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重器,百煉乃成。
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把黨和人民意志書寫在莊嚴的文本之上。
它確認了近代100多年來中國人民為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進行的英勇斗爭,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偉大歷史成果,確認了國家的指導思想,確認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果,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
回顧我國憲法制度發展歷程,可以清楚看到,憲法同黨和人民進行的艱苦奮斗和創造的輝煌成就緊密相連,同黨和人民開辟的前進道路和積累的寶貴經驗緊密相連。
五四憲法和八二憲法:全民討論凝聚黨和人民意志
從1953年12月28日到1954年3月14日,毛澤東率領憲法起草小組成員(胡喬木、田家英等),在杭州西湖邊的北山街84號,起草了憲法草案初稿。
“五四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焦洪昌的結論從憲法草案的三次大討論中得來:
第一次,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社會各方代表等8000多人,兩個多月,提出意見6000多條;第二次,全民討論,近三個月,約1.5億人參加,提出意見138萬條;第三次,在全民討論基礎上,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討論,李濟深、宋慶齡等21位代表發言。
1954年9月20日,五四憲法在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全票通過。它鞏固了我國人民革命的成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政治上、經濟上的新勝利,反映了國家在過渡時期的根本要求和廣大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共同愿望。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改革開放的歷史新時期。鄧小平同志深刻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黨和國家認真總結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歷史經驗,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訓,醞釀修憲。已故中國憲法學泰斗許崇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史》中回憶,“以哪一部憲法為基礎來制定八二憲法,當時有爭議。彭真說:七五憲法、七八憲法很不完善,憲法修改要以五四憲法作為基礎”。
1982年4月26日,八二憲法草案交付全民討論。據許崇德先生回憶:比五四憲法草案討論還多一個月,參與度很高,不過大家都比較理智了,不是感情上的熱氣騰騰了。
52條憲法修正案:國家的指導思想不斷與時俱進、基本制度不斷完善
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對八二憲法部分內容作出修改,共通過52條憲法修正案。一系列憲法修正案,使得國家的指導思想隨著實踐的發展不斷與時俱進,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等也不斷完善。
與過去顛覆性修改相比,修正案既保持憲法的穩定性,又使其與時俱進。《王漢斌訪談錄》中記載:修正案方式,是彭真委員長在1988年的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上提出的。事實證明,它是成功的。
1988年4月12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把私營經濟的合法地位寫進憲法,并對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問題作了補充規定。
1992年10月12日,黨的十四大召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被確立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目標模式。1993年3月29日,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明確“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1999年3月15日,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鄧小平理論確立為國家的指導思想,黨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寫入憲法。
2004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被確立為國家的指導思想。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把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國家的指導思想。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系統回答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么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以及怎樣堅持和發展的問題,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全國政協委員、中央黨校原副校長黃憲起說,把它確立為國家的指導思想,對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具有極為重要而長遠的意義。
從“法制”到“法治”:黨依法治國理念和方式的偉大跨越
“‘法治國家’這個涉及國家基本治理模式理念的提出,是王家福老師以及他所領導的中國社會科學院課題組對于國家法治事業最大的貢獻。”王家福先生的學生、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說。王家福先生等參加黨的十五大報告起草工作,建議將“法制國家”改為“法治國家”,建議得到了采納。
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重大部署,強調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同時,把“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確立為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目標。
2018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修改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
從“法制”到“法治”,一字之改,是黨依法治國理念和方式的偉大跨越。
大力發展非公經濟:黨和國家堅定不移的方針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安徽蕪湖傻子瓜子創始人年廣九,因為請了12個待業青年做雇工,突破了當時關于雇用8個人即稱為資本家的認識而波瀾驟起。
讓他經營一段,怕什么?傷害了社會主義嗎?鄧小平同志的話保護了像年廣九這樣的一大批民營企業家,推動了中國非公有制經濟的起步。
1988年,憲法修正案對第11條增加規定: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隨后,私營企業如雨后春筍般冒出來,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已經不只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
1999年,憲法修正案對第11條再作修改: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2003年10月14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公報提出“大力發展和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
2004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對第11條作第三次修改: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人民至上:中國共產黨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偉大實踐
2021年6月24日,國務院新聞辦發表《中國共產黨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偉大實踐》白皮書。成就斐然,振奮人心。
2.3萬余字的白皮書,闡釋了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年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成就:百年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壓頂,中國內憂外患,人民水深火熱。百年后,中國打贏脫貧攻堅戰,解決了困擾中華民族幾千年的絕對貧困問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取得了重大戰略性成果,如期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
“憲法自誕生以來,就被視為公民權利的保障書。”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莫紀宏說,八二憲法雖未提及人權概念,但突破了原來憲法編寫的章節結構,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一章置于“國家機構”之前,理順了國家權力和公民權利的關系。2004年,憲法修正案提出“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作出莊嚴的政治承諾。2012年3月14日,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總則,都體現了法律對公民人格、尊嚴的呵護。
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憲法保障,意義重大、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