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社會治理信息化、法治化、體系化,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治理”強調“多元共治”“多主體參與”!皣抑卫怼,強調“多元共治”“民主協商”,目標是“共建、共治、共享”,前提是堅持黨的領導,體現的是有統領有目標的治理,調動的是全社會多主體的積極參與,是整體性、協同性、系統化的治理。在這一治理模式下,國家治理需要在如何調動其他各治理主體協同參與治理方面下功夫,提升治理能力。作為國家治理重要組成部分的社會治理,其治理能力提升,特別有賴于“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在這一前提下,發揮各主體的作用,通過“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調動各方的積極性,通過“科技支撐”“法治保障”提升治理效能、規范治理機制,實現治理能力、治理水平的整體提升。
運用信息化思維,提升社會治理效能。信息是國家治理的重要依據。因此,要發揮其在這個進程中的重要作用,以信息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此過程中,數據資源是黨委政府決策的重要依據。社會治理效果如何,取決于治理者對社會問題的整體把握,取決于所掌握的信息是否全面精準。因此,要更好地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會態勢、暢通溝通渠道、輔助科學決策。要實現跨部門、跨系統、跨區域、跨層級的數據連接和共享,調動多種社會資源,使得作為中心主體治理者的黨委和政府能夠把治理的神經網絡延伸到社會的角角落落、方方面面。要運用大數據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數據輔助科學決策和社會治理的機制。通過信息化的手段和大數據的運算整理,提供給決策者更加有效的決策信息和依據。通過治理決策的精準化、把握問題的精準化、社會需求的精準化,整體提升治理效果,進而不斷提升治理能力。
運用法治化保障,規范社會治理機制。法治化是社會治理能夠沿著正確軌道運行的規范保障。社會治理由于是多主體參與的社會協同模式,如果沒有規范化的引導,就可能忽視治理的法治公平性、背離法治化的軌道。而法治化,就是在充分思考、充分調研、充分論證基礎上,對社會治理的標準、道路、目標,通過法治體系保障予以規范化,成為社會治理的章法和遵循,逐步形成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自覺、自動化運行。它就是把國家治理、社會治理的內核融入到國家法治體系中,通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各類各層級立法,貫徹落實國家治理的目標,最終實現法治化的國家治理、社會治理長效機制。因此,在多元共治理念下,需要處理協調好各主體的利益關系,而法治化是利益協調的最基本遵循和最有力手段,只有確保治理的公平公正,才能確保治理能夠持續推進。
運用體系化理念,優化治理機制。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運用體系化思維,優化治理機制,大數據的科技支撐不容忽視。大數據治理體現為一種強調協同與合作的治理價值觀,可以促進政府樹立大數據思維,轉變治理觀念,養成體系化理念,實現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將大數據技術廣泛運用到政府決策、公共服務、社會監管以及社會民生保障等領域,推動社會治理模式不斷創新,提升政府科學決策、精準服務、精細管理等水平。
國家治理、社會治理機制的優化必須做到兩個“體系化”:一是政府部門管理體系化。需要堅持統籌協調發展,完善政府各部門的協調對接機制,加強力量聯合,促進信息等各種資源的聯通共享,提高治理工作實效,進而提升整體治理效能。二是政策法律體系化。國家政策法律、地方政策法規要在縱向和橫向上體系化,通過立法的體系化,優化治理機制,做到社會治理協同推進,提升治理效能。充分發揮“硬法”與“軟法”在社會治理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建立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法律法規體系,為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法律支撐。在具體法律條款設計上,注重法律規范之間的系統性,減少適用障礙。 (作者:□孫法柏 作者單位:山東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