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章的第一作者署名單位,我們對《法律科學》2015年第4—6期發表的56篇法學論文作者的單位分布進行如下統計:
(每家單位作者按發表文章時間先后順序)
西南政法大學(5):石經海、林孝文、段文波、葉明、王利榮
北京大學法學院(4):蔡元臻、江溯、楊明、鄒兵建
西北政法大學(3):翁杰、周敏、葉名怡
清華大學法學院(2):程嘯、易延友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2):簡愛、高圣平
吉林大學法學院(2):謝登科、李國強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2):彭文華、李楊
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2):孫平、高俊濤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2):公丕祥、王彥強
山東大學法學院(2):周穎、周嘯天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2):張占江、張開駿
南京大學法學院(1):宋亞輝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1):周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1):張忠民
武漢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1):寧立志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1):周振杰
南開大學法學院(1):胡緒雨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1):王文軍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1):王慧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1):王克玉
湘潭大學法學院(1):李喜蓮
上海同濟大學法學院(1):劉忠
東南大學法學院(1):劉艷紅
中山大學法學院(1):莊勁
湖南大學法學院(1):屈茂輝
中南大學法學院(1):謝暉
華中科技大學(1):魏程琳
重慶大學法學院(1):方金華
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1):王朝恩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1):徐光華
甘肅政法學院(1):劉曉林
上海政法學院(1):王康
上海師范大學法政學院(1):陳洪杰
浙江師范大學法政學院(1):陳醇
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1):劉海安
廣州大學人權研究院(1):劉志強
華僑大學法學院(1):陳賢貴
江西宜春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1):胡林龍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1):張軍
(以上數據由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搜集整理,轉載務必說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