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信部就屏蔽網址鏈接召開行政指導會,要求分步驟分階段解決相關問題。隨后,微信發布《微信外部鏈接內容管理規范》調整聲明稱,外鏈管理措施將分階段、分步驟實施。外鏈屏蔽現象在互聯網平臺運行中隨處可見,比如在微信分享淘寶網鏈接時會出現一連串亂碼字符。這對消費者在使用體驗與時間上造成了種種不便。屏蔽網址鏈接,不僅損害消費者利益,而且不利于行業之間公平競爭。2018年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布的《大數據白皮書(2018)》指出,“數據流通不暢一直是制約大數據發展的關鍵障礙”。數據流通不暢不利于塑造有序、公平、高效的互聯網行業發展的市場環境。因此,監管部門提出有關即時通信軟件的合規標準,要求限期內各平臺必須按標準解除屏蔽。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外鏈屏蔽等反壟斷措施需要謹慎、合理預防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首先,要考慮各大互聯網企業市場競爭關系是否會受影響。反不正當競爭法理論對于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往往依據企業市場份額、市場行為以及利潤率進行判定。但互聯互通之后,對前述三種標準的認定會受到一定影響。大數據概念的出現對傳統反壟斷理論與規則提出了嚴峻挑戰,即國家監管機構是否能夠在傳統反壟斷或反不正當競爭語境下對大數據市場競爭關系進行準確判斷。如解除外鏈屏蔽后,用戶在微信平臺上點擊淘寶鏈接并進行購買所產生的流量、利潤以及份額的歸屬問題,將直接影響到監管機構對企業市場地位的認定。經營者擁有海量數據,而第三方平臺具備挖掘該數據價值的能力,二者結合下所產生的結果是否會對原有市場競爭關系產生影響,需要在反壟斷分析過程中高度重視。
其次,解除外鏈屏蔽后需更加重視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在多數情況下,個人信息與反壟斷法似乎并無交集,但隨著大數據、互聯互通應用越來越廣泛,平臺企業等經營者大量收集和利用個人數據,使得用戶對個人信息安全產生擔憂。解除外鏈屏蔽,各互聯網平臺需注重對用戶個人信息的保護。需要預見出現因個人信息泄露造成的個人財產與隱私損失,或因互訪鏈接便利后產生的廣告性鏈接而干擾用戶正常訪問等問題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將于11月1日起實施,各平臺企業要主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從技術與制度上防范互相訪問鏈接過程中產生的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并在反壟斷監管過程中將個人信息保護納入審查范圍。
第三,要注意外鏈可訪問后所產生的責任劃分問題。平臺外鏈可訪問后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問題,如在微信平臺點擊淘寶網發送的鏈接并購買其產品,若發生產品責任問題,則平臺雙方責任劃分應引起關注。因此,需制定相關法律制度,明確背后的權責。同時,解除外鏈屏蔽以后,如何保障數據在流動、采集、存儲、傳輸全過程中的安全性問題,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劃分與法律救濟,均需要納入考慮的范圍。
針對平臺之間互相屏蔽外鏈等一系列行為監管,具有維護市場秩序的積極意義。我國有必要在實施相關反壟斷政策的同時,對市場競爭以及公民權利的保障所付出的成本與收益進行合理測算并作出積極預判,以幫助平臺企業找準方向,并維護好市場主體的創新積極性。
(作者:□特約撰稿 陳川 作者單位:山西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