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鼎丞任職三屆創歷史
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在紅都瑞金建立,黨領導下的人民檢察制度(“九部一局”中的工農檢察人民委員部)從此誕生。
從誕生的那一刻起,人民檢察制度便與歷史上的名人、偉人結下了不解之緣。
論起人民檢察的“老祖先”,不能不提何叔衡。1914年,38歲的何叔衡與毛澤東相識。何叔衡性情耿直、忠誠、無私無畏,深得毛澤東欣賞。1931年,經毛澤東推舉,何叔衡出任中央工農檢察人民委員部首任部長。在檢察工作中,他剛正不阿、護法愛民,人稱“何青天”。
項英、謝覺哉、劉少奇、鄧小平、胡耀邦等這些如雷貫耳的名字也在人民檢察史上留下了濃重的一筆。
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選擇開國元勛、黨內的“圣人”羅榮桓擔任檢察長。與羅老一同工作的,有曾擔任最高人民檢察署黨組書記、副檢察長的李六如;有檢察理論主要奠基人王桂五;有表決通過《關于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時唯一沒有舉手的陳少敏;還有藍公武、何香凝等。接替羅老的,是任職最久、連任三屆檢察長的張鼎丞。
1 在人民檢察史上,誰最先提議設置控告箱?
1931年成立的中央工農檢察人民委員部的主要領導有6人,他們是部長何叔衡,副部長高自立,委員董必武、劉少奇、張人亞、蔡書彬。成立之初,部長何叔衡即召集部里工作人員開會,發動大家分頭下去摸底。
“相當一部分縣、區政府單靠行政命令解決問題,有的地方干部侵吞公款、多吃多占、貪污腐化……”沒幾天工夫,委員部就掌握了很多材料。
1932年2月1日,何叔衡將了解到的情況向毛澤東主席等作了全面匯報,與會者均驚愕不已。毛澤東當即拍板:“中央政府要立即對那些執行上級命令和國家法律疏忽懈怠的現象,對一切貪污腐化分子給予嚴厲打擊。”
為了加強檢舉、監督力度,經何叔衡提議、毛澤東批準,工農檢察部增設了控告局。隨后,在各機關單位、街道路口均可見到一種木制控告箱。
控告箱正面上書“控告箱”三個大字,箱蓋上書:“各位工農群眾們,一切什么事情都可來這里控告。所寫的控告意見書,必須要蓋好私章才能作效力,沒有蓋私章的概作廢紙,而且還要用信套密封好,并且要注明送某機關工農檢察部控告局長收。”
箱子的右側寫著:“蘇維埃政府機關和經濟機關,有違反蘇維埃政綱、政策及目前任務,離開工農利益發生貪污、浪費、官僚腐化和消極怠工的現象,蘇維埃的公民無論任何人都有權向控告局控告!”
箱子的左側寫道:“控告人向控告局投遞控告書,必須署本人的真姓名而且要寫明控告人的住址,同時要將被告人的事實敘述清楚。無名的控告書一概不作處理,倘發現挾嫌造謠誣控等,一經查出即送法庭受蘇維埃法律的嚴厲制裁。”
控告箱上這些密密麻麻的說明文字,均由何叔衡親自擬定。在反貪污浪費運動中,控告箱發揮了很大作用,中央印刷廠、中央造幣廠等大量貪污案件的線索,都是檢察人員從群眾投入控告箱的檢舉信中發現的。
其中,中央印刷廠、中央造幣廠案是劉少奇親自主持查辦的。中央印刷廠廠長楊其鑫、中央造幣廠廠長陳祥生任人唯親,分別任用兄楊其茲、內兄凌全香為本廠會計科長。因缺乏監管,兩會計科長采取少支出多報賬、虛列工人工資的手段,貪污公款,后被判刑。兩個廠長也因此受到處分。
群眾舉報是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的重要線索來源。檢察工作走群眾路線,始于中央蘇區的檢察實踐,是檢察事業發展的革命法寶。2009年6月22日,全國檢察機關統一舉報電話“12309”。77年過去,舉報威力不減當年。
2 誰辦理了蘇維埃時期級別最高的領導干部腐敗案?經過檢察程序,被槍決的第一個貪污分子是誰?
1934年1月至2月,中華蘇維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將中央工農檢察人民委員部更名為中央工農檢察委員會,領導人改稱主席,由項英擔任。中央加大了檢察工作力度,工農檢察委員會委員的數量有所擴大,包括賴榮光、滕代遠、羅榮桓(新中國成立后首任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長)、蔡暢、董必武等35人。
在項英主政檢察委員會期間,查處了“于都事件”等一批蘇區干部貪污腐化、以權謀私大要案。于都縣蘇維埃政府主席熊仙壁是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自1933年開始,他利用職權強借公款50元經商,牟取私利。受其影響,于都縣貪污挪用之風盛行,引起蘇維埃中央政府的關注。
項英接到群眾舉報后,親率工作組前往于都,徹底查清了事件始末。經中央執行委員會批準,撤銷了熊仙壁的于都縣蘇維埃主席及中央執行委員職務,并由最高法院判處監禁一年,期滿后剝奪公民權一年。其余與此案有關的貪污犯罪分子也依法受到懲處,包庇熊仙壁錯誤的中共于都縣委書記劉洪清受到撤銷職務處分。
熊仙璧貪污瀆職案是蘇維埃時期級別最高的領導干部腐敗案件,在中央蘇區引起極大震動。由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的最高特別法庭審理此案時,項英主席出席法庭并講話,最高特別法庭檢察長梁柏臺擔任國家原告人,支持公訴。
中央工農檢察委員會成立后的一段時期,蘇區少數干部以權謀私、貪污腐化現象嚴重,檢察工作力度明顯加強,一批大案要案被及時查辦。
此前,鄧小平親自支持查辦了謝步升貪污殺人案。時任瑞金縣委書記的鄧小平,得到群眾舉報:當時的瑞金縣葉坪村蘇維埃主席謝步升在打土豪中利用職務之便,將大量沒收的財產據為己有,奸淫有夫之婦、又將其丈夫殺害。于是,他大力支持中央工農檢察委員部偵破此案。1932年5月,謝案開庭審理,一審機關為瑞金縣裁判部,二審機關是臨時最高法庭,國家原告人為中央工農檢察人民委員部工作人員張振芳、陳子豐,主審為梁柏臺。一審判決謝死刑,二審維持原判。謝步升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后槍決的第一個貪污分子。
1933年11月,毛澤東主席秘書謝覺哉受主席指派到瑞金縣蘇區檢查工作。幾天下來,謝覺哉憤怒難忍:瑞金財政部會計科科長唐仁達,光吞蝕各軍政機關交來的公款、群眾退回的公債、谷票款、變賣公共物件款等就有34項,合計大洋2000余元,其他小額的貪污浪費就更多了。
回去后,謝覺哉向毛澤東匯報了情況,毛澤東聽后也是十分氣憤,下令將唐仁達送到最高特別法庭接受審判,其他人員要么撤職查辦,要么給予警告處分。
隨后,謝覺哉向毛澤東提出:“為了從根本上懲貪治腐,必須立法建規,昭示天下,以便廣大群眾監督。”毛澤東聽了,沉思片刻說:“好,你謝胡子敢于開刀,我毛澤東決不手軟!”不久,謝覺哉與項英、何叔衡等人共同起草了《關于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的訓令》。
3 黃克功槍殺劉茜一案的公訴人是誰?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機關及主力紅軍到達陜北。這一時期,蘇維埃工農檢察和審判工作的實踐經驗更加豐富,在處理案件時,更加注重體現法制的嚴肅性、民主性和平等精神。黃克功槍殺劉茜案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黃克功,江西南康人,1929年參加革命,犯罪前任抗日軍政大學六隊隊長。劉茜,山西定襄人。1937年10月5日黃昏,26歲的黃克功約16歲的陜北公學學生劉茜到延河邊散步,求婚不成,槍殺了劉茜。
此案驚動了毛澤東。1937年10月10日,毛澤東主席復信審判長雷經天,同意對黃克功處以死刑,并要求“一切共產黨員,一切紅軍指戰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戒”。
10月11日,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由雷經天擔任審判長,在陜北公學公開審理此案。抗日軍政大學政治部副主任胡耀邦作為機關團體代表,與邊區保安處黃佐超、法院檢察官徐時奎一同作為公訴人出席法庭,陳述意見。法庭當庭宣布判處黃克功死刑,立即執行。當日黃克功被處決。
黃克功槍殺劉茜案,雖說只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正如民主戰士李公樸先生評價所預言:“它為將來的新中國建立了一個好的法律榜樣。”
4 為何選擇羅榮桓擔任新中國首任最高檢察長?
革命勝利了,歷史翻開新的一頁。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主持召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任命羅榮桓為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長。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召開第三次會議,任命李六如、藍公武為最高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羅瑞卿、楊奇清、何香凝、李錫九、周新民、陳少敏(1968年通過《關于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時,陳少敏沒有舉手)、許建國、汪金祥、李士英、卜盛光(在129師,鋤奸部部長卜盛光是劉復之的入門師長)、馮基平為最高人民檢察署委員。
“羅榮桓最守紀律,是黨內的‘圣人’。”毛澤東贊賞羅榮桓的為人。對于共和國第一任總檢察長的人選,中央的考慮是萬分慎重的:這個人要有堅定的政治信念、超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善于面對復雜局勢,而且明辨是非,原則性強。在新中國的開國元勛中,羅榮桓的確是最合適的人選之一。
1949年10月22日,中南海勤政殿,羅榮桓檢察長宣布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他激動地說:“檢察署的工作,是一個全新的工作,我們首先應制定檢察署組織大綱,從速建立機構,開始工作。”在羅榮桓的提議下,確定李六如、藍公武、羅瑞卿、楊奇清、周新民為檢察署組織大綱起草人,藍公武為召集人。
起草小組成員中,副檢察長藍公武,秘書長周新民是黨外人士。新中國成立后,吸收了許多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參加中央和地方的政權工作,其中也包括檢察機關。在當時最高人民檢察署的十一名檢察委員中,除了上述二人之外,李錫九(民革),以及廖仲愷夫人、著名國民黨左派人士、共產黨的老朋友何香凝老人也是黨外人士。王桂五回憶,當時高檢署內,黨內外人士和衷共濟,親密無間。李六如、藍公武都已年近七旬,被大家尊稱為李老、藍老。兩位老人,既是同事,又是諍友,經常為工作爭得面紅耳赤,但卻沒有任何芥蒂和隔閡,事情一經決定,就分工負責貫徹執行。
在默契而真誠的合作之中,起草小組很快寫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檢察署試行組織條例》(草案),經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委員會議第二次會議討論通過,于同年12月20日經毛澤東主席批準試行。從組織起草小組到條例批準試行,僅用了兩個月時間,工作效率之高極為罕見。
回憶起父親那段時間的工作狀態,兒子羅東進形容羅榮桓“很認真、很上心、很投入”。羅東進記得,當時高檢署辦公廳的工作人員經常到家里來,向父親匯報組織大綱的制定進程,商談細節問題。這個組織條例是新中國檢察工作的第一法規,是人民檢察制度最早的法律淵源,作為檢察長,羅榮桓對它看得很重。
“可他的身體卻不允許了。”羅東進感嘆。1949年10月27日,為調整高血壓用藥,羅榮桓再次住進北京醫院。
5 為什么由副檢察長李六如擔任黨組書記?
1949年11月10日,羅榮桓不得不致信毛澤東:“毛主席,我繼續在休養治病中。據蘇聯大夫診斷,還要一個時期不能工作。檢察署長之職務是否可以由李六如同志代理,以便其主持一切,請指示。”毛澤東對上信批示:“安心休養,李六如代理檢察長。”
接下來的1951年秋冬之間,黨中央決定高檢、高法的黨組分別設置,高檢從此單獨設立了黨組。由于身體原因,在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黨組后,仍然任檢察長的羅榮桓沒有參加黨組。高檢署第一屆黨組的成員是:李六如、劉惠之(副秘書長)、王立中(辦公廳副主任)、王桂五(研究室副主任),李六如任黨組書記。
據王桂五回憶,檢察長羅榮桓同志雖然未參加黨組,但遇有重大問題,李六如都會向他請示匯報,有時羅檢察長也主動給予指導。而直接寫給他的報告,一般他都要看并作批示。
“我記得,當刮起第一次取消風時,羅榮桓告訴李六如將此事報告毛主席,并說要多給毛主席寫報告。”
當時,時任高檢黨組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的李六如聞訊后趕忙從南方回京,把王桂五叫到家里,由他口述,王桂五記錄,給周總理寫了一封信,從國家制度和實際工作兩方面說明設置檢察機關的必要性。王桂五用鋼筆把信抄好之后,李六如又用毛筆在信上加了幾句話。后來,毛主席決定保留檢察機關,這樣才剎住了第一次取消風。
此后,從最高人民檢察署到地方各級檢察署加緊建立機構。截至1953年12月,全國建立各級人民檢察機構930個,共有干部5600余人。至此,檢察機關的框架已經基本確立起來了。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張鼎丞當選新任檢察長,羅榮桓的擔子才完全卸下來。在這次會議上,羅榮桓被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1955年9月,羅榮桓被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和一級八一勛章、一級獨立自由勛章和一級解放勛章。1963年12月16日,他在北京逝世,毛澤東悲傷感慨:“國有疑難可問誰?”
6 歷任檢察長中誰任職最久?
共和國歷任檢察長中,張鼎丞任職最久,連任三屆。這位老人經歷了新中國檢察事業最曲折坎坷的一段路程。
“少奇同志,我水平有限,對檢察工作又沒有經驗,恐怕難以擔此重任。”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前夕,時任中共中央秘書長的鄧小平看望因患肝炎住院的張鼎丞,張得知中央擬提名自己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后,立即回家給劉少奇打電話。
“鼎丞同志,黨中央是經過慎重考慮的,檢察工作很重要,要由有威望、有經驗的同志來加強領導。黨讓你干,你就能干得了。你就別推辭啦。”電話那頭,傳來劉少奇爽朗的笑聲。
“既然黨和組織信任我,那我就聽從組織的安排吧。”建立檢察機構,充實檢察人員,成了張鼎丞上任之初的首要任務。
不幸的是,1955年11月28日,常年超負荷工作的張鼎丞肝炎又犯了,血壓也升高了。他向中央提出到廣東休息一兩個月,得到批準。
雖然沿途天氣越來越暖,南方濕潤的氣息越來越濃,但張鼎丞并沒有心情理會。他利用這個機會,調查了沿途的河南、湖北、湖南、江西、上海、浙江、廣東等9個省、市的檢察工作,并聽取了安徽、福建兩個省院的工作匯報。
一些省份存在的錯捕、錯判現象讓張鼎丞的心情陡然沉重起來。
他沒有“遮家丑”。1956年2月28日,他將調查情況匯總起來,給彭真、董必武、羅瑞卿寫了報告,直陳“鎮反”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必須在各地黨委領導下,由公檢法三家組織力量對已處理的案件有重點地進行復查。
他的意見受到中央重視。司法部門先后下發幾個通知,督促各地復查糾正了一批錯案。
1957年反右運動后,人民檢察告別了短暫的黃金時期,進入風雨飄搖的波折期。
1959年,張鼎丞第二次當選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連綿起伏的政治運動讓張鼎丞疲憊不堪,保護部分干部免受打擊又不能如愿,張鼎丞擬好了辭職書,但由于時機不對,只好作罷。1964年,66歲的張鼎丞第三次當選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968年,得知中央決定撤銷檢察機關后,他看著屋外灰蒙蒙的天,不禁為檢察事業的命運多舛,為新中國的行路崎嶇,在心里暗暗哭泣。
1978年,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我國第三部憲法,決定重新設置人民檢察院。在黑暗中沉寂了10年之久的檢察機關,終于撥開烏云重見天日。在新憲法表決通過的那一刻,張鼎丞眼含熱淚,拼命鼓掌。而這時的張鼎丞因為在“文革”中備受折磨,已經偏癱6年了。
一年后,為了響應中央廢除領導終身制的號召,張鼎丞讓秘書起草了辭職書,遞給中央。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決議,接受了他的辭職請求。1981年,張鼎丞在北京逝世。
資料來源:《何叔衡傳》、《中國檢察史資料選編》、《王桂五論檢察》、《人民檢察史》(畫冊)、《中央蘇區檢察史》、《黨史信息報》、《檢察風云》和《中國檢察》光盤等。
鄭博超、林世鈺、郭洪平等對此文亦有貢獻。
相關史實在中國檢察出版社即將出版的《共和國檢察人物》等迎接新中國成立60周年系列叢書中將有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