完備的法律來”。他在主持華北人民政府期間,為新中國民主法制進行的開拓性工作是不可復制的。
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署及政務院各部門領導人任命后,能夠在短短的10天后開始正式辦公,就是由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大都有華北人民政府各部門作基礎。
正如聶榮臻所記敘的:“剛進城時候的政府實際上就是1948年在石家莊成立的華北人民政府,仍由董必武任主席。進北京以后,他那個機構就代管全國行政事務方面的事情了,直到1949年10月1日,才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在他那個基礎上組織了各個部。”
“父親和周總理在一個辦公室辦公”
新中國成立初期,董必武擔任政務院副總理兼政治法律委員會主任。董良翚回憶說:“那時,父親和周總理在一個辦公室辦公。周總理在辦公室的一頭,父親在另一頭。”
1949年10月21日上午,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董老講話說,政治法律委員會隸屬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任務是指導內務部、公安部、司法部、法制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的工作,并受毛澤東主席委托,聯系和指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署;受周恩來總理委托,聯系和指導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的工作。
21日晚,周恩來總理主持召開政務院第一次政務會議,指定董必武為政務院及所屬機關辦公制度、辦事程序小組召集人。
在董必武主持下,先后制定了《中央人民政府懲戒違法失職人員暫行條例》、《中央人民政府任免國家機關人員暫行條例》及國家機關的辦公制度、程序等。這些法規經多次修改后,于1949年末分別通過,使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規可循。《最高人民法院試行組織條例》、《最高人民檢察署試行組織條例》也在12月20日經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批準。
這是新中國頒布的政法方面的第一批組織法規。
毛主席提議董老代理政務院總理
1949年12月,毛澤東主席赴莫斯科訪問。毛澤東與斯大林會談時提出這次訪問想搞點“既好看又好吃”的東西,指的就是簽訂新的條約。
1950年的第二天,毛澤東高興地給中共中央發來一份電報,說明了此事的進展并提議:“你們收此電后,請于五天內準備完畢。希望恩來協同貿易部長及其他必要助手和必要的文件材料,于一月九日從北京動身,坐火車(不是坐飛機)來莫斯科,由董必武同志代理政務院總理。
對外不要發表,待周到莫斯科后才發表。”
在周恩來出訪期間,董必武代理總理職務,直到3月4日毛澤東、周恩來一行返抵北京。
董良羽告訴記者,1950年2月13日,董老在一封寫給親屬的信中講述了他繁忙的情形:“我忙的情形你們是難以想象的。別人在星期六下午、星期日一般不辦公,夜晚只有我們黨內少數人辦公,夜晚辦公的,白天往往不辦公。我呢,早晨總是七點多起床,晚上總是兩點多才睡覺,無所謂星期六下午,無所謂星期日,隨我工作的秘書和警衛人員都拖得很辛苦。”
為新中國司法機構和人員布局謀篇
對于新生的人民共和國來說,建立起新的人民法制是一項巨大工程。
新中國成立時,除公安機關比較健全外,檢察、法院、司法行政機關都極為薄弱。檢察署的設置是董必武在擬訂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綱要基本問題時提出的,后經新政協籌備會常務委員會和中國人民政協全體會議通過,才在中央人民政府正式設立。
猶如平地起樓臺,有人常對檢察機關的設立提出疑問:“有公安、法院,還要檢察機關干什么?”主管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司法部,是在華北人民政府司法部的基礎上建立的,地方政府絕大多數都沒有設立司法行政機關。
董必武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為新中國司法機構和人員布局謀篇。在第一次全國司法工作會議上,他說,建立人民司法工作:一要建立一系列機構,如法院、檢察署等,才便于進行工作;二要準備培養各級司法工作干部,干部決定一切,如果沒有干部,司法機關即使建立起來,也難以完成工作任務,訓練和培養人民司法干部是長期的工作;三是要有法律,他說,制定完備的法律需要長期的工作,法律一下子不完備不要緊,先有一個基礎,逐漸發展,逐漸充實,就會趨于完備的。
董良羽告訴記者,董老那時就非常注重宣傳。根據他的倡議,《人民日報》、《新華月報》等開辟了政法專欄,刊登和轉載政法工作方面的文件、報告及論文,宣傳政法工作。
在董老的推動下,至1951年4月,全國新建人民法院891個,連同原已建立的共有2458個人民法院。多數法院設立了刑事、民事審判庭,司法行政處和秘書室。基本上實行了三級二審制,建立了上訴制度,建立了死刑復核制度;部分人民法院開始實行公開審判制度,有重點地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一些農村地區的人民法院開始實行就地審判以便利人民。
在武漢專門把韓德培叫到身邊聊天
今年5月29日走完人生99個春秋的法學家韓德培,因為一封普普通通的信,結識了董必武。
羅斯福、丘吉爾、斯大林雅爾塔會晤后,于1945年2月11日宣布,決定建立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國際組織以維護和平與安全”。中、蘇、英、美四國3月15日分別發表公告,向全世界宣布決定1945年4月25日在美國舊金山舉行聯合國大會。
蔣介石極力反對中國共產黨派代表參加中國代表團。在中共中央的堅持和斗爭,也迫于美國的壓力下,已經無法回避要有共產黨人參加代表團,國民政府的要人又說沒有一個共產黨人具備當代表的資格。
此時顧維鈞提出董必武就可以。他說:“我任駐法大使時,在巴黎同董先生曾有一面之緣”,董“年事稍長,且通曉國際事務”,“是一個上了年紀讀過古書的人,為人和藹可親,但頗機敏……”最后國民政府同意任命董必武為中國代表團正式代表。中共中央致電南方局:“出席舊金山會議的代表團名單既已公布,為委曲求全,我們同意董老參加,但須告王世杰、邵力子,對只給中共1名代表表示不滿。”
當時,董老出國所穿那套西服,是在重慶買的,很不合身。章漢夫勸說董老換一套。于是,到紐約后,董老就托《華僑日報》的同志花了25美元買了一套西服。董老當時就是穿著這套儉樸合身的的服裝出席聯合國大會及其他外交活動的。
1945年6月,聯合國創建大會在美國舊金山召開,董必武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參加了會議,并代表中國共產黨和解放區人民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字。
董老逝世后,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專門發來唁電,稱董老是聯合國的創建者,并向中國人民表示哀悼。
聯合國大會結束后,董老應邀到紐約演講。在演講過程中,一些親國民黨的留美學生別有用心,提了一些無理取鬧的問題。
韓德培對此感到非常氣憤,于是提筆給董老寫了一封信。信中說,那些無理取鬧的人根本不能代表留美的中國學生。
韓德培知道董老曾經在日本研修過法律,本身也是個法學家,所以還在信中向董老請教:未來的新中國是否需要法制建設?應該怎樣進行法學研究?
董必武很快回信:“我能辨別會場上的人,我能區別鳳凰和烏鴉。”董老還很明確地告訴韓德培:新中國當然需要法制,沒有法制不行;研究法學需要理論聯系實際,研究中國的法學就必須聯系中國的實際。
新中國成立初期,韓德培任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但怎么從事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才能適應建設新的國家的需要,他心里沒譜。于是他又請教主持全國政法工作的董老。
1955年,董老到武漢視察,專門把韓德培叫到身邊聊天。韓德培還向董老談了武大法律系的改革情況。
選陳守一擔任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
其實,董必武以戰略家的眼光,早就看到了加強培養馬克思主義法律工作者的迫切性。在緊張籌建新中國之時,他就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創辦中國政法大學的方案。
1948年8月4日,他與薄一波等簽署了《華北人民政府關于北平政法學院改為政法大學的決定》,并任命華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長謝覺哉兼任校長。此后又成立了中國新法學研究院,任命沈鈞儒為院長。
董老對政法學院和綜合性大學法學院系的改革和教學也極為關注。舊中國政法院校和綜合大學的法律系有50多個。北京大學法律系1950年度僅有25名學生、兩個研究生,其他學校也大致如此。董老認為:“長此下去,就不好了。”
董老對新辦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和其他高校的法學院系傾注了許多心血,鼓勵他們盡快培養出政法教師,摸索出政法教學的經驗。
教育部在與董老及政法委員會商量后,確立成立北京政法學院,并設想在各大行政區也設立政法學院,這對政法院校后來的維持和發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但是,高等院校在院系調整后,北京大學等綜合性大學都撤銷了法律系。董老認為如此是很不適當的。北大法律系就是在他親自呼吁和推動下重建起來的。
董老親自選了司法部教育司司長兼中央政法干部學校副教務長陳守一,擔任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
他語重心長地對陳守一說,一定要培養中國自己的法學教育典型,開拓出一條適合中國實際的法學教育的路子。陳守一記得:“董老提出了一些法學教授的名字,要我設法把他們請回來。”
1954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在董老的親切關懷下終于恢復招生。開學時,他原要親自參加并講話,因臨時有其他政務,才改由謝覺哉在開學典禮上講話。
經過幾年的努力,先后成立了北京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中南也在籌建政法學院。
繼武漢大學、復旦大學、東北人民大學及北京大學之后,各綜合性大學也相繼恢復或建立了法律系。這就為高等政法教育構筑了發展的基本陣地,董老親手繪制的法學教育藍圖變為現實。
對新中國第一個政治法律研究團體工作事必躬親
為迎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開,1949年6月,曾先后成立了中國新法學研究會和新政治學研究會兩個籌委會。后因種種原因,兩會都未開展工作。
1951年,林伯渠建議將兩會合并。11月底和12月初,兩會籌委會分別召開會議,通過了兩會合并成立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的決定,并推舉董必武負責主持。
1953年2月28日,董必武向周恩來寫了長信,重新說明了學會籌備經過。
4月3日,董必武就召開中國政治法律學會成立會的問題,向政務院政法分黨組干事會寫了報告。
4月6日,周恩來在報告上批示“同意”。
10日,毛澤東在報告上批示說:章程、宣言中“凡有‘毛澤東思想’字樣的地方,均應將這些字刪去”。
4月22日,中國政治法律學會成立大會召開,到會會員425人。董必武當選為學會主席,沈鈞儒、謝覺哉、王昆侖、柯柏年、張志讓、錢端升當選為副主席,史良等38人當選為理事。
中國政治法律學會是新中國第一個正式成立的政治法律學術研究團體。4月26日,董老主持召開學會第一次理事會會議,推舉了學會秘書長,決定設立研究部、國際聯絡部、秘書處3個辦事機構。
董必武擔任著黨和政府多項重要領導職務,但對學會工作經常事必躬親。為創辦學術刊物,他多次與中宣部、出版總署協商。
1954年5月1日,《政法研究》出版。董必武題寫了刊頭,撰寫了發刊詞。他寫道:“為了鞏固我國人民民主法制,需要全國人民和國家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廣泛進行愛國守法教育,普及法律知識。”他希望全國政治法律工作者“更進一步團結起來,對國內國際重大政治法律問題進行共同的研究。在學術問題上如有不同意見,也歡迎提出來自由討論,以便達到互相砥礪、互相切磋的目的”。
為了保證《政法研究》的稿件質量,董必武特別邀請中宣部的同志參加擬定編輯計劃,每期審閱3篇重要稿件。董老自己也經常審閱《政法研究》即將采用的重要論文。
為增進對國際法學界限額書動態的了解,董必武還提議創刊了《政法譯叢》。他還找主管《光明日報》的中央統戰部負責同志,建議在報紙上開辟法制專欄,選登部分學術論文。
親自關懷籌建法律出版社
在籌建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的同時,董必武還親自關懷籌劃創建專門出版政治法律書籍和法律文獻的出版社。
新中國成立時,在人民出版社有一個出版法律書籍的編輯組,但沒有專業的編輯人員,出版書籍主要靠司法機關和作者所在單位審稿,編輯組主要負責校對和出版具體事務性工作。
董必武認為這樣的情形,不適應加強法制宣傳、促進法學研究的需要。他提出在人民出版社編輯組的基礎上,組建專門的法律出版社。他先后多次向中央建議,抽調干部充實人民出版社的法制編輯組。
1952年,黨中央批準成立法律出版社后,他親自為出版社配備了社長、總編輯等領導骨干,還親自找北京市委,為出版社尋找社址。
1954年,董必武再次調配多名干部加強法律出版社的領導和編輯力量。
作為新中國第一個專門的法律出版機構,法律出版社成立,為加強法制宣傳、促進法學學術交流創造了條件。
為建立法學研究所奔走呼吁
從1953年起,董必武為創建法學研究機構、建立專業研究隊伍多方奔走呼吁。
作為德高望重的黨和國家領導人,董老此舉非同一般,意義深遠。董良羽說,在研究董必武法制思想時,他看到了那期間父親的不少談話、報告等。
1954年10月5日,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結束后,董必武向中共中央秘書長鄧小平并轉劉少奇寫了正式的專題報告,說明在中科院設立法學研究機構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并建議由中國政治法律學會擔負具體籌備責任,研究所隸屬中國科學院。他還提出了研究所領導人的具體人選,供中央考慮。
法學如今作為一門重要的社會科學,在國家民主政治生活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吃水不忘掘井人,董老就是新中國法學的開山鼻祖和掘井人。
在那個年代,由于一些同志對法學的某種偏見和誤解,把法學和政治學混同起來;再由于全黨對法制建設的極端重要性缺乏認識,董老關于建立法學研究所、開展法學研究的建議,被一拖再拖,終難落實。
但董必武以無產階級革命家的遠見卓識,鍥而不舍,多方呼吁。1956年9月,在黨的八大會議上,董老作了大會發言,對法學研究現狀提出了尖銳批評。
董良羽說,這顯示了父親對法制的不懈追索,也表現了極大的勇氣。
董老的聲音至今回響在我們耳畔———“我們的法律工作者,直到今天還沒有根據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觀點,從法學學理上寫出一冊像樣的闡明我國法制的書,現在有的還只是幾本小冊子。法學是一門重要的社會科學,我國科學院有50幾個科學研究所,而法學研究所至今尚在商談籌備中。法律工作系專業性質的工作,而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還沒有完全受到專門性質從業人員應有的待遇。”因此,董老在他發言的“加強黨對法制工作的領導”部分中,再次振臂呼吁“必須把法學研究所的機構迅速建立起來”。
經過董必武的不懈努力,在黨的八大之后,建立法學研究所的工作逐漸進入實質性階段。新中國成立后,戰爭年代一些搞法學的同志都轉入其他方面工作了,董老多次向組織部門建議將這些同志調回政法部門。設立法學研究所,董老首先想到的就是張友漁。
張友漁青年時代在國立法政大學法律系學習,后留學日本。20世紀30年代回國后,先后在燕京大學、北平大學等擔任教授,多年從事法學教育和研究。他的夫人韓幽桐也是一名法學家。抗戰時期,張友漁曾在中共南方局工作,董老對他十分了解,認為他是主持法學研究所的首選。但當時張友漁任北京市常務副市長,脫不開身。
直到1958年,張友漁才調到中國科學院社會科學部任副主任兼法學研究所所長。同年10月8日,法學研究所正式成立,我國法學科學終于步入了科學院的大門。
70歲時在宣傳會議上整整講了4小時
1954年5月,中央召開第二次全國宣傳工作會議。18日,董必武蒞會講話。
那時,董老已是近70歲的老人,他以《關于黨在政治法律方面的思想工作》為題,整整講了4個小時。
董良羽回憶說,父親對那次講話十分重視,收集了大量實際材料,進行分析研究,寫了許多便箋和筆記。
董老講話闡述的第一個問題是培養人民群眾的守法思想。他強調:對守法問題,目前應該很嚴重地提起國家工作人員的注意,“教育人民守法,首先就要國家工作人員守法”,“共產黨員必須以身作則”。
董老講的第二個問題是國家法律的嚴肅性。他說:“法院判了案子,就必須執行,一個案子判決后,訴訟當事人應該有一方負責任,他不執行,法院就應該強制執行。但是現在各地法院相當普遍的一個現象,就是不敢強制執行。把一般的強迫命令和法庭的強制執行混淆起來,這是不對的。”
在講話最后部分,董老談及了法學研究現狀。他說:“直到現在專門闡明我國法律的書籍是很少的,報紙雜志上闡述我國法律的文章也不多。我們的許多法律除了報告人的簡短說明以外,從法學上來科學地分析說明從而奠定我們法律科學的基礎的著作,更是少得很。”他指出,法律工作不能落后于客觀的要求,而要開足馬力,迎頭趕上。
董必武這篇講話率先指出了群眾運動對法制建設的副作用,適時提出了按法律辦事的指導思想。這篇講話當時并未公開發表,也未印發與會同志。
在我國法制建設歷經曲折尤其是“文革”災難后,人們更加認識到董老當時思想的強大生命力。
1978年年底,一些老同志重新看到講話的記錄稿,激動不已,鄭重地推薦給中央領導同志。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不久,董必武這篇閃耀著馬克思主義光輝的重要文獻,同他在八大的發言等重要文章先后在《人民日報》發表,全國各大報章紛紛轉載。
在黨的八大上提出“依法辦事”
一屆全國人大后,國家機構發生了較大變化,但董必武依然十分關注政法工作的全局問題。
1955年12月7日,董老經過認真考慮寫了一份報告給劉少奇并報毛澤東。
報告說,目前政法機關的設置,各部門黨組分別直屬黨中央,政法各部門缺少一個統一的協調組織,建議在黨中央設立一個法律委員會。
董老認為自己年齡已大,推薦彭真負責此項工作。1956年7月6日召開了第一次法律委員會會議,宣布彭真任主任委員,董老等任委員。
1956年6月24日,董必武出席了毛澤東在中南海頤年堂主持的政治局擴大會議,會議決定黨的八大于9月15日開幕。遵照中央的安排,董老開始準備他在八大上的專題發言稿。
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反復修改,董老在8月15日的最后修改稿中,系統提出了“依法辦事”、“必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主題思想。
從8月初開始,董老先后將發言稿送朱德、林伯渠等征求意見,還報送主持中央法律委員會工作的彭真審閱。彭真將發言稿轉送鄧小平審閱定稿。
1956年9月19日,董必武在黨的八大上就進一步加強人民民主法制作了大會發言。董老在發言中鄭重地向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向全黨提出了加強人民民主法制依法辦事的治國方略的建議。
他說,黨中央號召公安、檢察、法院和一切國家機關,都必須依法辦事。我認為依法辦事,是我們進一步加強我國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環節。依法辦事有兩方面的意義:其一,必須有法可依;其二有法必依。
長期研究父親思想的董良羽認為,依法辦事以加強人民民主法制的思想,是董必武運用馬克思主義國家觀、法律觀,總結研究無產階級執政黨建設社會主義的經驗,得出的依法治國方略的新結論。
董老所說的依法辦事,涵蓋了一切國家機關必須依法立法、依法司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軍;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則把健全法制與實施法治緊密結合起來。依法辦事的實質就是依法治國,只是沒有直接使用依法治國的概念。這與1954年他提出的“按法律辦事”相比較,不但表達形式更加準確,而且內容更加廣泛、更加深刻,更具有深遠意義。
它是董必武法學思想最重要的內容之一,也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寶庫中的瑰寶。
董必武的八大發言作為充滿馬克思主義智慧的光輝文獻,是中國共產黨關于人民民主法制建設的經驗總結,是探索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重要成果之一。
多年以后,薄一波說:“八大展示的探索成果,在經濟領域以外的,要算董必武同志關于法制建設的觀點最為重要。董老在八大的發言認為,在廢除舊的《六法全書》之后,要逐步完備我國的法制,寫出我們自己的《六法全書》。要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勞動法、土地使用法等一系列法律。他明確提出了黨政職能分開的原則,認為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可以使黨和政府的活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薄一波說:“在群眾運動一個接著一個的年代,他對法制建設的認識達到這樣高的境界,是很可貴的。”
“更加黽勉供職無負人民期望”
1959年3月25日,董必武給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寫了一封信,說:“我去年十月曾函請小平彭真兩同志轉報中央,請求在二屆全國人大上不再推薦我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候選人,并請求中央考慮我的能力和體力,不安排我擔負國家機關任何實際職務。我已當選人大代表并列名政協委員,將來在政協安一個沒有實際工作責任的名目就夠了。這意思在1957年冬曾和彭真同志面談過。特再懇請主席在研究國家機關負責人人選時支持我的請求為禱。”
29日,毛澤東作了批語:“我和大家同意此信意見,改換工作。中央已建議董必武同志當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劉少奇同志當主席,朱德同志當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又說:“這幾位同志的新工作,責任大,榮譽高,名氣也大,實際則是做苦工。我希望同志們勉為其難,為黨擔負這些擔子,為人民艱苦地服務。”
在不久后召開的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董必武當選國家副主席。董良羽回憶說,那期間父親多次表示:“我只有更加黽勉供職,才能無負于人民對我的期望。”
董老常以“補洞洞”和“跑龍套”比喻自己。董良翚記得三年困難時期,董老曾說:“我現在老了,做不了什么事了,跑跑龍套就是了。其實我的一生也只是跑龍套。”
董老還說:“中央的工作就像一只大樂隊,有司鼓,有司鑼,有司弦。我呢,就是那個敲邊鼓的。”董老這些通俗的比喻,反映了他高尚的品德,他一生總是把自己融入革命隊伍中,把自己看作這個隊伍中普通的一員。
董老為國務活動殫精竭慮。當時外國國家元首來訪多是以董必武代國家主席名義邀請的。按當時的外交禮節,邀請者應到機場或火車站迎接,但當時董老年事已高,行走困難。周總理和外交部特別設計了由周恩來總理或李先念副總理到機場迎接,董必武在賓館迎接的特殊形式。
1975年,董老已90高齡,雖然病魔纏身,仍堅持國務活動。1月16日,他接見了馬來西亞首任駐華大使。這是董老生前最后一次外事和國務活動。
毛主席聽到董老逝世消息一天沒吃東西
1975年3月5日,是董老90歲生日。董良羽回憶說,那天老人精神很好,在夫人何蓮芝的攙扶下,在病榻上寫下他一生的最后一首詩《九十初度》:
九十光陰瞬息過,
吾生多難感蹉跎。
五朝弊政皆親歷,
一代新規要漸磨。
徹底革新兼革面,
隨人治嶺與治河。
遵從馬列無不勝,
深信前途會伐柯。
本報記者看到了董老手跡的影印件。董老在詩旁還就“五朝”、“伐柯”兩詞作了注釋:“五朝:清朝、民國元年、袁世凱篡國、北洋軍閥割據、蔣介石篡權。伐柯:《詩經》:執柯以伐柯,其則不遠。”
這首詩是董老對自己一生的總結。他一生經歷五朝反動統治,每個時期都站在革命斗爭的前列,為民族解放事業立下不朽功勛。新中國成立后,他嘔心瀝血,為共和國的成立、鞏固和發展作出了豐功偉績。
正像郭沫若在和詩中所言:“革命功高譽未過,九旬壽考靡蹉跎。”“創黨開天澄廣宇,新民建國啟先河。”但董老在詩中僅自稱“隨人治嶺與治河”,表現了一位中國人民偉大戰士的寬廣胸懷。
1975年4月2日,杰出的共產主義戰士,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法學家,卓越的黨和國家領導人董必武同志的心臟停止了跳動。
毛澤東聽到董老逝世的消息,一天都沒吃什么東西,也不說話,整整放了一天宋人張元干的《賀新郎·送胡邦衡待制赴新州》詞的唱片,寄托哀思。
周恩來這時剛剛動過手術,重病纏身,在病榻上親自修改了中共中央為董老擬的悼詞稿。
4月7日,董必武同志追悼大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
葉劍英在代表中央致的悼詞中深情地說:“董必武同志真正做到了一輩子做好事,不愧為無限忠誠于黨和人民的無產階級革命家。”
(注:本報對董老家屬以及所有為此文提供資料、照片和幫助的同志致謝!)
“參加紅軍不怕殺,殺頭不過頭落地,坐牢也正好歇口氣。”面對敵人的屠刀,在黃鐘監獄的何蓮芝如是說。不久紅軍解放了黃鐘堡,為紅軍作偵探的何蓮芝得救了。
“有女莫當童養媳,十個就有九個死。"1933年1月,中國工農紅軍第四方面解放了萬源竹峪關。紅軍幫窮人打天下的消息傳到童養媳何蓮芝的耳朵里,受盡苦難的她決定脫離苦海,尋找紅軍,于是她和同樣是童養媳的何翠英一道,裝著上山打柴,來到竹峪關,投奔了紅軍。她們被分配到區蘇宣傳隊,穿上嶄新的軍裝,扎上腰帶,打好綁腿,顯得格外英姿颯爽,何蓮芝一掃過去的愁容。
不久何蓮芝當上了赤衛隊分隊長,并主動請纓到黃鐘一帶偵察敵情。紅28團團長汪烈山問道:“這個任務很光榮,同時也很艱巨和危險,你有信心嗎?”何蓮芝堅定地說:“我苦女子找到共產黨紅軍,就是刀山火海也敢闖,請團首長放心。”何蓮芝雖說刺探黃鐘一帶敵情的任務沒有完成,但是她經受住了考驗。
何蓮芝,萬源絲羅鄉人,國家副主席、代主席董必武夫人,生于1905年,193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時期,曾任萬源縣游擊隊長、中共萬源縣委婦女部長,參加了紅四方面軍的長征。
在反四川軍閥劉湘的“六路圍攻”前,紅軍總部提出了“猛烈擴大紅軍、赤衛軍”的號召。萬源縣蘇婦女部長何蓮芝積極響應,帶領工作隊深入基層,到處宣傳講演,耐心地回答每一個群眾的提問,號召窮苦百姓,為保護自己得到的土地和政權,為徹底解放而參加紅軍和赤衛隊。通過宣傳鼓動,絕大多數群眾懂得了紅軍為窮苦人打天下,為了“永世把腰伸”,而砸了煙燈和煙槍,拿起大刀、長矛當紅軍,許多婦女也動了心,踴躍參軍參政。
圣母團,是川陜蘇區最大的反動神團之一,主要頭子是萬源長壩小河口人吳錫林,他經常勾結反動軍警及其他土匪神團到萬源城附近搗亂。當時紅軍主力正在通江、廣元、旺蒼、蒼溪一帶作戰,后方僅留少數游擊隊和赤衛隊員。圣母團頭裹紅巾,額貼黃紙,身穿紅衣紅褲,胸前畫得稀奇古怪,手拿大刀或梭鏢,邊跑邊吼:“佛門弟子大道會,打不鉆,殺不進,觀音老母來救命。”面對這種陣勢,大多數游擊隊及赤衛軍戰士,不敢與其作戰,紛紛后退。何蓮芝天不怕,地不怕,要求率隊出征作戰,縣蘇趙主席批準了她的要求。
在夜色的掩護下,何蓮芝帶著被挑選出來的兩個女游擊隊員,身背大刀,足蹬草鞋,攀懸崖,越山嶺,涉溪水,飛快地向煙墩埡廟子奔去。當她們輕腳輕手地進入廟中,只見三個圣母團神兵正盤足打坐在佛像前念咒作“法事”,何蓮芝將手一揮,三名女將抽出大刀如猛虎下山向敵人撲去,隨著幾聲慘叫,三個“打不鉆,殺不進”的圣母團神兵頓時一命歸天。從此“打不鉆,殺不進”的謠言被揭穿,游擊隊赤衛軍士氣大振,圣母團及其他各反動會道門很快被打垮了,蘇區心腹大患終被鏟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何蓮芝相繼擔任政務院(即國務院)法治委員會辦公廳秘書,中國婦女運動歷史資料委員會委員,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國家代主席董必武秘書,協助董必武處理了大量日常工作。1980年在北京病逝。
參軍長征后,何蓮芝曾三次回鄉,1952年第一次回鄉時,因老家絲羅、溪口公路未通,需走百多里的山路,縣領導為她準備了馬,何蓮芝婉言謝絕,說道:“看望父老鄉親,如果乘馬坐轎,豈不逗人笑話,共產黨的干部能忘本么?”1961年,困難時期她第二次回鄉,走村串戶慰問村民,了解群眾生活,到醫院看望病人,對群眾充滿了關切之情。1979年何蓮芝再一次回鄉,她特地來到二層巖紅軍長征渡口,找來草根野菜,與小女、小孫一同吃食,教育他們:“永勿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