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國法學核心科研評價來源期刊(簡稱為CLSCI)發文數據顯示,22種CLSCI期刊共發表民法學論文330篇,在14個法學二級學科中位列第二名,占CLSCI期刊全年發文總數的17.33%。其中,133篇論文標題中出現了“民法典”字樣,占比達40.30%。
民法學2020年在三大權威期刊(《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發文30篇,占該學科全年在CLSCI期刊發文總數的9.09%,占三大權威期刊發文總數的17.65%。除《中國刑事法雜志》外,2020年共有21種CLSCI期刊刊發了民法學論文,《法學家》以發文24篇居首,《法學》《法律科學》以發文22篇并列第二名,《比較法學研究》《當代法學》以發文20篇并列第三名。
作者年齡分布方面,“70后”發文最多、“80后”次之、“60后”第三。從作者單位分布情況看,中國人民大學以發文44篇居首,中國政法大學以發文35篇位居第二,清華大學以發文29篇位居第三。
民法典、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備受關注
第一,發文數量和冠軍學科接近,論文標題出現“民法典”字樣以及話題涉及“民法典”的數量占比高。2020年CLSCI期刊民法學發文總篇數和刑法學(332篇)相比少2篇,其中133篇論文標題中出現了“民法典”字樣。三大權威期刊發表的30篇民法學論文中,11篇話題涉及民法典,占比達36.67%。比如王利明的《彰顯時代性:中國民法典的鮮明特色》、楊立新的《我國民法典對類法典化立法的規則創新》、張保紅的《論民法典(草案)主體制度的雙層結構與立法完善》等。有的論文標題雖沒有出現“民法典”字樣,但論述的內容主要關乎民法典,比如石宏的《合同編的重大發展和創新》、夏吟蘭的《婚姻家庭編的創新和發展》、張新寶的《侵權責任編:在承繼中完善和創新》、崔建遠的《物權編對四種他物權制度的完善和發展》。縱觀這些論文,有的對民法典頒行的意義、體系進行解讀,有的對民法典各分編進行整體觀察,有的對民法典分編中的具體制度進行探討,有的探討民法典與各部門法的銜接。有的側重探討如何理解和適用民法典,如王利明的《正確適用民法典應處理好三種關系》、劉長興的《我國相鄰權規范的綠色解釋——以相鄰采光為例》等。有的對民法典各分編進行整體觀察或具體制度進行探討,如房紹坤的《論民法典中的居住權》、楊立新的《民法典草案對高空拋擲物損害責任規則的完善》等。有的對民法典的具體條文進行評價或論述,如葉金強的《民法典第1165條第1款的展開路徑》、吳香香的《民法典第598條(出賣人主給付義務)評注》。有的對民法典各分編進行整體觀察,如劉凱湘的《民法典人格權編幾個重要理論問題評析》等。此外,有的學者嘗試探究民法典頒行對其他部門法的影響。比如屈茂輝的《民法典視野下土地經營權全部債權說駁議》、趙玉的《民法典背景下合伙企業財產制度構造》等。
第二,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算法等新科技備受關注。據粗略統計,2020年CLSCI期刊刊發的民法學論文中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網絡平臺管理、人工智能和區塊鏈治理等法律規制問題的達44篇,占該學科發文總量的13.33%。其中,11篇論文涉及個人信息保護,占該學科全年發文總量的3.33%。這些論文中,有的論述個人信息權利屬性、法理基礎、規制路徑角度,有的從概念層面進行學理探討,有的從比較法角度探討具體細節,有的結合法條對具體問題進行具體分析。如鄭維煒的《個人信息權的權利屬性、法理基礎與保護路徑》、孫瑩的《大規模侵害個人信息高額罰款研究》、梅夏英的《信息和數據概念區分的法律意義》等。同時,還就如何保護、利用數據進行深入探討。有的重點探討數據確權、數據財產權益、數據治理法律路徑,有的從個案角度對數據的使用、權利義務關系進行論述,有的從社會治理、財產保護角度考量數據保護,如申衛星的《論數據用益權》、高富平的《論醫療數據權利配置——醫療數據開放利用法律框架》、楊翱宇的《數據財產權益的私法規范路徑》。此外,電子合同效力、人工智能和區塊鏈治理等問題備受關注。有的論述電子合同、區塊鏈的發展與規制問題,有的關注平臺責任認定等。如夏慶鋒的《從傳統合同到智能合同:由事后法院裁判到事前自動履行的轉變》、金璐的《規則與技術之間:區塊鏈技術應用風險研判與法律規制》、林洹民的《電商平臺經營者安保義務的規范解讀與制度實現》等。人工智能方面,人工智能立法、人工智能民事主體地位以及人臉識別法律規制等也備受關注,如龍衛球的《科技法迭代視角下的人工智能立法》、王艷慧的《人工智能民事主體地位的論證進路及其批判》、朱藝浩的《人工智能法律人格論批判及理性應對》、林凌、賀小石的《人臉識別的法律規制路徑》等。
第三,受土地管理法修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影響,2020年22種CLSCI期刊刊發的民法學論文中涉及“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問題研究的占比達到該學科全年發文總數的5.45%。如謝瀟的《民法典編纂視野下土地經營權概念及規則的妥當構造》、宋志紅的《再論土地經營權的性質》、黃忠的《成片開發與土地征收》、汪洋的《地下空間物權類型的再體系化——“卡-梅框架”視野下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與相鄰關系》等。
“70后”“80后”成學科建設中堅力量
2020年22種CLSCI期刊上,民法學共發表合作署名文章11篇,占該學科發文總數的3.33%;博士研究生發文23篇,占該學科發文總數的6.97%。除南京大學住宅政策與不動產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屈然、中山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林艷祺以及司法實務部門兩人年齡段不詳外(共發文3.5篇,其中屈然發文1篇,司法實務部門兩人各發文1篇),“90后”發文3篇、“80后”發文94篇、“70后”發文103.5篇、“60后”發文73篇、“50后”發文29.5篇,“40后”發文1篇。其中,“60后”“70后”“80后”合計發文數量占該學科全年發文總量的81.97%。
民法學2020年在22種CLSCI期刊上發文3篇及以上的作者共20人,占113名高產作者的17.67%。這20人共發文96篇,占該學科全年發文總量的29.09%。其中,發文5篇及以上的作者共6人,合計發文48篇,占該學科全年發文總量的14.55%。這6人分別是:中國人民大學王利明以發文13篇居榜首、清華大學崔建遠以發文9篇位列第二名、中國人民大學楊立新以發文8篇位列第三名、中國人民大學朱虎以發文7篇位列第四名、謝鴻飛以發文6篇位列第五名、中國政法大學李永軍以發文5篇位列第六名。其中,“50后”“60后”各2人,“70后”“80后”各1人。
從年齡分布來看,“40后”發文1篇;11名“50后”共發文29.5篇,人均發文2.68篇;41名“60后”共發文72.5篇,人均發文1.77篇。這三個年齡段的作者合計發文103篇,占2020年CLSCI期刊民法學發文總數的31.21%;在三大權威期刊共發文12篇,占該學科在三大權威期刊發文總數的40%。其中,發文3篇及以上的作者共7人,占該學科高產作者的35%,占2020年CLSCI期刊113名高產作者的6.19%。可見,該年齡段作者學科貢獻率仍比較高。
73名“70后”以發文103.5篇位居6個年齡段(“40后”“50后”“60后”“70后”“80后”“90后”)榜首,人均發文1.42篇。在三大權威期刊發文6.5篇,占該學科在三大權威期刊發文總數的21.67%。其中,發文3篇及以上的作者共9人,占該學科高產作者的45%,占2020年CLSCI期刊113名高產作者的7.96%?梢姡70后”已成為民法學科高產作者主力。
70名“80后”以發文94篇位居6個年齡段第二名,人均發文1.34篇;在三大權威期刊發文10.5篇,占該學科在三大權威期刊發文總數的35%。其中,發文三篇及以上的作者共3人,占該學科高產作者的15%?梢,“80后”還有較大潛力值得挖掘。
3名“90后”發文3篇,占2020年CLSCI期刊民法學發文總數的0.91%,每人發文1篇。另外,27名博士研究生發文23篇,且19人均獨立署名發表了論文,潛力可觀。
15家單位發文達4篇及以上 科研力量集聚效應明顯
2020年22種CLSCI期刊刊發的330篇民法學論文來自86家單位,平均每家單位發文3.84篇。其中,15家單位超過平均值,分別為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南京大學、上海交通大學、重慶大學、湖南大學、廈門大學、天津大學。其中,中國人民大學以發文44篇位列第一(博士研究生發文3篇)、中國政法大學以發文34篇位列第二(博士研究生發文0.5篇)、清華大學以發文29篇位列第三(博士研究生發文4篇)、北京大學以發文15篇位列第四(博士研究生發文3篇)、華東政法大學以發文12.5篇位列第五名(博士研究生發文1篇),西南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武漢大學(博士研究生發文0.5篇)分別以發文12篇并列第六名,吉林大學以發文11.5篇位列第七名(博士研究生發文1.5篇);南京大學以發文11篇位列第八名(博士研究生發文3篇,助理研究員發文1篇)。這10家單位合計發文193篇,占該學科全年發文總量的58.48%。這15家單位中,前四名合計發文122篇,占該學科全年發文的36.97%;若再加上中央財經大學發文篇數,以北京為中心的5家單位發文總數占民法學全年發文總數的40.61%?梢,民法學學科科研力量在北京有明顯的集聚效應。
和2019年民法學在CLSCI期刊發文情況相比,2020年冠亞軍未變,依然分別為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但兩家單位發文數量差距拉大:2019年兩者相差7篇(中國人民大學發文38篇、中國政法大學發文31篇),2020年兩者相差10篇。對比這兩年該學科發文前10名的情況可以發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跌幅較大,上海交通大學退步明顯。2019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以發文18篇位列第三、中國社會科學院以發文12篇位列第八、上海交通大學以發文12篇位列第七。但2020年民法學科在CLSCI期刊發文超過平均值的15家單位中未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身影,上海交通大學以發文8篇退出科研單位發文排行榜單前十。
傳統法學“五院四系”院校中,和2019年民法學在CLSCI期刊發文情況相比,2020年,除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依然保持強勁發展勢頭外,武漢大學進步幅度最大。2019年,民法學法學院校發文榜單前十名未見武漢大學身影,該校2020年一舉躍到第六名。同時,北京大學、華東政法大學進步明顯:2019年,兩家單位均以發文10篇并列第九名;2020年,前者上升5個名次到第四名,后者上升4個名次到第五名。西南政法大學和吉林大學分別退步一個名次。前者由2019年的發文15篇位列第五名退到2020年的第六名,后者由2019年發文14篇位列第六名退到2020年的第七名。西北政法大學發文2篇,遠未達到該學科科研單位發文平均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發文3篇,也未達到平均值。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財經大學、清華大學等院校近年來民法學科發展勢頭強勁。和2019年民法學在CLSCI期刊發文情況相比,2020年,中央財經大學不但進入了前十名,還以發文12篇和西南政法大學、武漢大學并列第六名;清華大學雖然僅提升了一個名次,但發文數量增加了13篇(2019年發文16篇)。另外,重慶大學、湖南大學、廈門大學分別以發文4篇,超過了民法學科研單位2020年在CLSCI期刊發文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