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與1944年的小范圍談判
抗日戰爭時期國共兩黨雖然結成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但矛盾一直沒有消除,政治斗爭和軍事摩擦不斷發生,兩黨之間的談判也在斷斷續續地舉行。王世杰作為國民黨要員,先后以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長、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等身份,參與了抗戰后期國共兩黨的多次談判。
1944年1月16日,國民黨軍事委員會派駐延安聯絡參謀郭仲容面見毛澤東,提出派周恩來、朱德和林伯渠赴重慶談判的要求。毛澤東當即答復:林、周或可先后赴渝。2月2日,國民黨軍令部復電郭仲容,表示歡迎朱、周、林來渝。2月4日,毛澤東通知在重慶的董必武上半年做好談判準備工作。4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討論同國民黨談判的方針。周恩來說,這次林老(林伯渠)去,與林彪1942年去時不同,接觸的方面會更多。國民黨對我現在是以政治斗爭為主。這次我們不提方案,目的只在和緩國共關系,表示我們是要與國民黨合作,擴大我黨的政治影響,擴大社會各界的活動。毛澤東說,這次總的態度是不亢不卑,表示我們是求和,要求抗戰到底、團結到底。對中間派要宣傳民主,對英美要宣傳抗戰。這樣,中共中央就確定了這次談判的基調。
國民黨方面,派往談判的代表是王世杰(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長)、張治中(國民黨軍事委員會政治部長)。談判前夕,國民黨也多次召開會議,討論對中共談判的策略原則。他們提出:“談判應注意其宣傳,并不期待其成功”。“政治方面可酌予放寬一步,但于軍事方面之軍政軍令與紀律三者,必須堅持絕對之統一,要求其嚴格遵守,而不容有絲毫違反。”
5月1日,王世杰、張治中自重慶啟程前往西安迎接已從延安啟程來西安的中共代表林伯渠、王若飛。5月2日,雙方代表同日抵西安。5月3日,王世杰前往八路軍駐西安辦事處初晤中共代表。從5月4日至11日,雙方代表在西安進行了五次交談。
會談伊始,王、張不提方案,而要中共方面先談意見。林伯渠先向王、張報告邊區情形,然后問政府的政治問題解決究竟是如何解決法。王世杰不作正面回答,而要林伯渠提出具體問題來談。林伯渠提出以當年3月12日周恩來在孫中山先生逝世19周年大會上的演說作為談判基礎。王、張又不贊同。王世杰說,還是先談軍事及邊區問題。但這一問題雙方交談多次,得不出結果。最后商定將會談雙方意見整理成記錄,各報告其中央,由兩黨中央決定。《記錄》分為關于軍事者、關于陜甘寧邊區者、關于黨的問題者及其他共4部分17條。但記錄整理后,林伯渠代表簽了字,王世杰、張治中二人卻拒絕簽字。
西安會談后不久,王世杰又邀請林伯渠去重慶繼續會談。5月17日,林伯渠乘機前往重慶。這兩次會談雖然時隔不久,中國戰局卻發生了很大變化。日軍為執行大本營的“一號作戰”命令,打通大陸交通線,發起了豫中戰役,沿隴海路向西推進。第一戰區司令長官蔣鼎文、湯恩伯統帥的40萬軍隊一觸即潰,到5月下旬,接連丟失了 30多座縣城。5月25日戰區中心洛陽也被敵軍占去。根據這種形勢,5月22日,林伯渠將中共中央擬定的《關于向國民黨提出解決目前急切問題的二十條意見》交王世杰,請王轉交國民黨中央。但王世杰看完意見書后,以內容不妥,拒絕接受和轉交其中央。林伯渠當場予以駁斥。雙方爭辯很久沒有結果。會談后,林伯渠立即向中共中央作了匯報。中共中央了解國民黨的意向后,決定予以讓步,將20條意見改為12條,另外8條作為口頭要求提出。
中共中央提出的12條意見的主要內容是:
關于全國政治者3條:
一、請政府實行民主政治與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及人身之自由。
二、請政府開放黨禁,承認中共及各抗日黨派的合法地位,釋放愛國政治犯。
三、請政府允許實行名副其實的人民地方自治。
關于兩黨懸案者9條,即:
一、應請政府將中共軍隊編為16個軍、47個師,每師1萬人,為委屈求全計,目前至少給予5個軍、16個師的番號。
二、承認陜甘寧邊區及華北、華中、華南敵后各抗日根據地民選政府為合法地方政府,并承認其為抗日所需的各項措施。
三、中共軍隊駐地,抗戰期間維持現狀。抗戰結束后,另外商定。
四、在物資上充分接濟十八集團軍及新四軍。
五、對同盟國援助中國之武器、彈藥、藥品、金錢,應按正當比例分配于十八集團軍及新四軍。
六、撤銷對陜甘寧邊區及各抗日根據地的軍事封鎖和經濟封鎖。
七、停止對華中新四軍及廣東游擊隊的軍事進攻。
八、釋放各地被捕人員。
九、允許中共在全國各地辦黨辦報。
6月5日,林伯渠將此12條意見再次交給王世杰,請他轉交國民黨中央。王世杰說:“項目雖較前減少,但內容并未改變。”因此仍然拒絕接受。這時他拿出一個《對中共問題政治解決提示案》,要求中共采納。該“提示案”的主要內容是:
一、關于軍事問題,只允許第十八集團軍及其在各地之部隊,合共編4個軍10個師10萬人,其余37萬人都要“限期取消”,并要將10個師“限期集中使用”。
二、關于陜甘寧邊區問題,只要求實行國民黨中央政府的法令,不提實行三民主義,不承認為抗日所需要的民主設施與民主法令。
三、關于黨的問題,只一般提出“在抗戰期內,依照抗戰建國綱領之規定辦理。在戰爭結束后,依照中央決議召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施憲政,中共應與其他政黨遵守國家法律,享受同等待遇等等。
王世杰拿出的這個“提示案”,與中共中央擬定的12條意見相差很遠。圍繞這兩個方案,雙方通過面談和函件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6月6日,林柏渠致函王世杰,聲明兩點:第一,提示案與中共12條意見相距甚遠,除將提示案報告中央外,請將中共12條轉國民黨中央合理解決。第二,提示案開頭所說“以林代表祖涵在西安表示之意為基礎”一語,與經過事實不符,希望國民黨方面考慮中共最近正式提出的意見。
王世杰收到林伯渠函件后,于6月8日復函林伯渠。函中說:因意見前后出入太大,仍不能轉呈;提示案是以林的意見為基礎,且盡量容納了林的意見,希望接受。
6月11日,林伯渠再致函王世杰,駁斥了王世杰在6月8日回信中的論點。
6月15舊,王世杰再復信林伯渠,仍然堅持要中共接受其提示案,說“此次商談之基本精神,須本統一國家軍令政令之原則,為改善現狀,增強團結之前提”。并說中共12條“對于如何實行中央政府的軍令政令和改善措施、整編各點,均未提及”。隨后,王世杰又用自己是中央政府代表而不是國民黨代表的手法,來壓中共代表,使其處于不平等地位。
針對以上情況,中共中央和毛澤東指示林伯渠立即回延安,并邀請王世杰、張治中同往討論問題。王世杰見目前討論難以繼續進行,被迫答應將中共12條轉交國民黨中央,但拒絕去延安討論問題。也不放林伯渠回延安。
7月以后,爭論仍然繼續著。林伯渠又多次會見和致函王世杰,提出放寬民主尺度,希望按5軍16師擴編軍隊和請王、張赴延安討論問題等要求。但王世杰仍然不肯答復。
為了混淆社會輿論,贏得英美的同情,國民黨方面由梁寒操出面,于7月26日在記者招待會上宣布:“國共關系已有改進,并將繼續改進”。“談判了三個月之后,國共問題已經有了一部分解決”。兩黨的觀點“事實上并無嚴重分歧”。“根本解決問題的障礙,是在于中共黨人一方面稱他們有意合作,但事實不然,他們所作的事情和他們的說話相反”。梁寒操當時與王世杰同在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任職,梁的這番話實際也代表了王世杰的看法。
8月10日,王世杰在致林伯渠的信中也說了同樣的意思,指責12條要求“或則與事實不符,或則與事理不合”。在這種情況下,中共中央不得不采取強硬態度對待之。8月13日,毛澤東指示林伯渠和董必武,向國民黨提出承認全部軍隊的要求。8月30日,林伯渠對王世杰8月 10日的來函也作了答復,說明“中共始終忠實執行4項諾盲,忠實實行三民主義,堅持民主團結和政治解決方針”。希望國民黨中央政府在解決全國政治問題與國共關系問題上,“應把整個國家民族利益放在第一,而不把一黨一派的私利放在第一;應從有利全國團結抗戰,有利促進民主的觀點出發,而不應從維護一黨統治的方針出發”。王世杰不服,在9月10日復信林伯渠,說中共“要求與時俱增”。10月13日,林伯渠在致王世杰信中承認“與時俱增”。信中說:我們可以明告王先生,全部敵后解放區的軍隊與政權,是一定要請國民政府承認的,而且一定是“與時俱增”。“因為整個敵后戰場的戰爭情況,與正面戰場恰成相反的對照,在正面是節節敗退,在敵后是節節勝利。十八集團軍、新四軍與華南縱隊,是在一天一天地發展,收復的國土,解放的人民與民選政府,也是在一天一天地增多。這些,難道國民政府與國民黨都不喜歡嗎?”
林伯渠在回信中闡述的這些論點,使王世杰無言以對。
至此,1944年的國共談判也告一段落。
二、提出“三條反建議”
王世杰沒有因為1944年的國共談判無結果而停止活動。不久,他又針對中共關于建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主張和新達成的協議,提出了“三條反建議”。
西安事變以來,國共兩黨已舉行過多次談判。以往的兩黨談判,都是圍繞承認共產黨合法地位、承認邊區政府、擴軍和劃分作戰區域等問題進行的。1944年秋,隨著國共兩黨力量對比情況的變化,中國共產黨決定向國民黨提出改組國民黨政府,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全盤改革要求。
1944年9月4日,周恩來根據毛澤東在8月中旬提出的意見,為中共中央起草的致林伯渠、董必武、王若飛的電報指出:“目前我黨向國民黨及國內外提出改組政府主張時機已經成熟,其方案為要求國民黨政府立即召集各黨、各派、各軍、各地政府、各民眾團體代表,開國事會議,改組中央政府,廢除一黨統治。”“這一主張,應成為今后中國人民中的政治斗爭目標,以反對國民黨一黨統治及所欲包辦的偽國民大會與偽憲。”
根據中共中央的意見,1944年9月15日林伯渠在重慶召開的三屆三次國民參政會上,公開提出了“希望國民黨立即結束一黨統治的局面,組織各抗日黨派聯合政府”的主張。
10月10日,周恩來又發表了題為《如何解決?》的雙十節講演,提出了取消一黨專政、成立聯合政府的6個具體步驟。
中國共產黨關于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主張,不僅得到國內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海外僑胞的擁護,而且得到盟邦政府中開明人士的支持。出于軍事上的權宜之計,美國政府也向蔣介石施加壓力,要求他盡快解決國共糾紛。同時派人在延安設立美軍軍事觀察小組。1944年9月,羅斯福總統還派赫爾利作為其特使來到中國。赫爾利來華后,曾于10月中下旬接連三次找中央駐重慶代表董必武、林伯渠交換意見。赫爾利一再表示,他代表羅斯福總統幫助中國團結,絕不對黨派有所偏袒,分配東西亦不偏重某一方。還說中共應取得合法的地位。軍事領導機關中應有中共參加等等。
在國民黨方面,赫爾利此次來華接觸最多的是王世杰。赫爾利在重慶活動了兩個月,經與蔣介石、王世杰等反復磋商,最后形成了一個他稱之謂“協定的基礎”的5點建議;
1944年11月7日,赫爾利帶著他的5點建議,飛往延安。毛澤東和周恩來到機場迎接赫爾利。8日至10日上午,毛澤東、朱德、周恩來同赫爾利連續舉行了4次會談。會談一開始,赫爾利即聲明他是受羅斯福總統的委托,作為總統的私人代表,來談關于中國的事情的。因中國的事情主要涉及國共兩黨,所以便宜讀了他的5點建議,即:
一、中央政府與中國共產黨將共同合作,求得國內軍隊之統一,期能迅速擊敗日本,并建設中國。
二、中國共產黨之軍隊,應接受中央政府及其軍事委員會之命令。
三、中央政府及中國共產黨,將擁護孫中山之主義,在中國建設民有、民治、民享之政府,雙方將采取各種政策,以促進及發展民主政治。
四、中國將只有一個中央政府和一個軍隊,中國共產黨軍隊之官兵經中央政府編定后,依其職階享有與國軍相同之待遇,其各單位對于軍火及軍需品之分配,亦將享受柑等之待遇。
五、中央政府承認中國共產黨,并使之為合法之政黨,所有在國內之各政黨,將予以合法之地位。
當赫爾利一宣讀完他的建議,毛澤東就提出質問:把這5點作為協議的“基礎”是什么意思?赫爾利說,原來是他的意思,后來與王世杰等商量過。蔣介石又對5點建議作了若干修改。赫爾接著說,這5點并不是必須接受的,而是試驗性的方案,各方可以自由、公開、坦白地談這個問題。
在8日下午的第二次會談中,毛澤東向赫爾利詳細地介紹了中國抗戰的情況,一方面肯定了抗戰以來國民黨的某些進步,另一方面批評了國民黨的誤國政策,指出了其所面臨的嚴重危機。毛澤東說,要解決問題,就必改組現在的國民政府,建立包含一切抗日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聯合國民政府。最后,雙方轉向對5點建議的討論。毛澤東對5點建議逐條提出了具體意見,赫爾予以贊同,最后雙方達成一項協議。新達成的這項協議叫做《中國國民政府、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協定》,其內容是:
一、中國政府、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應共同工作,統一中國一切軍事力量,以便迅速地擊敗日本與重建中國。
二、現在的國民政府應改組為包含所有抗日黨派和無黨派政治人物的代表的聯合國民政府,并頒布及實行用以改革軍事、政治、經濟、文化的新民主政策。同時,軍事委’員會應改組為由所有抗日軍隊代表所組成的聯合軍事委員會。
三、聯合國民政府應擁護孫中山先生在中國建立民有、民治、民享之政府的原則。
四、所有抗日軍隊應遵守與執行聯合政府及其聯合軍事委員會的命令,并應為這個政府及其軍事委員會所承認,由聯合國得來的物資應公平分配。
五、聯合國民政府。承認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及所有抗日黨派的合法地位。
這個協定表明,赫爾利接受了中共關于建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主張。在11月10日上午舉行的最后一次會議上,毛澤東代表中共中央,赫爾利作為見證人代表羅斯福總統分別在協定草案上簽了字。
當天下午赫爾利乘機離開延安,返回重慶。為了實現延安協定草案,中共中央決定派周恩來與赫爾利同機飛往重慶。
赫爾利回到重慶的第二天,將延安協定、的副本送給宋子文,請宋將文件譯出交蔣介石。宋子文接到協定副本,先和蔣介石作了一番研究,然后和王世杰一起來到赫爾利住處,指責赫氏“被共產黨的舊貨單子欺騙了”。并說:“國民政府永遠不會答應共產黨的要求。”’赫爾利去找蔣介石商談,想說服蔣。可蔣介石明白表示,不同意協定中關于“成立國民聯合政府”條文。
蔣介石集團對周恩來到重慶的態度也極為冷淡。當時有外電報道說:“在周恩來到達時,華南的軍事形勢極為嚴重,但蔣介石仍使周等了一個多禮拜才接見他;蔣委員長見周恩來談話半小時,并采取極為專橫的態度。”這時出來與共產黨代表周旋的仍然是王世杰。王世杰經過幾天策劃,于11月21日,即周恩來到達重慶的第11天,代表國民黨方面提出了針對延安5條的“3條反建議”。王世杰提出的“3條反建議”是: 一、國民政府為達成中國境內軍事力量之集中與統一,以期實現迅速擊潰日本,及戰后建國之目的,允將中國共產黨軍隊加以整編,列為正規國軍,其軍隊餉項軍械及其他補給,與其他部隊受同等待遇。國民政府并承認中國共產黨為合法政黨。
二、中國共產黨對于國民政府之抗戰及戰后建國,應盡全力擁護之,并將其一切軍’隊移交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統轄。國民政府并指派中共將領以委員資格參加軍事委員會。
三、國民政府之目標為中國共產黨所贊同,即為實現孫總理之三民主義,建立民有、民治、民享之國家,并促進民主化政治之進步及其發展之政策。
王世杰在提出“3條反建議”的同時,還提出了“3項辦法”,即:
一、在行政院設置戰時內閣之機構(其人數約為七至九人),俾為行政院決定政策之機關,并將使中共及其他黨派人士參加其組成。
二、關于中共軍隊之編制及軍械補給等事,軍事委員會將派中國軍官二人(其中一人為現時中共軍隊之將領)及美國軍官一人,隨時擬具辦法,提供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核定。
三、在對日作戰期間;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指派美國將領一人為所屬中共軍隊之直接指揮官。
明眼人一看便知,王世杰的“3條反建議”和,“3項辦法”,其中心內容仍然是要中共先交出軍隊,然后再給予合法地位。這時,赫爾利在羅斯福支持下,改變態度,支持蔣介石集團的要求,主張中共接受王世杰的“3條反建議”,與國民政府合作。
毛澤東得知“3條反建議”后憤怒地說:“黨治不動,請幾個客,限制我軍。”周恩來揭露了赫爾利背棄延安協議的行為,并決定回延安。
周恩來回延安后幾天,1944年12月30日,在重慶的赫爾利經與王世杰等商議,由赫爾利出面致函毛澤東,周恩來,提議他本人與宋子文、王世杰、張治中同赴延安,與毛、周面商一切,以完成協定。
1945年1月11日,毛澤東復函赫爾利說:去年11月間我黨方面所提5條已為國民黨政府所拒絕’。國民黨政府所提3條,我黨方面又萬難同意,此時你們來延安,恐得,不到任何結果。我黨建議在重慶召開國事會議之預備會議,此種會議應有國民黨、共產黨、民主同盟三方參加,并保證會議公開舉行,各黨派有平等地位及返往自由。上述提議,如荷國民政府同意,則周恩來可再到重慶磋商。毛澤東發出此信后,不久即收到赫爾利再次邀請周恩來去重慶的信件,中共中央遂于1945年1月22日決定周恩來再次去重慶談判。
1月24日,周恩來飛抵重慶。26日開始會談。王世杰與宋子文代表國民黨,周恩來代表共產黨,赫爾利代表美方,共同舉行正式會談。國民黨方面仍然堅持其“3條反建議”和“3項辦法”。主世杰還特別對“3項辦法”作了說明。其實說來說去,萬變不離其宗,就是要中共交出軍隊。在周恩來提出要召開黨派會議,討論共同綱領時,王世杰說,5項協議草案中無黨派會議和國事會議。周恩來質問說,國共兩黨能包辦國事嗎?如果你們同意5條,請問不召集黨派會議、國事會議,又如何產生聯合政府?面對周恩來的質問,王世杰等人無言以對。
2月2日,周恩來將他起草的關于黨派會議的協定草案交王世杰。該草案提出:黨派會議應包含國、共和民盟三方代表;有權討論和解決結束黨治、改組政府、起草綱領、保證各代表有平等地位和來往自由。王世杰也提出.一個由他起草的關于政治咨詢案,但該案根本不提聯合政府。雙方無法取得一致意見。
2月3日,蔣介石會見了周恩來。蔣介石以傲慢的態度對周恩來說:“聯合政府是推翻政府,黨派會議是分贓會議。”根據蔣介石的意圖,王世杰于2月14日舉行外國記者招待會。王在會上說:“政府方面曾提出若干重要的讓步”,“但中共覺得這些提議并不是他們所能接受的,他們拒絕了。”因談判已無成功的希望,周恩來于2月15日返回延安。此次談判結束。
4月23日,王世杰在給蔣介石的檢討中說:“自去歲五月起至本年三月,經隨時秉承鈞座指示,進行磋商,終以中共一再反復,職等復乏肆應之能,任務未達,實感慚悚。”
王世杰的這段話只說對了一半。說“隨時秉承鈞座指示”,“任務未達”倒是實情;說“中共一再反復”,其實“一再反復”的是國民黨和赫爾利,而并非中共;王世杰也并非談判無能和不效力,而是國民黨統治集團違背民意和不肯向中共讓步的基本政策,決定了談判的結束。王世杰在這次談判中受挫了,下次還會再來。
三、作為國民黨四代表之一與中共高層會談
在王世杰與中共小范圍會談之前,蔣介石就曾多次提出要同毛澤東面談。1942年8月,蔣介石向周恩來提出,他想去蘭州轉赴西安時,在西安同毛澤東談談問題。 1943年共盧國際解散時,蔣介石又一次致信毛澤東,提出要“面談一切問題”。這些提議雖然未能實現,但卻為后來蔣介石邀請毛澤東去重慶伏下一筆。
1945年夏,國際形勢瞬息萬變。8月14日,日本天皇正式宣布接受無條件投降;同日,《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在莫斯科簽字。此時,蔣介石為了得到蘇聯的支持,并利用蘇聯的壓力來迫使中共屈服,在中蘇條約簽字的當天,就向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發出了第一封邀請電。電文中稱:“倭寇投降,世界永久和平局面,可期實現,舉凡國際國內各種重要問題,亟待解決,特請先生克日更惠臨陪都,共同商討,事關國家大計,幸勿吝駕,臨電不勝迫切之至。”
8月20日、23日,蔣介石又給毛澤東發出第二封、第三封邀請電。
8月24日,毛澤東在給蔣介石的第三封復電中說:“鄙人亟愿與先生會見,共商和平建國之大計,俟飛機到,恩來同志即赴渝進謁,弟亦準備隨即赴渝。”
在得到毛澤東決定親自赴渝的信息后,8月26日,蔣介石第4次致電毛澤東:“頃聞先生可偕周恩來先生同時來渝,至為欣慰。茲派張部長文白同赫爾利將軍明日乘專機來延速駕,特電先聞。”
至此,毛澤東赴渝問題,國共雙方取得一致,并已有了具體安排,即將付諸實施。
此次談判,國民黨方面派出的代表是王世杰(國民政府外交部長)、張群(四川省主席)、張治中(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長)、邵力子(國民參政會秘書長);共產黨方面是周恩來(中共中央軍事副主席)、王若飛(中共中央秘書長)。蔣介石、毛澤東不參加具體事務談判。
8月28日下午3時半,毛澤東偕周恩來、王若飛由延安飛抵重慶。其后,連日分訪政府當局,交換團結問題意見,并約見各界人士。
9月2日,為日本正式投降日,為慶祝勝利,蔣介石于晚8時半在官邸宴請毛澤東、周恩來、王若飛;王世杰及國民黨其他要員共20多人作陪。
9月3日上午,王世杰以外交部長身份往訪毛澤東,暢談很久。
中共方面對蔣介石、王世杰表示,對這次會談,我們是有誠意的。為使會談有結果,9月2日,毛澤、東對談判提出了8項原則性意見。9月3日,周恩來、王若飛又將中共擬定的兩黨談判方案共11項交王世杰轉蔣介石,其內容和:確定和平建國方針,以和平、團結、民主為統一的基礎,實行三民主義(以1924年國民黨第一次代表大會宣言為標準);擁護蔣介石的領導地位;承認各黨各派合法平等地位并長期合作,和平建國;承認解放區政權及抗日部隊;嚴懲漢奸,解散偽軍;重劃受降地區,解放區軍隊參加受降工作;停止一切武裝沖突,令各部隊暫留原地待命;結束黨治,迅速采取各種必要措施,實行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黨派平等合作;以及實施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和各黨派合作的具體辦法等。中共希望以此為基礎進行討論。
但王世杰將上述條文交蔣介石后,他們認為中共要價太高,與他們設想的“距離太遠”,希望將提案“重新考慮”。為了對抗中共11條,9月4日,蔣介石將他自己在毛澤東到重慶后一星期才倉促擬定的《對中共談判要點》交王世杰等國民黨談判代表,要他們將其作為談判的基調和準則。
蔣介石的談判要點開頭即說,中共9月3日提出的方案“實無一駁之價值”。接著他提出了4條:一、軍隊問題:中共軍隊之編組,最高限度為12個師。“中共軍隊駐地,可由中共方面提出具體方案,經雙方商討決定”。二、解放區問題:“中共方面所提解放區,為事實絕對行不通。”但“只要中共對于軍令政令之統一能真誠做到,則不僅各縣行政人員,中央經過考核可酌予留任,即省行政人員,如主席,中央亦必本‘用人惟才’之旨,延引中共人士參加。”三、政治問題,蔣介石說,我答復毛澤東,“現戰事完結,擬改組國防最高委員會為政治會議,由各黨各派人土參加,共同參與政治。至于中央政府之組織與人士,刻因國民大會即將召開,擬暫不變動。俟國民大會集議,新政府產生之時,各黨派與無黨派人士均可依法參加中央政府。”四、國民大會問題:“已經當選之國民大會代表仍應有效,中共方面如欲增加代表,則除已當選者外,可以酌量增加名額。”
蔣介石擬定的上述談判要點的中心是強調“軍令政令之統一”。王世杰等國民黨代表即以此為基調,同中共代表進行談判。
四、簽署《雙十協定》
王世杰秉承蔣介石的這樣一個旨意同中共談判,談判是艱難的。從談判的過程看,大體可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從8月29日至9月3日,雙方就政治、軍事問題先作一般性交換意見,且未設專人記錄。在這一階段,毛澤東對國共談判提出了8項原則性意見,中共代表將11項具體談判方案提交給國民黨。蔣介石也為國民黨談判代表擬定了談判的原則和具體談判要點。這就為下一階段談判時全面展開做了準備。
第二階段,從9月4日至21日,談判移至堯廬,即曾家巖德安里蔣介石的侍從室進行,談實際問題,共開會8次,有時每天談,有時隔一兩天再談,并結合以個別交談。會談主要圍繞中共9月3日的方案展開。9月8日,王世杰將國共兩黨普遍交換意見階段的紀要一件,以及國民黨對中共11項方案的答復一件交給周恩來。“答復案”的內容除同意實行三民主義和承認蔣介石的領導地位外,還有4點同意中共意見,即中共參加軍事委員會及所屬各部工作;安置編余官佐;實行公平合理的補給制度;確定政治教育方針。此外各項均予否定。由于雙方意見相距甚遠,至9月21日,談判停頓下來。
第三階段,經過周旋,和談又得以繼續進行。王世杰等認識到,一味施加高壓,無法使中共屈服;而談判如無結果,他們也難以向國內外交代。所以談判中斷3天后,王世杰又主動找中共代表要求重開談判。9月27日至10月5日,雙方又進行了4次會談。重開談判后,進展比前一段順利些了。10月2日會談時,雙方同意將一個多月來的談話記錄整理出來,其中總的方針、軍事問題、政治會議等等,或已雙方同意,或彼此意見接近,擇其能發表者發表之,以解人民之渴望。10月5日,周恩來在征得王世杰的同意后,將他起草的《會談紀要》提交討論。
周恩來起草的這份《會談紀要》寫得很有特色:不僅,把雙方已一致同意的內容在文字上確定下來,并且對沒有一致的問題也分別說明雙方各自的看法。雙方就《會談紀要》又進行了兩次討論,并作了修改。但對《會淡紀要》什么時候發表又發生爭論。周恩來告訴王世杰等國民黨代表,毛澤東擬于下周返回延安。這時,進犯晉東南上黨解放區的國民黨軍被解放區軍民擊敗,損失3萬多人,加強了中共在重慶談判中的地位。這樣,10月7日以后,國民黨的態度緩和下來。
10月10日下午,國共雙方談判代表王世杰、張群、張治中、邵力子與周恩來、王若飛在桂園簽署《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毛澤東出席簽字儀式,蔣介石則在儀式結束后才到。
《會談紀要》主要內容如下:
一、關于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
一致認為中國抗日戰爭業已勝利結束,和平建國的新階段即將開始,必須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為基礎,并在蔣主席領導之下,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雙方又鬧認為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及黨派平等合作,為達到和平建國必由之途徑。
二、關于政治民主化問題
一致認為應迅速結束訓政,實行憲政,并應采取必要步驟,由閘民政府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邀集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達,協商國是,討論和平建困方案及召開國民大會各項問題。現雙方正與各方洽商政治協商會議名額、組織及其職權等項問題,雙方同意一俟洽商完畢,政治協商會議即應迅速召開。
三、關于國民大會問題
中共方面提出重選國民大會代表,延緩國民大會召開日期及修改國民大會組織法、選舉法和五五憲法草案等三項主張。政府方面表示,國民大會已選出之代表,應為有效,其名額可使之合理地增加和合法地解決,五五憲法草案原曾發動各界研討,貢獻修改意見,因此雙方未能成立協議。但中共方面聲明:中共不愿見因此項問題之爭而破裂團結,同時雙方均同意將此問題提交政治協商會議解決。
四、關于人民自由問題
一致認為政府應保證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國家人民在平時應享受的身體、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之自由,現行法令當依此原則,分別予以廢止或修正。
五、關于黨派合法問題
中共方面提出政府應承認國民黨、共產黨及.一切黨派的平等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各黨派在法律面前平等,本為憲政常規,今可即行承認。
六、關于特務機關問題
雙方同意政府應嚴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機關有拘捕審訊和處罰人民之權。
七、關于釋放政治犯問題
中共方面提出除漢奸以外之政治犯,政府應一律釋放。政府方面表示,政府準備自動辦理,中共可將應釋放之人提出名單。
八、關于地方自治問題
雙方同意各地應積極推行地方自治,實行由下而上的普選,惟政府希望不以此影響國民大會之召開。
九、關于軍隊國家化問題
中共方面提出,政府應公平合理地整編全國軍隊,確定分期實施計劃,并重劃軍區,確定征補制度,以謀軍令之統一。在此計劃下,中共愿將其所領導的抗日軍隊由現有數目,縮編至24個師、至少20個師數目,并表示可迅速將其所領導而散布在廣東、浙江、蘇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內)8個地區的抗日軍隊著手復員,并從上述地區逐步撤退應整編的部隊至隴海路以北及蘇北皖北的解放區集中。政府方面表示,全國整編計劃正在進行,此次提出商談之各項問題果能全盤解決,則中共所領導的抗日軍隊縮編為20個師的數目可以考慮。關于駐地問題,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討論決定……
十、關于解放區地方政府問題
中共方面提出,政府應承認解放區各級民選政府的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解放區名詞,自日本五條件投降后,應成為過去,全國政令必須統一……
十一、關于奸偽問題
中共方面提出嚴懲漢奸、解散偽軍。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則上自無問題,惟懲治漢奸要依法律行之,解散偽軍亦須慎辦入理,以免影響當地安寧。
十二、關于受降問題
中共方面提出,重劃受降區,參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參加受降工作,在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慮。
《雙十協定》簽訂后,圖共重慶談判到此結束。談判之所以能夠達成協議,除了中共的努力外,應該說,與包括王世杰在內的國民黨談判代表的配合是分不開的。王世杰在國共談判中,雖然沒有張抬中那樣友善,處處關心毛澤東的安全,沒有像邵力子那樣獲得“和平老人”的稱號,但弛在抗戰勝利前后一直在為兩黨談判而奔忙。如邵方子在 1946年1月政治協商會議上報告國共談判情況時所說:“報告會談的經過,本人曾想最好是王雪艇(世杰)先生擔任。王先生奉命和中共商談差不多有兩年之久。但王先生現在到倫敦去了,不能參加會議”邵力于又說:“我們在會談中是無話不說,有時也爭得面紅耳赤,甚至筋脈僨張,但不久仍然恢復到和諧的情緒。”邵力子的這段話,反映了王世杰在國共談判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可以從中看出當時兩黨談判的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