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社會和諧發展、人民生活富裕、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參與者、維護者和推動者,檢察機關在推動綠色發展方面肩負重要職責和使命。生態檢察監督機制的構建與完善,既是檢察機關貫徹“兩山”理念的重要實踐,也是參與社會治理創新進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
近年來,檢察機關通過履行生態檢察監督職責,一直扮演著生態環境公益監督者、保障者、維護者的多重角色,生態檢察也隨著監督機制的實踐成效而不斷深入人心。但是,在生態檢察監督機制具體運行中還普遍面臨各種困境和問題,比如,取證固證難與舉證責任難、訴訟對象限制與訴求模糊、行檢銜接不暢與標本兼治難、監督手段單一與力度疲軟等等。目前,生態檢察監督機制仍處于探索階段,檢察機關如何正確、全面、系統地發揮生態檢察監督機制的應有作用,還需要從制度機制、配套措施以及司法實踐運行等層面進行進一步的細化完善。為此,提出以下針對性的對策建議。
。ㄒ唬┟鞔_舉證責任,建立“多位一體”生態檢察監督取證模式。對于生態環境類案件的舉證責任,應當適當突破“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建議采取“過錯推定原則”,減少檢察機關對行政機關監測報告的依賴。司法實踐中,還應當同步建立“多位一體”生態檢察監督取證模式,提升生態檢察取證的公信度和影響力。一是在制度層面明確檢察機關向相關監測部門的調查取證權。二是在行動層面明確專業環保部門的參與義務。就生態檢察案件中涉及到的檢測、檢驗、鑒定等專業問題,檢察機關可以要求相關專業環保部門參與案件的調查取證,輔助理解和運用相關證據,并在此基礎上出具專業建議。三是在操作層面明確檢測機構的配合責任。生態檢察除需環保部門介入外,更為重要的是,出具監測報告的具體行政部門或專業機構對檢察機關的取證要求也應當積極配合。四是積極引入第三方監督機制。生態環境具有公益性,第一手的證據、材料、線索等往往都出現在群眾身邊,而且,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成效是否明顯,也是第三方體會最為深刻,因此,生態檢察應當建立專業性團隊帶領、檢察機關主張、行政部門配合、社會公眾監督、公益團體支持的多位一體取證模式。
(二)精準確定訴求,完善專家參與式生態環境評估修復機制。生態檢察監督訴求模糊的主要原因是辦案人員專業性不足,因此,當務之急就是積極引入第三方人才,建立專家參與式生態環境評估修復機制。一是聘請相關專家參與生態環境評估決策,從專業角度對案件涉及的專業問題予以預估,解決訴訟請求范圍無法明確的問題。二是積極邀請高校環境專業專家開展業務拓展交流活動。一方面,依托高校教育資源,加強專業知識學習,提升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生態檢察監督的專業素質能力;另一方面,借助外部視角,探索生態檢察監督反向審視機制,主要監督檢察機關是否依職權對生態環境問題提起訴訟、提起訴訟對象是否適格、是否有效行使法律監督權等具體問題。三是明確“充分保障”與“合理補償”的標準,完善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制度?梢栽诰C合考量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環境影響因素、破壞恢復可能性基礎上,請教生態環境領域的相關專家,并在“合理補償”訴訟賠償標準的最低限度和“充分保障”訴訟賠償標準的最高限度范圍內,合理確定訴訟請求,確保生態環境損害得到充分修復。
。ㄈ┩晟苾韧鈪f作,及時匯聚生態保護行政執法司法合力。一是延伸生態檢察監督基層工作觸角。依托基層檢察室貼近基層一線的“窗口”優勢,將生態檢察監督意識融貫到基層檢察室工作的每一個細節,明確生態環境問題的監督工作內容、銜接方式、反饋機制和跟蹤修復辦法,并通過查閱區域生態行政執法案卷、提前介入、聯合執法等形式夯實生態檢察監督成效。二是構筑巡回檢察生態保護多維平臺。圍繞省、市生態環境建設項目,強化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在履職過程中,對涉及生態環境問題的重點領域執法情況開展巡回檢察,將生態環境執法行為的規范化和執法效果作為法律監督的重要內容,不斷促進生態環保部門依法行政。三是加強與環保、國土、林業農業等部門的銜接配合,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預防為主要內容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適時開展聯合查辦嚴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形成打擊合力。四是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積極爭取公益經費財政專項支持,為生態檢察監督工作開展提供財力保障。
。ㄋ模⿵娀榱Χ龋剿鳌盎ヂ摼W+生態檢察”運行模式。推進互聯網技術與生態檢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斷提升服務和保障生態環境的檢察監督建設水平。一是廣泛借力各類移動互聯網媒體,暢通生態檢察保護宣傳舉報渠道。生態檢察監督,預防是基礎,針對服務和保障生態環境建設中存在的群眾環保意識淡薄、舉報投訴渠道不暢、危害生態環境資源犯罪多發等問題,在檢察院官方網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平臺,專門增設“生態環境檢察保護”專欄,開辟“生態環境法律法規”“生態檢察典型案例”“生態知識互動交流”等子欄目,宣傳環保法律知識、公開生態環境案件辦理情況、網上接受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舉報,提升群眾環保意識,為生態環境檢察監督機制品牌構建營造良好氛圍。二是加強檢民互動,豐富生態檢察監督線索來源渠道。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基層檢察機關應當主動開設“生態檢察”微信公眾號欄目,及時接受群眾以“隨手拍”的形式舉報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及監管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同時,安排專人負責信息發布、線索收集、分流處置、督促查處和整改,限期反饋結果,確保生態檢察監督事業入腦入心入行,融入到每一個人的工作和生活中。
(作者為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