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庫正式上線,對社會公眾開放。據統計,目前收錄入庫的涉外民商事、海事審判案例數量為200余件,這充分體現了最高人民法院對涉外民商事、海事審判工作的高度重視,收錄入庫的涉外參考案例都是具有重要指導作用的經典司法案例,對于中國涉外司法制度建設而言意義十分重大。通觀目前收錄入庫的案例,可以發現,每一個案例都包含著涉外案件的不同法律焦點和法律難點,每一個判決均展現出法官高超的涉外司法水平和國際法運用能力,是人民法院貫通適用國際法規則與國內法規則的精品之作,無疑會引領全國法院的涉外民商事、海事審判工作邁向更高水平,以此推進我國的涉外法治建設走深走實,對于國際法規則的完善與發展也將起到十分積極的推動作用。
黨的二十大提出將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作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任務,習近平總書記在2023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時指出:“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既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長遠所需,也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當務之急。要從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建設同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的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營造有利法治條件和外部環境。”
涉外司法是涉外法治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外領域的立法需要涉外司法予以貫徹實施,涉外領域的行政執法離不開涉外司法的支持監督與保障,公認的國際法規則和國際慣例更依賴國內司法機構在具體的案件審判中加以適用以發揮應有的規制作用。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這一黨中央確立的重要戰略任務,對新時代我國人民法院涉外司法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在案例庫中收錄涉外民商事、海事案例正是貫徹落實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這一戰略任務的生動體現和重大舉措。
整體而言,目前人民法院案例庫將涉外司法案例收錄入庫具有以下三方面重大意義。
一、充分展示中國司法尊重國際法的大國風采,助力國際法規則的完善發展
當前,參考案例中有多個案例涉及適用國際法相關規則和國際慣例的情形。例如,朝鮮某船舶會社訴某海運株式會社船舶碰撞損害責任糾紛案,香港某船務有限公司訴鄭某、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航運保險營運中心、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州中心支公司船舶碰撞損害責任糾紛案,均涉及《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的適用;某救助局訴某投資公司、某公司上海代表處海難救助合同糾紛案涉及《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的適用;山東某公司訴印度某公司獨立保函欺詐糾紛案涉及《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URDG458)的適用等。中國法院通過善意解釋相關國際公約條款和國際慣例、結合案件事實開展深入法律推理和法律分析,將我國加入的國際公約以及公認的國際慣例落實到個案審判過程中,最終根據我國法律作出公正判決,向全世界展示中國法院尊重國際法原則及規則的司法風采,也體現出中國法官運用國際法規則的高超水平和能力。與此同時,中國法院對上述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的適用也將有助于闡釋這些公約和慣例的真實法律含義,推動這些公約和國際慣例在國際商事糾紛解決領域發揮更大作用。
近年來,中國的司法案例在國際上的影響力不斷上升,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國際海事組織等國際組織更加注重中國法院對相關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的適用與闡釋,并以更多中國司法案例為參考推動相關國際公約與國際慣例的完善,這表明中國在國際法領域的話語權進一步增強。
二、堅定維護各國公認、普遍適用的法律原則,推動國際法理論和實踐不斷創新發展
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國際私法中的屬人法原則等是各國公認且普遍適用的一般法律原則,這些法律原則屬于人類共同的法治文明,理應得到各國司法機構的尊重和在國內司法中適用。在這一方面,中國法院擁有豐富而成功的司法經驗,目前收錄的涉外參考案例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例如,在朝鮮某船舶會社訴某海運株式會社船舶碰撞損害責任糾紛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尊重當事人達成的、與我國無實際聯系的管轄權協議,依法受理所涉案件并進行公正審理,及時解決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在福建某環保公司訴某科技集團公司股東出資糾紛案中,人民法院根據國際私法中的屬人法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認定外國投資者的司法管理人和清盤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及民事行為能力等事項,應當適用該外國投資者登記地的法律。解決了涉案當事人的代表權問題這一法律難題。
上述案例對國際普遍適用的一般法律原則的成功運用不僅促使相關商事糾紛得到公平合理解決,而且人民法院通過在個案中適用一般法律原則發展出新的法律解釋理論和法律適用規則,從而推動國際法理論和實踐不斷創新。
三、為我國國際法教學、研究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提供豐富、極具價值的實踐素材
以往,國內開展國際法教學過程中經常援引的是國外案例,特別是西方國家案例,而我國自身的司法案例則鮮有涉及,目前這一情況已經得以明顯改觀。近些年來,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涉外民商事、海事案例的公開和推廣,積極與國內國際法學界開展交流互動,主動為我國的國際法教學、研究提供具有重大典型意義的案例,極大豐富了國際法教學和國際法理論研究的實踐素材。在我國法學人才體系中,涉外法治人才奇缺始終是制約我國涉外法治建設的一塊短板,這對于我國開展國際法律合作以及運用國際法規則維護國家及公民合法權益帶來不利影響。現如今,這一問題得到了國家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已形成全國各界的高度共識,而涉外法治人才培養不能僅依靠法學院校的常規教學,更應注重對人才的國際法實踐歷練,各方面應為在校學生、涉外律師等涉外法治人才提供廣闊的國際法實踐舞臺,使之能盡快成為國家和社會在涉外法治領域的可用之才。
人民法院案例庫收錄的涉外參考案例涉及海上救助、船舶碰撞、投資爭議、海難救助、獨立保函、仲裁司法審查等多個涉外法治領域,內容十分豐富、題材十分廣泛,無疑是國際法教學和理論研究的“富礦”,通過研習這些經典案例、汲取國際法實踐之精華,必將有利于我國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增強他們在國際法領域服務國家和社會的真本領、實能力,建設人民法院案例庫可謂是功在當代、利在長遠的絕佳舉措!
最高人民法院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案例庫正式上線并向社會開放,標志著人民法院案例庫建設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但這只是一個新的起點。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將是一個良好開端,隨著人民法院案例庫建設得更加完善、覆蓋面更廣,我國的涉外司法案例庫將更加豐富,涉外司法案例對于我國涉外法治建設的巨大推動作用將更為彰顯。
作者:劉敬東,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國際經濟法室主任、研究員,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