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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法學家省籍分布大盤點(十五):福建、廣西、海南篇
發(fā)布日期:2009-12-21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作者:佚名

當代法學家省籍分布大盤點(十五):福建、廣西、海南篇

僅為很初步的統(tǒng)計,排名不分先后,歡迎大家補充、指正!

法律史學

丘漢平(19041990),福建海澄人。生于緬甸仰光。1927年從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畢業(yè)后,赴美留學,1929年獲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30年赴歐洲考察后,返回上海執(zhí)律師業(yè)務。1931年起,出任國立暨南大學和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19451月,任福建省政府財政廳長,創(chuàng)辦省立福建大學,并兼校長。1948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后去臺灣,曾任立法院財政、預算委員會召集人;東吳補習學校校長等。著有:《國際匯兌與貿易》、《現代法律哲學之三大派別》、《羅馬十二表法之研究》、《新法律史觀》、《票據法總則釋義》、《法律思想的性質》、《先秦法律思想》、《中國票據法論》、《羅馬法》、《法學通論》、《違警罰法》、《華僑問題》、《歷代刑法志》、《地方銀行概論》、《從不平等條約到平等條約》、《美國之統(tǒng)一與法治》等。

吳世宦(1926 -1994),海南省文昌人,“法治系統(tǒng)工程的開拓者”,社會實踐法學的推動者,中國農工民主黨黨員、中國農工民主黨廣東省第7屆委員會(1988.05-1992.07)委員兼文教科技委員會副主任,社會系統(tǒng)工程專家組成員,中山大學法律系教授,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tǒng)工程研究院首席法治系統(tǒng)工程專家,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國際法哲學與社會科學協(xié)會會員,歐中法律協(xié)會會員,中國系統(tǒng)工程學會社會經濟系統(tǒng)工程學會理事,廣東省系統(tǒng)工程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法理研究會干事,廣東省法學會理事兼法理研究會副總干事。

陳鵬生,193212月出生,福建南安九都人。從事法律史學教學和研究。曾任華東政法學院副院長。現任校務委員會副主任、院法律文化研究所和港臺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制史碩士研究生導師組組長。兼任上海市政協(xié)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儒學與法律文化研究會會長、上海法學家企業(yè)家聯誼會常務副會長、中國法律史學會會長以及日中文化與經濟交流促進基金會高級顧問。曾先后應邀赴美國、日本和臺灣講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主編《中國近代法律思想史》、《隋唐法制史》(均為國家社會科學重點項目)、《中國古代法律三百題等十多部著作。論文曾獲上海教衛(wèi)黨委社會科學優(yōu)秀論文獎、上海社會科學論文獎、司法部優(yōu)秀論文獎。曾獲上海僑聯“愛國奉獻”獎。

黃建武, 1957年生,法學博士,F為中山大學法學院黨委委員、法學教授。1989年至1992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研習法學,畢業(yè)獲法學博士學位。1992年后在中山大學法律學系任教,1997年成為該校教授。1998年至1999年受美國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學社和美國史蒂遜法學院之邀,作為訪問學者到美研習美國法學。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理事,廣東省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廣州市法學會副會長。

童光政 1964年生,海南師范大學副校長,法學博士、教授、碩士生導師,海南省有突出貢獻優(yōu)秀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研究法律史學、民法文化及合同法。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后出站人員。曾任海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兼海南大學教學委員會副主任。主要學術和社會兼職:中國法學會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律史學會理事,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海南省地方立法研究會副理事長,海南省學位委員會委員等。

國際法學

程樹德(18771944),字郁庭,福建閩侯人。曾中舉人,后留學日本,畢業(yè)于日本法政大學法律科,回國后通過留學生授職考試,賜法政科進士出身,宣統(tǒng)元年(1909年)授翰院編修。后歷任國史館協(xié)修、法典編纂會纂修、福建法政學堂教務長、留美生考試襄校官、法官考試襄校官、國務院法制局參事和幫辦、北京大學、北平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政治系講師和教授等職。著有《國際私法》(1906)、《漢律考》(1919)、《九朝律考》(1925)、《中國法制史》(1928)、《比較國際私法》(1931)和《說文稽古編》(1933)等。

陳體強19171983), 福建閩侯人。1939年畢業(yè)于清華大學政治學系。1945年至1948年在英國牛津大學攻讀國際法,獲哲學博士學位,博士論文是《The International Law of Recognition(有關承認的國際法)》。1948年回國,在清華大學政治學系任教。1950年后,任中國人民外交學會編譯委員會副主任兼研究部副主任、中國政法學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等職。1956年以后,在國際關系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和國際問題研究所擔任和主持國際法研究工作。1981年起任外交學院教授并兼任北京大學教授,并任外交部法律顧問。

王鐵崖19132003),福建福州人。1929年考入復旦大學西語系。1931年轉入清華大學政治系三年級。1933年畢業(yè)后升入清華研究院,師從周鯁生攻讀國際法。1936年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通過庚款留英考試,赴英入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師從勞特派特教授。19398月回國。擔任《世界政治》雜志編輯,1940年應周鯁生之邀,到四川樂山的武漢大學任教。1942年夏,應聘到國立中央大學任政治系教授。1946年秋,到北京大學政治系任教,不久任系主任。1952年院系調整,政治系和法律系均被撤消,應翦伯贊之邀,到北京大學歷史系講授“國際關系史”,兼國際關系教研室主任。至1954年北京大學恢復法律系時又回系教授,兼國際法教研室主任。1957年參加中國民主同盟不久被劃為“右派”,到圖書館整理資料。1963年甄別改正,恢復教學工作。1964年至1965年在湖北參加“四清”!拔幕蟾锩焙,任北京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所長,兼中國外交學院教授、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北京大學美國問題中心主任,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政治學會顧問、中國國際關系史學會顧問、中國法學會理事等職。1981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任命為我國第一批博士生導師。1997年在聯合國大會上當選為前南國際刑事法庭大法官,1997年底赴海牙上任。

陳安,1929年生,福建省福安市人。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經濟法專業(yè)博士生導師,曾任廈門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中國政府根據《華盛頓公約》遴選向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指派的首席國際仲裁員、中國國際法學會顧問等。主要研究方向:國際投資法。先后多次應邀和奉派出訪歐、美、澳、亞各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或講學、開展國際學術交流。個人小傳先后被美國名人傳記研究所(ABI)和英國劍橋國際名人傳記中心(IBC)輯入《當代重大成就國際名人錄》。中國國際經濟法研究領域第一人。

曾華群,1952年生,福建廈門市人。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法專業(yè)博士生導師。2002年評為福建省優(yōu)秀專家;1997年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層次人選;1993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2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三次高等學校青年教師金。

鄭啟榮,1954年生,福建省福州市人。現任外交學院副院長。 學習經歷 19822月畢業(yè)于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獲法學士學位。 1985年獲外交學院國際關系碩士學位。1986-87年在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政治系進修。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吳家麟, 1926年生,福建省福州市人。寧夏大學教授,原寧夏大學校長,新中國憲法學泰斗。19479月至19517月在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19519月至195112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班學習;195112月至1961年底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執(zhí)教;1962年初至197911月在寧夏大學政史系執(zhí)教;197912月至198310月,在寧夏大學擔任副校長職務;198311月至198912月在寧夏大學擔任校長職務;  19923月退休,寧夏大學特聘教授,返回家鄉(xiāng)福州市定居。吳家麟先生是新中國憲法學的泰斗,對新中國憲法學做出了重要貢獻。他參與編寫了《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任該憲法、行政法副主編。他撰寫的《憲法基本知識》是新中國第一本宣傳憲法的著作,他主編的《憲法學》是文革結束后國內第一部憲法學教材。曾任中國法律邏輯研究會會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總干事、中國高教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政法學會理事、中國邏輯學會理事、寧夏法學會名譽會長、寧夏高教學會名譽會長、寧夏寫作學會會長。主要著作有:《憲法基本知識講話》,(中國青年出版社1954年):《故事里的邏輯》寧夏人民出版社1979年);《審案、破案與邏輯》,(法律出版社1982年);《法律邏輯學》,(主編高校教材群眾出版社1982年):《憲法學》(主編高校教材群眾出版社1983年),《說理文概論》(與湯翠芳合著寧夏人民出版社1986年):《與中學生趣談邏輯》,(與夫人湯翠芳合著寧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吳家麟自選集》(寧夏人民出版社1996年)。

羅豪才,1934年生,福建安溪人。致公黨成員、中共黨員,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yè),教授,博士生導師。1956年至1960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1960年至1984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助教、講師、系副主任。1984年至1985年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進修。1985年至1986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1986年至1992年北京大學副校長、教授,北京市僑聯主席,中國僑聯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1992年至1993年致公黨中央副主席,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北京大學副校長,北京市僑聯主席。1993年至1995年致公黨中央副主席,全國政協(xié)副秘書長,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北京大學副校長。1995年至1996年致公黨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xié)副秘書長,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1996年至1997年致公黨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1997年至1998年致公黨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1998年至1999年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致公黨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1999年至2000年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致公黨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和平統(tǒng)一促進會會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0年任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致公黨中央主席(至2007年12月),中國和平統(tǒng)一促進會會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3年3月在全國政協(xié)十屆一次會議上當選為第十屆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2007年5月10日當選為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

陳斯喜,1958年生,福建大田人。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律系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yè)畢業(yè)。現任職務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200812月任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不再擔任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委員職務。1984年至今,一直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從事憲法和行政法的立法工作,參加了四次憲法修改工作,兩次選舉法修改和地方組織法修改工作,參加了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立法法、國防法等十多部憲法性法律的制定工作,參加了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監(jiān)察法等幾十部行政法律的制定工作。

進,1960年生,福建龍巖人。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兼 任: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中心客座研究員、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理事、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人事考試中心)考錄專家等。

林來梵,1963年生,福建福州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曾任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政協(xié)浙江省委員會委員。原我國80年代出國留學人員,留日約達8年,先后就讀于大阪外國語大學及立命館大學等,獲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其間獲日本文部省獎學金;199610月學成后,曾供職于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200111月起加盟浙江大學法學院;2003年被授予浙江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迄今曾出版?zhèn)人專著兩部,學術隨筆集一部,學術論文數十篇,并曾在日本、美國、英國以及我國香港特區(qū)、臺灣地區(qū)出版學術著作或發(fā)表學術論文。

莫于川:1956年生, 廣西玉林人。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級重點學科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兼職教授。社會職務: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行政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培訓中心、中國政法大學軍事法研究中心、國家行政學院、中國邏輯與語言函授大學、重慶郵電學院等教學科研機構的兼職教授、研究員,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等。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中國行政法治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曾主持和參與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部委、省市、教學科研機構的各類社科研究課題數十項,參與承擔國家、地方立法的起草和論證工作數十項,出版(含獨著、合著、主編、參編)專著、教材二十余種,發(fā)表學術論文、研究報告一百余篇,獲各類科研成果獎三十余項。

余凌云, 1966年生,福建福州人。1989年畢業(yè)于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97月至19919月在安徽省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工作。19919月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攻讀行政法碩士學位, 1994年獲法學碩士學位。1994年至1997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攻讀行政法博士學位,1997年獲法學博士學位,F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教授,碩士生導師。研究領域為行政法學、警察法學、憲法學、比較法學。擔任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理事。

游勸榮, 1963年生,福建上杭人。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經濟學博士、法學博士后,福建師大法學院兼職教授。1983年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2005年畢業(yè)于福建師范大學經濟學院并獲經濟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員。20071月當選為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委員。

張榮順,福建省人,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室主任。北京大學法學學士、碩士。1986年進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工作,曾作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處、香港特區(qū)籌委會預備工作委員會秘書處、香港特區(qū)籌備委員會秘書處人員參加香港回歸前的各項法律工作。2001年起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法律司司長等。

刑法學

何秉松,生于1932年,廣西人。1952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法律系。系中國著名的刑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委研究室和首都社會經濟發(fā)展研究所特約研究員。西南科技大學客座教授、法學系顧問,美國《有組織犯罪趨勢》雜志顧問,有中國特色的刑法理論新體系的創(chuàng)立者和奠基者,以淡泊名利、治學嚴謹、勇于開拓創(chuàng)新,聞名于刑法學界。創(chuàng)立了嶄新的犯罪構成系統(tǒng)論人格化社會系統(tǒng)責任論,創(chuàng)立了自然人刑事責任一法人刑事責任一體化的理論新體系。并在一系列重要理論問題上提出了創(chuàng)造性的理論觀點,豐富和發(fā)展了刑法理論。在犯罪學方面,對犯罪的原因及其預防的控制,刑事政策等重要理論問題也有創(chuàng)造性的發(fā)展。代表作有《法人犯罪與刑事責任》、《犯罪構成系統(tǒng)論》、《刑法教科書》等,其中,《刑法教科書》已出版六版,全書被譯成日文在日本發(fā)表。作者被日本學術界稱為中國法人犯罪肯定論的代表。

王世洲,1953年生,福建省泉州市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1978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1982年和1985年獲得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與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獲得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法學院法學碩士學位。1994年獲得德國洪博研究基金,作為德國洪博基金會客座研究員在德國弗來堡馬普外國與國際刑法研究所和奧格斯堡大學法律系從事研究工作。

陳澤憲:福建古田縣人。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中心主任、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19827月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同年8月至今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科研工作。

陳立1954年生,福建廈門市人。19827月畢業(yè)于北京大學,19867月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曾在廈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2年。在廈門大學法學院任教20年。 1997年晉升教授。兼任中國刑法學會理事,廈門中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廈門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廈門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律師,廈門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監(jiān)督員。

陳雷, 1963年生,福建省順昌縣人,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士(1983年)、法律碩士(1999年)、法學博士(2006年),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員,現任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涉臺灣地區(qū)案件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檢察員、高級檢察官,華東政法大學、華僑大學、福州大學兼職教授,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客座教授、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福建省十佳優(yōu)秀青年法學人才。

歐錦雄,1964年生人,廣西玉林市人,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教授,法學碩士,F為廣西民族大學刑法學碩士生導師,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教授,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2007年),2005年度廣西新世紀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選,2002年度廣西優(yōu)秀教師。1987年至今,在《法學研究》、《法律科學》、《中國刑事法雜志》、《刑事法評論》、《政治與法律》、《人民檢察》、《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等刊物發(fā)表論文70多篇,主編或參編教材和其他書籍5部。其科研成果多次獲獎。其中,獲省部級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2項。

民商法學

柳經緯,1955年生,福建壽寧人,F任中國政法大學科研處處長,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廈門大學歷史系歷史學專業(yè)本科畢業(yè),1985年廈門大學法律系民法專業(yè)碩士研究生畢業(yè)。畢業(yè)后留校任教,1996年晉升教授,1992年起擔任碩士研究生導師,2003年起擔博士研究生導師,曾任廈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兼法律系主任,福建省重點學科民商法學學術帶頭人,創(chuàng)辦《廈門大學法律評論》并任主編。20053月調進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研究所。

陳祥健, 1964年生,福建長樂人,福建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法學副研究員,中國法學會會員。19857月畢業(yè)于廈門大學法律系,同年7月進入福建社會科學院,從事祛學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領域為我國民商事法律制度、兩岸民商事法律制度比較、我國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的法律問題。曾在全國及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50余篇,公開發(fā)表的學術成果字數為50余萬字。于1998年被福建省法學會授予“福建省十佳中青年法學法律工作者”榮譽稱號。

訴訟法學

譚世貴,1962年生,廣西蒙山人,F任浙江工商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海南大學),博士生導師(南京理工大學)。20036月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史專業(yè)(比較法律文化方向),獲法學博士學位。2002--2007年任海南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校學術委員會主任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兼任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高等學校教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全國刑事訴訟法學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海南省高等教育學會副會長,海南省監(jiān)察學會副會長,海南省學位委員會委員,海南省司法鑒定委員會委員,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海口市人民政府立法顧問,?谑兄俨梦瘑T會委員。

趙永琛1959年生,海南東方人。曾先后在西南政法學院、英國倫敦經濟政治學院、北京大學讀書,自19838月起歷任公安大學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偵查系主任,其間曾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掛職任副局長。現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科研處處長、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兼秘書長。

劉榮軍,1962年生,廣西武鳴人。教授、博士生導師,日本一橋大學法學博士。專業(yè)研究領域為民事訴訟法學、司法社會學、糾紛解決學等。劉榮軍獨著或合著專著4部,譯著4部,主編、參編教材4部,發(fā)表論文50余篇,代表性論著:《程序保障的理論視角》(法律出版社,1999)、《民事訴訟法學原理》(人大出版社,2000)、《司法現代化與民事訴訟制度的建構》(法律出版社,20002002)、《程序的正義與訴訟》(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2002)、《破產法》(中國社科出版社,1996)等。

經濟法學

鄭少華,福建省浦城縣,F為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曾任華東政法學院環(huán)境法研究所副所長,《華東法律評論》執(zhí)行主編,福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6年獲經濟法學碩士學位,2001年起在職攻讀華東政法學院法律史外國法方向博士學位。研究方向為:環(huán)境法、經濟法、社會法、法理等,先后發(fā)表《可持續(xù)發(fā)展與第三次法律革命》等學術論文六十余篇,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國家級課題六項,上海市、福建省等省市級項目二十八項,主持上海市市級課題六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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