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各期刊發文單位第1名與第2名發文數相差較大的刊物依次有(6篇以上):《法學》22篇,《現代法學》21篇,《政法論壇》和《法學評論》14篇,《法商研究》10篇,《法律科學》8篇。
第1名發文單位非主辦單位的,除了中國法學會主辦的《中國法學》和中國社會科學院主辦的《中國社會科學》外,只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辦的《法學家》一家。
其中,各期刊發文單位第1名與第2名發文數相差較大的刊物依次有(6篇以上):《法學》22篇,《現代法學》21篇,《政法論壇》和《法學評論》14篇,《法商研究》10篇,《法律科學》8篇。
第1名發文單位非主辦單位的,除了中國法學會主辦的《中國法學》和中國社會科學院主辦的《中國社會科學》外,只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辦的《法學家》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