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章的第一作者署名單位,我們對《法律科學》2014年第1—6期發(fā)表的121篇法學論文作者的單位分布進行如下統(tǒng)計:
(每家單位作者按發(fā)表文章時間先后順序)
華東政法大學(8):馬長山、劉憲權、韓強、戴永盛、馬長山、劉憲權、韓強、戴永盛
北京大學法學院(7):常鵬翱、易繼明、張春麗、陳永生、孫海波、宋維彬、胡晶晶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6):鄭智、劉敏、賀日開、公丕祥、姜濤、陳洪兵
西南政法大學(5):李雨峰 、丁寶同、黃茂欽、毋愛斌、范雪飛
武漢大學法學院(4):何榮功、徐鈍、寧立志、馮果
西北政法大學(5):陳京春、潘俊武、嚴存生、賈宇、彭濤
清華大學法學院(4):程嘯、王洪亮、蔣舸、張衛(wèi)平
中南大學法學院(4):何煉紅、陳云良、謝暉、蔣建湘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3):劉作翔、金善明、劉仁文
吉林大學法學院(及理論法學研究中心)(3):霍海紅、黃文藝、李擁軍
中國政法大學(3):李本森 、雷磊
山東大學法學院(3):鄭智航、柳忠衛(wèi)、劉加良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3):焦和平、秦小建、馬一德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3):彭文華、卜璐、王昭武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院(3):何慶仁、馬嶺、王雷
廈門大學法學院(3):劉連泰、郭春鎮(zhèn)、李琦
杭州師范大學法學院(3):羅思榮、范忠信、鄧毅丞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2):姜偉、石佳友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2):葉良芳、王云清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2):趙秉志、鄭延譜
湘潭大學法學院(2):胡肖華、李喜蓮
東南大學法學院(2):單平基、劉艷紅
海南大學法學院(2):楊衛(wèi)國、石冠彬
上海大學法學院(2):史長青、崔文玉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2):滕宏慶、陳征楠
遼寧師范大學法學院(2):韓秀義、李偉
四川大學法學院(1):縱博
南京大學法學院(1):顏延
深圳大學法學院(1):葉衛(wèi)平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1):曾新華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1):郭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1):周友軍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1):蔣勇
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1):桑本謙
湖南大學法學院(1):黎四奇
廣州大學法學院(1):董皞
重慶大學法學院(1):楊千雨
山西大學法學院(1):毋國平
安徽大學法學院(1):伍德志
西南大學法學院(1):楊攀
華僑大學法學院(1):許少波
南昌大學法學院(1):胡學軍
福州大學法學院(1):沈躍東
寧波大學法學院(1):徐偉
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1):李建忠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1):曲佳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1):汪志剛
華南師范大學法律系(1):張志偉
甘肅政法學院(1):張建軍
山東政法學院(1):侯學勇
中央司法警官學院(1):郭輝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1):項顯生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1):于鳳瑞
山東大學經濟學院(1):喬岳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外語學院(1):杜景林
廣州大學政治與公民教育學院(1):冉杰
國家法官學院(1):吳光榮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1):陳磊
中國民航大學航空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1):楊惠
(以上數(shù)據(jù)由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搜集整理,轉載務必說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