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11月27日,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明楷參加“黨的二十大精神引領下的中國式刑事治理現代化研究暨慶祝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法學研究生教育40周年論壇”,他以一位師兄的身份對在讀研究生講述了自己40多年來學習刑法學的一點感想,本報理論部《法學院專刊》將其發言摘要刊發,敬請讀者關注。
學術興趣
從事學術研究的人,一定要對學術抱有濃厚的興趣,要對學術情有獨鐘,將學術作為最重要的愛好乃至唯一愛好。
浙江大學教授劉海峰曾在《中國科學報》撰文指出,大學教師從事的是學術職業,過的是一種學術生涯。眾多走學術之道的人,差異還是相當大的,可以分為五種類型:第一種是以學術為樂業,這樣的人真的很喜歡學術,每天都沉浸在學術的快樂之中,這是一種最高境界。第二種是以學術為志業,馬克斯·韋伯發表的一個演講叫《以學術為志業》。以學術為志業意味著學術志向堅定、學術信念堅定,這也是一種很高的境界。第三種是以學術為事業。這樣的人終其一生把學術當成事業來做,也是不錯的境界。第四種是以學術為職業,將學術研究作為一種謀生手段。第五種是以學術為苦業,把學術研究當作苦差事,但又不想放棄,只好熬下去。
以學術為樂業,既是最高境界,也最有利于從事學術研究。
以學術為樂業,就會使自己在日常生活本能地從刑法專業角度觀察社會生活事實,從而發現許多問題,發現刑法的真實含義。因為刑法的真實含義是在社會生活事實中發現的,而不是從法條文字中發現的。 以學術為樂業,就會把問題和爭論議題視為令人興奮的挑戰,而不會視為煩惱、累贅。遇到任何問題時,自己就會獨立思考,思考的過程就是享受快樂的過程;思考出一種可能的答案后,就會覺得特別快樂,即使沒有發表出來也會十分快樂。
以學術為樂業,就不會覺得做學術研究太勞累。因為只要是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做起來就會很開心、很舒適,不知身心疲憊。
問題是怎么做到以學術為樂業?波蘭詩人、社會學家茲納涅茨基說過:“占有真實知識或者公正地追求純粹真理,對人類來說具有超凡的價值,它賦予人類內在的優越性,遠遠超出無知者與知識的蔑視者,無論他們多么有權勢,在實際生活中多么有影響力,也無論他們多么富有。真正的學者在日常生活中不拘小節、健忘、逃避政治斗爭,滿足于清貧的經濟狀況,就不足為奇了。”大家都知道,有不少真正的學者終身不娶不嫁。那些真正的學者在一般人看來似乎過得并不舒適,其實,他們內心的愉悅是一般人難以體會的。所以,如果認識到占有真實知識和追求純粹真理具有超凡的價值,從而抑制對權勢與財富的欲望,把欲望集中在占有真實知識和追求純粹真理上,就可能做到以學術為樂業。
學術心態
通俗地說,要以平和的心態研究刑法,從事學術研究不必講對錯、不要爭輸贏。
學術共同體實際上都在一個“觀點的自由市場”里活動,每個研究者只是觀點的自由市場里一個主體,不是市場管理者。每個主體都在向自由市場提供一種免費的商品,只是為解決問題提供一種可能的答案,而解決問題可能具有多個答案。在其他領域,大量存在為同一問題提供了不同答案的現象,如生物學中的拉馬克理論與達爾文理論,人類學中的平行獨立的進化論與傳播論。在刑法學領域,為解決同一個問題就完全可能存在不同答案。所以,不必講對錯、爭輸贏。
只有心態平和才能確保正確思維,心態不平和、情緒不好時智商可能是最低的。我覺得,實現心態平和的關鍵是要做到以下兩點。
第一點,不要以為自己的觀點就是正確的,作為市場主體,不要以為自己的產品完美無缺。我經常引用的一句話是,“相信只有一個真理并且掌握了這個真理,是這個世界上一切罪惡的最深刻的根源”。事實上,許多被認為是真理的理論已經被推翻或者正在被推翻。比如,由于解剖學、古生物學以及胚胎發育學的質疑,進化論已基本被推翻或者正在被推翻。況且,法學不是真理的發現與判斷,即使就真理而言,也是通過各種意見、觀點之間的自由辯論與競爭獲得的。任何人都不能確保自己的法感情就一定是健全的,自己的結論就必然是正義的。
《悲慘世界》里有這樣一段片斷:芳汀進入工廠當上女工后,好管閑事的女工頭很快就打聽到了芳汀有一個孩子。于是,女工頭以芳汀未婚先育,違背了工廠招聘女工的原則為由,私自以馬德蘭(冉·阿讓)的名義,在給了芳汀50個法郎后,直接開除了她。女工頭當然覺得自己做的是正確的,但馬德蘭知道這個事情后嚴厲地批評她,大意是說,你自以為你掌握了真理,你自以為你知道什么叫公平正義,你將自己置于上帝之上。這是我印象十分深刻的片斷。做學術研究的人千萬不要將自己置于上帝之上。
這樣講似乎與我一直主張的“解釋者要心中永遠充滿正義”有些矛盾,其實不矛盾。我們在學習、研究刑法時當然要有正義感,但不要以為自己的正義感一定是健全的,不能以為自己的觀點一定是正確的。我們制造了產品就要拿到市場,聽市場的反應,聽消費者的意見;所以,不要擔心別人批判自己的觀點,不要害怕別人反對自己的觀點。不要見到別人批判自己的觀點就惱羞成怒,以為這是對自己學術的損害或威脅。如果有這樣的心態,就做不好學問了,因為只維持自己既有的觀點是不可能有進步的。
第二點,要善待他人的觀點,要以善意閱讀他人的論著,要善于發現相反觀點的可取之處,從中學習別人的優點。我并不是說學術研究不能批判別人的觀點,相反,批判是必不可少的,但如果為了維持自己既有的觀點只顧批判對方,在批判完了別人的觀點后,自己的學術也就走到了盡頭。因為批判比立論容易得多、簡單得多,現在的一些批判也越來越抽象,比如論證不充分、觀點不明確、邏輯不自恰、結論不可取、不能令人信服、不符合中國國情等,這樣的批判太容易。
不仔細領會別人作品的意思,不從對立面的研究中吸取長處,是不可能有進步的。所以,不要見到與自己不同的觀點就反感、就憤慨;不要一看到不同立場的論著,就只是喜歡從中挑幾個自己可以批判的段落;更不要在找不到可以批判的段落時,就歪曲別人的觀點進而展開批判;也不能帶著偏見去閱讀,將別人的意思曲解為就是自己所要批判的內容;更不能以憤怒代替理由與判斷,因為源于憤怒的論證都是不可靠的。
以平和的心態從事學術研究,并不是說不要有責任感與使命感;反過來說,不能因為自己有責任感與使命感,就以為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
(文章為作者在慶祝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法學研究生教育40周年論壇上的發言節選)
責任編輯:譚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