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本文系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約稿文章;
(2)本文中涉及技術的數據來源于HOW實驗室,涉及計算機代碼部分為本人親歷,不再統一標名出處。
(3)本文結構:
一、問題的提出:10億人民幣買二個披薩
二、區塊鏈:匿名社會的信用
三、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的魅力
四、區塊鏈背后的法律變革
五、結語
什么是“比特幣”?什么是“區塊鏈”?這些概念已被社會廣泛關注。從2009年中本聰提出比特幣概念至今,短短不到10年,比特幣競然已成為全球通用的“貨幣”,而且它的價格還在向上攀升,截止到昨天,每一個比特幣價值近乎16000美元(約合10萬人民幣)。如果拉斯羅.汗耶茨(Laszlo Hanyecz)聽到這個消息,估計要跳樓,他可以說是比特幣歷史上最悲催的主人公。在比特幣產生初期(2010年5月),他曾擁有過1萬比特幣,當時比特幣還不被人們看好,他就用這1萬比特幣買了兩個披薩,當時1萬比特幣市值約30美元,時至今日價值約10億人民幣。
一直以來我有一直有一個疑問:“區塊鏈”技術到底好在哪?為什么“比特幣”——這樣一個非官方發行的貨幣竟然會火得一塌糊涂?直至HOW實驗室真正布局區塊鏈技術,本人也親自實驗了“區塊鏈”技術(包括布局智能合約),才真正發現它具有傳統技術無可比擬的“信用優勢”!我盡可能用最簡單的語言來描述它與傳統技術的區別:傳統互聯網主張實名制,試圖通過實名認證構建信用體系;然而“區塊鏈”恰好相反,它完全是匿名的,例如在比特幣的交易,買家根本不知道賣家是誰,但每個人都會遵守信用,真正完成了一個“匿名”社會下的信用構建,它到底是如何做到的?稍后本文將通過一系列的實驗結果揭曉這一秘密。
“信用”是法律的基礎,任何法律無一不是構建“信用”基礎上的。“誠實信用”是私法體系的帝王法則,“罪刑法定”體現的是公法領域的國家信用。沒有的了信用,也就沒有了法律的信仰。區塊鏈技術帶給我們的全新的信用體系,可以大膽想像,它所撼動的不僅僅是傳統貨幣,甚至是傳統信用體系的的社會制度。洞察區塊鏈技術背后的法律本質,預測它對社會制度的沖擊和影響,將成為這里的重點。
(一)區塊鏈不等于AI:前者是“信用”,后者是“智能”
很多人將區塊鏈和AI(人工智能)混在一起,這是一個基本的常識錯誤。我在實驗中同時用到人工智能技術和區塊鏈技術,可以說這完全是二門不同的技術。人工智能的技術點在于“智能化”,以神經網絡布局為例,它能夠計算出人腦無法想像的結果,這是人工智能的特點。然而,區塊鏈技術缺乏智能化的特點。恰好相反,區塊鏈的運行速度甚至還不及普通程序快,以付款為例,通過區塊鏈完成付款往往要幾分鐘后才能付款成功,原因在于區塊鏈技術需要制作和同步帳本,需要大多數結點都收到這個帳本后才視為付款成功。
因此,區塊鏈技術最大的優勢在于“信用”,并且是匿名信用!傳統的編程思想是“中心主義”的,比如一個網站或者一個App是架設在一個中心服務器上,這個服務器就是絕對的中心,任何人使用網站或者App,本質上就是在訪問這個中心服務器,這依然是當下主流的編程思想,我在HOW實驗室做的絕大多數實驗也都是采用是中心主義思想。然而,區塊鏈技術的創新就在于“去中心化”,以當下流行的比特幣為例,完全沒有一個中心服務器,每個人都會有一個“帳本”(電子化的)來記錄自區塊鏈產生開始至今所有的交易記錄。
我在試驗中還發現,當一個新的結點加入到區塊鏈之后(如用geth語言連接),首要的第一件事便是同步區塊,程序會自動將所有帳本上傳到本機。
(二)區塊鏈的關鍵詞:區塊(block)和鏈(chain)
區塊鏈有二個關鍵詞“區塊”(block)和“鏈”(chain),所謂區塊,可以理解為一個小帳本,用計算機命令打開區塊后就會發現,它記錄了近10分鐘的所有交易,所以可以把它理解為一個小帳本。而所有區塊按時間接點連接在一起就是“區塊鏈”,一個總帳本。“區塊鏈”上的每一個結點都有一個總的帳本。那么,這個帳本是如何產生的呢?這要歸功于礦工的功勞。(以下詳述,此不贅述)
這里還要澄清一個“分步式”的概念。“區塊鏈”實現了分步式數據存儲,簡單地說就是將賬本同步給每一個結點。很多人將這里的“分步式”概念與大數據中的“分步式”概念混淆。這些技術我在實驗室中親自操作過,比如在大數據處理方面,我用到了“hadoop”和“spark”(大數據處理是人工智能的底層),這里的“分步式”運算的機理是將海量數據打成一個個小的碎片,然而交給多臺服務器(如成百上千臺服務器)并行計算,從而實現海量數據的快速運算。然而,“區塊鏈”中的“分步式”幾乎與大數據沒有任何關系,它的“分步式”,實質上是將每一個帳本同步到網絡的每一個結點,以比特幣為例,整個帳本才不到70G(在大數據領域分步式計算領域,70G簡直不值一提),乙太幣帳本的帳本更小,也就是說你的電腦硬盤如果大于70G,你就可以申請成為區塊鏈的一個結點。
(三)“挖礦”挖的到底是什么?
在區塊鏈技術中,有一個重要的角色叫“礦工”,他們通過挖礦獲得“比特幣”。事實上,所謂“挖礦”只是一個形像的描述,在計算機的世界中除了“0”和“1”的代碼之外,別再無其他,更無所謂“金礦”一說。
這里的“挖礦”,在本質上是為區塊鏈網絡提供計算資源。前文所提及區塊鏈中會同步帳本給所有的結點,這就需要記帳,誰來記帳并且負責發布帳本呢?這個人就“礦工”,由于他們為區塊鏈網絡做出了貢獻,所以會贏得比特幣(在以太坊中是以太幣)。所謂“挖礦”實質上就是向個整個區塊鏈網絡提供“算力”,負責制造和發布區塊(block,即帳本),它對電腦cpu和電量的消耗是很大的,我有一個直觀的印像,每一次啟動“挖礦”命令后,電腦cup的占用率都會超過300%,電腦會熱的像冬天里的烤火爐一樣。
礦工們做出的貢獻是需要肯定的,他們會基于挖礦而獲得獎勵(比特幣或乙太幣),區塊鏈的技術設計是比較科學的,礦工們完成制作“區塊”(賬本),但卻無法修改帳本中的交易記錄(通過加密技術這些交易記錄無法篡改)。區塊還將發給每一個結點,這樣又進一步保證交易記錄的真實可靠,完全無法篡改的。這比中心服務器的信用要可靠得多!如果帳本存在一個中心服務器中,無論是服務器管理者修改帳本亦或是被黑客攻擊,都意謂著帳本會被完全篡改。而在區塊鏈中,幾乎沒有人可以篡改賬本。如果是黑客想篡改這個帳本,原來是黑進一臺服務器即可,而現在是要黑掉所有結點上超過51%以上的電腦才可以,這幾乎是無法完成的。
礦工的工作是制作帳本,并將帳本同步給每一個結點,從而保證交易記錄的真實可靠。如果沒有礦工挖礦,交易(Transaction)便無法進行,在構建聯盟鏈的過程中我曾用計算機命令停止挖礦動作,此時,任何付款都將失效,道理很簡單,在區塊鏈中付款生效的條件,是這一筆交易被記錄在區塊中,并且這個區塊發布給了區塊鏈中絕大多數的人,而這一切又是由“挖礦”來完成的,如果沒有了挖礦,這一切當然就無法生效。
(一)智能合約的二個關鍵詞
“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有二個關鍵詞,一個是“合約”(contract),一個是“智能”(smart)。對于“合約”的概念,大家并不陌生,“合約”即“合同”(也稱協議),從傳統的押字畫押,演變到今天的電子契約,其本質就是合同。“智能合約”中的另一個較為重要的關鍵詞即為“智能”(smart)。首先要澄清這里的“智能”與人工智能中的“智能”并非同一概念。這可以在二者的英文表述中得到區分,智能合同中用的“smart”,而人工智能用的是“intelligence”。因此,如何理解這里的“智能”概念,也成為理解智能合約的關鍵所在!
(二)尼克·薩博(Nick Szabo)與智能合約
或許你沒有聽說過尼克·薩博(Nick Szabo),但一定聽說過中本聰明,他是比特幣的發明者,他也是一位很神秘的人物,幾乎全世界都在猜測他是誰?2010年12月5日,中本聰在比特幣論壇里發了一個貼子后便神秘消失了。沒有人知道他是誰,但有猜測他就是尼克·薩博。尼克·薩博何許人也?他便是“智能合約”概念的提出者,他是一位計算機科學家、加密大師,他在1993年左右提出“智能合約”的概念,就于1994年他寫成了《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s)論文,是智能合約的開山之作。
近幾年來,“智能合約”作為關鍵詞,不斷刷新人們的眼球。有很多朋友都曾向我提及過這個問題:啥叫智能合約?比特幣之后又興起的以太幣,它所依賴的平臺(以太坊),即允許用戶自由布置智能合約。當然,在以太坊上布署一個智能合約是需要花費以太幣的,因為它需要“礦工們”把智能合約的代碼記錄在區塊里,并且發送給每一個結點,因此智能合約同樣是不可修改的。
(三)理解智能合約,從“滴滴打車”開始
時下盛行的“滴滴”或“Uber”,可以理解為“智能合約”的雛形。乘客發出請求,司機作出承諾。在智能合約下,幾乎不存在違約的情況,例如乘客打車后拒絕付款會被剝奪再次打車的權利。那么,在“滴滴打車”的樣態中,司機與乘客的權利義務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寫進了計算機代碼,所有人的行為及后果均是由代碼決定的,這便是“智能合約”的雛形。
怎樣才能把傳統協議變成智以合約呢?我抵押協議來例,在抵押協議中客戶向銀行作出承諾,如果屆期不還錢,車輛歸就歸銀行所有。如果要把它變成智能合約,就需要把這個承諾寫進計算機代碼,這在智能架駛時代是可以實現,比如通過計算機代碼的設置,客戶屆期未按時還錢,車輛將會拒絕客戶使用,反倒是將架駛權限(如新的使用密碼)發送給銀行,銀行轉而擁有車輛的使用權。因此,智能合約的本質在于將合約的履行或者違反合約的后果都寫進計算機代碼,由計算機程序自動執行。在智能合約下,任何任性的行為,計算機代碼都會賦予其相應的代價。
與傳統合約相比,智能合約的特質是清晰的:合約定立和履行是一體的,這也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執行難”的問題。傳統合約的定立和履行是分離的,合同定立了但未必就能履行,法院在合約執行中依然發揮主導作用。然而,智能合約的定立和履行卻是一體的,完全由計算機代碼完成。在區塊鏈中編輯“智能合約”的語言叫“solidity”(事實上,除了設置“智能合約”外,編程中很少用到“solidity”)。智能合約中的"smart"有“便捷”的意思,事實上,協議的自動履行倒是更符合智能合約的本質。
(四)區塊鏈語境下的“智能合約”
為了進一步說明“區塊鏈”語境下的智能合約,這里我引用Lessig在他的《代碼:網絡空間的法律》一書中的觀點。為了解釋代碼在賽博空間(syberspace,可以理解為計算機程序所架構的空間)中的作用,lessig引入了“架構”的概念。根據物理空間的形狀,你的身體可以穿梭其中,這一切是由它的架構決定的,例如建筑環境(建筑物、街道等)。按此道理,虛擬空間的形狀則是由代碼決定的,所有應用和協議就建立在代碼上面。因此,代碼便是虛擬空間的架構。法律和架構在管理參與者方面是皆然不同的。法律依賴于個人將規則內化為自覺進而規范人的行為,個人行為一旦超越了法律的界線還需要法院強制執行。然而,架構通過塑造空間本身管理行為,它既不依靠個人對規則的信仰,更不依靠法院執行。因此架構在效率上明顯優于法律。依據架構執行合約時,不需要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來決定如何執行合約,你可以稱架構執行為自我執行(self-enforcing),在這種情況下,違約甚至不可能發生。
“區塊鏈”語境下的“智能合約”,還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去中心化的,或者說它是不可修改的。“區塊鏈”背景下的智能合約,則是分布在每一個結點(可以理解為一個服務器)上,它的內容是不可調整的。以借錢的合約為例,合約一旦定立,它就發布給每一個結點,合約內容不可更改;而且一旦屆期,合約會自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掉比特幣或乙太幣給借款人。
(一)安全、公平、信用:傳統法律價值的危機
現有財產制度大都圍繞“資產”這一概念展開的。所有被稱為“資產”的東西,都需要法律的保護,比如錢、股票、債券、音樂、知識產權等等。法律制度所要解決的恰恰是這些“資產”的所有、使用、管理、保護等等一系列問題,物權法、合同法、證券法、知識產權法等均為如此。現代資產的管理是以政府或者金融中介為核心完成的,比如房屋交易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證券交易需要到證券管理部門交易結算,銀行轉帳同樣需要由銀行來最終確認。因此,當下的金融管理體系奉行的是中心管理模式,政府或者少數幾家壟斷金融機構便是財產管理的核心,他們擁有財產管理的一套帳本,這套帳本便是公民權利的最終評證。
如果黑客黑掉這套唯一的賬本,公民的權利將會遭受巨大影響,很多銀行、政府機構都曾遭受過黑客的攻擊,就連摩根大通、美國聯邦政府也難以幸免于難。中心帳本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卻實存在。比安全隱患更為嚴重的還是信用問題,中心帳本,一家獨大,如何保障賬本的真實可靠一直都是民眾關心的問題,就像手機收費,總有民眾對于移動、聯通這些大服務商們出現的錯誤計費憤憤不平。民眾在創造財富的同時,總是希望能夠得到公平的待遇,這種訴求也會與中心管理模式發生了急劇的沖突,以跨國銀行轉帳為例,一般要收取10%-20%的手續費,而且周期很長。
不可否認,長期以來,中心管理模式所爆發出來的安全、信用、公平等價值危機,愈演愈烈。或許可以從現代法律價值的危機中去尋找區塊鏈技術盛行的動因,區塊鏈技術旨在實現完全的“去中心化”和分布式賬本,它所迎合的是去中心化的民主思潮!
中心記帳所導致的系列危機,讓人們產生了這樣的聯想:建立一個全世界統一的大帳本,甚至每個公民都擁有這樣一套帳本,任何資產都可以通過它實現存儲、轉移、交易、管理等。區塊鏈技術恰恰就是由這一偉大思想催生的產物。比特幣的成功應用,恰恰反映這“去中心化”思想的成功。在這一基礎上Vitalik Buterin 又創建了乙太坊,不僅可以發行電子貨幣,還可以在此基礎上實現“智能合約”。毫無疑問,這一切對現在法律制度都將造成巨大沖擊!
(二)區塊鏈技術對“物權登記”的挑戰
世界各國大多奉行“物權登記制度”。據統計世界上有70%的人對于土地擁有所有權,然而基于物權登記制度,他們當中的絕大多數擁有的十分脆弱的所有權,比如你在洪都拉斯擁有一套房屋,如果哪一天有一個獨裁者上臺了,只需要將政府賬單上的名字改成別人,那么你將徹底失去這間房屋,這種事情在洪都拉斯時有發生。這種財產登記所帶來的不安全感在很多地方都會存在,人們總是擔心政局不穩或者政權交替而讓自己的辛辛苦苦積累下來的財富付諸東流。
區塊鏈技術則可以有效解除人們的顧慮,它所實現的是分布式賬本,試想如果將房產登記在區塊鏈上,這樣就相當于每個公民都有一個房產登記的帳本(匿名設置還可以有效保障人公民隱私),這樣公民的財產就變得異常牢靠,傳統的多數人記帳信用也就轉化為多數人信用,人們再也不用擔心由于政權更替而導致房屋產權的變化。事實上,不僅不動產登記可以應用到區塊鏈中,其他任何需要登記確權的財產制度,諸如知識產權登記制度等都可以和區塊鏈技術相接合。
(三)區塊鏈技術對“國際匯款”的挑戰
據統計,從發達國家到發展中國家最大的資金流動便是匯款,那些背景離鄉的人們總是不忘給老家人匯款,然而人們卻需要支付高達10-20%的手續費,時間一般要4-7天才能完成。這一切所彰顯恰是中心記帳的不足,貨幣移轉、結算需要耗費較長時間,管理者需要收取巨額管理費用。
Abra是一款基于區塊鏈的應用,如果通過它來完成國際匯款一般只需要幾分鐘,手續費也只有2%,它是如何完成的呢?比如,甲在A國向B國的乙匯款,甲在手機上完成匯款手續后,幾分鐘后在B國的乙就會通過手機查詢到已收到該筆匯款。這時乙就會聯系自己最近的“出納員”,這位出納員會將現金直接拿給乙。事實上之所以會這樣快,并且手續費如此低廉,是因為整個交易是以比特幣為媒介完成的,而沒有通過跨國銀行的轉帳系統。
可以想像,像比特幣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人們更愿意通過它來完成交易,而并非是傳統的銀行。以銀行為核心的傳統金融體系也正面臨著來自區塊鏈技術的挑戰。
(四)區塊鏈技術對知識產權資產管理的挑戰
當下的藝術創造市場還是完全掌握在一些大的平臺手上,這讓很多音樂人、藝術家很費解:努力創作卻為他人做嫁衣,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源創藝術創作的積極性。然而,區塊鏈技術卻給了音樂人和藝術家自己當家作主的權利。獲得格來美獎的音樂人伊莫金·希普就利用區塊鏈技術設置了自己的應用“菌絲”,這讓伊莫金·希普可以自由地管理自己的音樂,“我的地盤我作主”。根據智能合約,任何人要收聽伊莫金·希普的歌曲,或者需要把它放到自己的影片中亦或是作為手機鈴聲,只需要支付不同的價格即可。更為重要的是,所有的交易記錄以及評價記錄都是絕對真實不可更改的,這也為其他人選擇提供了最真實的參考。
技術革新必將產生法律變革。時至今日,我們依舊在懷念互聯網時代所帶給全社會的制度變革,甚至看著川流不息的人群 小偷們也哭了 ……無現金的生活,讓他無從下手,現在幾乎人人都不帶現金出門,一切都靠手機小偷——一個存在了幾千年的職業就這么被毀了。事實證明,最終干掉小偷的不是警察,而是互聯網 ……
比特幣,一個不需要任何政府組織出來站臺的貨幣,竟然成為全球通用貨幣,區塊鏈技術所彰顯的生命力令人吃驚!當然,區塊鏈還僅僅是一個新生事務,它帶給社會的到底是什么?這仍然是一個需要我們繼續探所的話題!所有人的在激動、興奮后還帶有一絲恐懼和迷茫!一方面,區塊鏈技術還存在諸多缺點,諸如一旦發布智能合約就難以再次修改(這與中心服務器模式不同),這也給人們的應用帶來了諸多困難;另一方面,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的貨幣的合法性問題也是倍受爭議,2017年9月4日,央行等7部委叫停了各類代幣發行(ICO)融資活動,當天還導致比特幣、以太幣的從格都大幅跳水。新生事務就是這樣,它要歷經質疑、論證、甚至恐懼和迷茫!
然而,全球化格局下民主思想的源動力不可小視!這可以從近期比特幣價格又大幅反彈效果再一次得到印證。大禹治水的方法再次教導我們,對于像區塊鏈這些新興技術,不能簡單劃歸洪水猛獸,努力洞察、善加利用或許是更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