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宏偉(化名)今年59歲,用他的話說,“到了該退休帶孫兒的年齡了。”雖然嘴上這么調侃著,阮宏偉的心里卻不這么想,“我這輩子折騰慣了,這場‘東風’,我要抓住。”
阮宏偉口中的“東風”,指的正是杭州方興未艾的數字經濟。在這場數字經濟大潮中,如阮宏偉般的民營企業主不計其數。
10年前,阮宏偉還是湖州織里鎮一家童裝店的老板,生意不溫不火,在這個號稱“中國童裝第一城”的小鎮上,農民出身、白手起家的“阮老板”只是其中不太起眼的一個。2010年,阮宏偉來到杭州,在四季青服裝城附近租了間公寓,注冊了一個親子服裝品牌,四處跑貨源、找設計師,開始主打線上原創品牌。
靠著經驗和實干,阮宏偉的服裝品牌做得風生水起,可自2017年起,阮宏偉發現,電商平臺上出現了不少“同款”產品,甚至連店鋪名和商標都幾近相同,價格卻低了一半不止。“我們的款式都是設計師設計的,員工提醒我可以打官司,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遞了份訴狀,一個月后判決下來了,我們勝訴。”這是阮宏偉成為民營企業老板以來,第一次跟人打官司,很快,侵權產品被下架了,賠償金也到賬了,阮宏偉感到了法治保護的力量。
民營企業的發展狀況是一個地區經濟活力的“溫度計”,也是營商環境的“晴雨表”。一眨眼,阮宏偉在杭州已有10年。10年間,他的品牌賣向了全國各地,可他卻笑稱自己只是杭州數字經濟大潮中一滴微不足道的水滴;也是在這10年里,數字經濟逐漸成為杭州轉型發展的主動力,然而,在走穩、走好建設“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的同時,大量司法實踐證明,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新事物、新問題正亟待著司法的回應。
法治,顯然是大浪潮中最有利的“減震器”。
杭州互聯網法院:涉網糾紛審判的探路者
今年8月18日,杭州互聯網法院迎來了它的3周歲生日。和中國的法治進程長河相比,“3年”并不長。可如今,這個剛滿3歲的法院卻交出了一份相當亮眼的成績單:截至9月30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共收到各類糾紛35980件,化解33734件;案件開庭平均用時21分鐘,相較于傳統審判模式節約了五分之三的時間;2019年,法官人均結案1181件;案件類型涵蓋信息網絡傳播權、網絡購物合同、網絡服務合同、涉網知識產權等。
可以說,杭州互聯網法院的許多創新實踐,直接推動了中國互聯網司法新模式的誕生:時間線開放、場景靈活、多方交互。辦好一起案件,勝過一摞文件。在杭州,隨著數字經濟的興起與發展,杭州互聯網法院在其中發揮的作用正日益凸顯。
郭彤,一位有著十幾年審判經驗的女法官,資格雖老,她手中做的卻全是“新鮮事”。
就在數月前,一起杭州某金融公司訴某企業查詢平臺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在杭州互聯網法院開庭。糾紛來源于被告平臺發布的一則清算消息,問題關鍵就在于,這則消息實際上是六年前,原告公司年報中出現的歷史消息,早已時過境遷,可被告的“舊賬新翻”卻讓輿論一時間瞄向了原告,短時間內給原告公司造成了不少損失。線上庭審中,被告堅稱,該則信息來源于國家公開網站,屬于公共數據,之所以發布該則消息是系統隨機抓取所為,并無主觀故意。
“這是一起很典型的大數據使用糾紛。隨著信息技術和移動互聯網的發展,數據的商業價值逐漸凸顯,不少傳統企業也向大數據產業拋出了橄欖枝,但同時,因數據利益引發的相關糾紛也日益增多。”在郭彤看來,公共數據是促進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生產要素,應當鼓勵市場主體對公共數據的利用和挖掘。但公共數據使用是否存在邊界?若存在,邊界又在哪里?法律上并無明確界定。
在進入杭州互聯網法院之前,郭彤曾在下城區人民法院做過多年的民事審判工作。“很明顯地感覺到,以前的民營企業糾紛大多是傳統的借貸、合同糾紛,原被告雙方擺事實,我按照法律講道理,涉互聯網的經濟糾紛十分少見,如今,新型涉網經濟案子種類繁多,這也是杭州探索數字經濟的一個側面。”
“法官能給的是一個公正、有效,且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規律的判決。”郭彤認為,與個人數據不同,公共數據的使用無須征得原始數據主體的同意,但是,其相關使用行為仍需遵守基本的注意義務,不能因不當使用而給數據原始主體帶來利益損害。隨著一聲法槌的落定,被告平臺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但在民事責任承擔的平衡上,郭彤也給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們需要給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創造適度的張力,為其發展營造相對寬松的發展空間,正視海量數據處理的技術困境,因此在侵權賠償責任的承擔上不宜為其苛以過重的責任。”
“有不少民營企業主被侵權卻不敢打官司,他們心里會算一筆賬:我的損失值不值得我打一場官司?我要不要親自跑一趟?我的證據怎么保留?其實這些顧慮都有解決辦法。”和郭彤一樣,沙麗也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女法官。她把杭州互聯網法院調侃為一家“網紅”法院,之所以“網紅”,是因為它的便捷和高效。
智能立案系統、線上審判系統、電子簽章系統、電子送達系統、5G+區塊鏈涉網執行系統等系統的應用實現了“網上糾紛網上辦”。如今,杭州互聯網法院民事一審網上立案率達85%,居全省第一;全年完成省內跨域立案521件,名列全省首位。
作為法律工作者,沙麗認為,社會經濟要發展,摩擦是無法避免的,只有回應需求,才能讓社會不斷完善,也只有當法律帶來真正的自由而非拘束時,民營企業才能獲得最真切的安全感。
杭州知識產權法庭:知產司法保護的“杭州方案”
“訴訟救濟具有滯后性,‘先行判決+臨時禁令’的救濟模式可以有效改善這一狀況。正如本案,我們做出讓被告停止侵權的先行判決,同時搭配臨時禁令措施,最大程度上減少了原告的損失。”談起這起全國首例的“先行判決+臨時禁令”案,杭州知識產權法庭法官、副庭長張書青仍記憶猶新。
在當下,網絡游戲帶來的效益非常可觀。而作為某大型網頁游戲的著作權人——杭州某游戲公司卻意外發現自己的游戲出現在了手機端上,雖經重新包裝,也更改了游戲名字,但其基本表達幾乎復制了某大型網頁游戲,可以說是“李逵”與“李鬼”的區別。為此,杭州某游戲公司聯合發行運營公司將“李鬼”蘇州某游戲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3000萬元。
“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知識產權的侵權類型不斷增多,尤其一些民營企業,往往會因法律意識淡薄而觸犯了界限。如本案中,原告的游戲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被告游戲與原告游戲是否近似,如果侵權成立,那么多拖延一天,原告的損失就會多很多,損失怎么計算都是問題。”
作為杭州知識產權法庭的法官,張書青明白,這樣一起侵權案涉及法律漏洞的填補、經濟學的計算等多方面問題,慢慢審查顯然是不合適的。
于是,在迅速對侵權認定部分進行審查后,2019年4月26日,杭州知識產權法庭作出先行判決,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權。
解決定性問題后,張書青繼續對本案定量部分進行審理,發出了十數道調查令調取侵權游戲的流水數據,并作出書證提交命令,裁定責令被告自行提供流水等收入數據。被告公司自行提交的數據顯示,在法院認定的侵權期間內,其運營的游戲總流水金額達9300萬余元,扣除渠道分成及稅之后的收入金額達4700萬余元。
以該金額為初步依據,綜合考慮被告公司開發運營手機端游戲所支出的授權成本、推廣成本、人工成本、維護成本等,結合原告游戲的獨創性表達在被告游戲中所占比例,及其對被告公司利潤的貢獻率等因素,杭州知識產權法庭最終確定了1000萬元的判賠金額。因先行判決生效后,被告公司還在持續運營涉案手游,杭州知識產權法庭據此對被告作出罰款100萬元的決定。
“網絡游戲的生命周期短暫,審判這樣的案子,及時停止侵權是權利人最普遍的訴求,但由于判賠金額需要審計,工作量巨大,前前后后耗時較長,因此,我們需要做到及時救濟,這既是服務民營企業,也是在構建良好的營商環境,為民營經濟發展‘開道清障’就是最好的司法實踐。”張書青坦言說。
和杭州互聯網法院一樣,這個錢塘江畔的杭州知識產權法庭也是一個剛滿3周歲的“新”法庭。自2017年9月8日正式掛牌成立后,杭州知識產權法庭跨區域管轄杭州、嘉興、湖州、金華、衢州、麗水6市的知識產權案件,三年來已受理案件總計11051件,員額法官人均結案數921件,這支47人的團隊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集體”榮譽。
在坊間,流傳著這樣一句話:每天有超過30個新發明在杭州誕生。對這句話最有感觸的,莫過于身處審判一線的法官們:從2013年到2016年,杭州兩級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從最初的300件到突破萬件,到2019年已經到達15653件。其中,杭州知識產權法庭審結的案件,幾乎覆蓋了所有涉知識產權的市場競爭行為。
知識產權糾紛的幾何式增長,也折射了杭州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進程。
除了立足杭州,杭州知識產權法庭的審判尺也面向了世界。為許多人熟知的英國家用電器品牌“戴森”就曾在這里拿到了專利侵權糾紛案的勝訴判決,“涉案的只是一只吹風機,卻彰顯了杭州知識產權保護的大格局”。
民營經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生力軍,優化營商法治環境,沒有休止符。說到底,只有將公平正義落到實處,才能讓企業家感到真正的安全,讓他們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
在杭州數字經濟轉型、發展的道路上,杭州知識產權法庭正為經濟市場“正本清源”,為數字經濟發展賦能,為全國乃至全球貢獻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杭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