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伦久视频免费观看视频,国产精品情侣呻吟对白视频,国产精品爽爽VA在线观看无码,韩国三级HD中文字幕

論民法典確立的親子關系否認制度
發布日期:2021-03-01  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2021年2月4日第06版

  編者按:為進一步宣傳民法典,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本報開設“專家釋‘典’”欄目,邀請專家學者進一步深入解讀民法典。


  親子關系否認,確切地說,就是父子或父女關系的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確立了親子關系否認制度。該條第一款規定:“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這一規定總結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二條的經驗,在民事基本法上首次確立了親子關系否認制度。這對完善我國婚姻家庭制度、統一司法裁判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從維護婚姻家庭關系穩定、保障未成年子女“幼有所養”考慮,理論上一般都認可親子關系的推定,子女在婚姻期間受胎的,一般都將其母親的丈夫推定為父親。但在實踐中,因為婚內出軌、婚前性行為等原因,親子關系的推定也可能與客觀事實不符,子女與被推定的父親之間可能并不存在血緣關系。為了維護丈夫一方的合法權益,也為了使法律推定與客觀事實保持一致,法律上有必要設立親子關系否認制度。這一制度與親子關系推定制度相配合,實現了親子關系穩定性與真實性之間的平衡。


  一、親子關系否認的前提

  (一)親子關系的推定

  從比較法角度看,許多國家明確親子關系否認的前提是,在法律上存在被推定的親子關系。如果沒有“推定”,那么何來“否認”?我國雖有親子關系否定制度但缺失親子關系推定制度,因此,法律適用會存在困難。例如,妻子未經丈夫同意而用第三人的精子做了人工輔助生殖,丈夫是否可以在法院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從民法典及現有相關司法解釋看,目前無法直接給出準確答案。再比如,離婚后300日以內,妻子生下孩子,其前夫是否可以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我國現行法也沒有明確規定。前夫是否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父”?建議出臺相應司法解釋時,進一步進行明確。

  從解釋論的角度看,應該完善我國親子關系推定制度。對此,筆者認為,可以借鑒域外的經驗(如《日本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等),通過漏洞填補方式,明確親子關系否認之訴的適用范圍。具體規則可以設計為:妻子在婚姻期間受孕的子女,推定為丈夫的子女;自婚姻成立之日起經過200日后,或者自婚姻解除、撤銷或被認定為無效之日起300日以內出生的子女,推定為婚姻期間受孕。

  親子關系的“推定”意味著其結論是可以推翻的,因此,當事人可以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如果親子關系是法律擬制的,而不是被推定的,則不可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條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應視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此處采用法律擬制技術,認定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輔助生殖的子女“視為”其子女,且不考慮該精子是來自丈夫還是來自第三人(包括因醫院的失誤而使用了第三人的精子)。但該司法解釋遺留了兩個問題:一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妻子在未經丈夫同意的情況下,用丈夫的精子和自己的卵子進行人工輔助生殖,如何處理?二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妻子未經丈夫同意,使用第三人的精子進行人工輔助生殖,怎么辦?筆者認為,在前一種情況下的子女應當視為丈夫的子女;而在后一種情況下的子女應當被推定為丈夫的子女,丈夫有權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

  (二)否認親子關系的理由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否認親子關系的理由是“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按照立法者的解釋,當事人必須要有“正當理由”,是因為“親子關系對婚姻家庭關系影響巨大,更可能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如果任憑當事人的懷疑或者猜測就允許其提起否認親子關系之訴,不利于夫妻關系和社會秩序的穩定,不利于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這一做法與比較法上的經驗是一致的。例如,《法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夫如能提出事實足以證明其不能為子女之父,需要在法院否認該子女。我國民法典上的“正當理由”與《法國民法典》中的“足以證明”的立法精神是基本相同的。

  總結我國司法實踐經驗,并借鑒域外的立法和司法經驗,可以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的正當理由主要有三個:其一,在妻子受孕的時間,夫妻雙方因為客觀原因而沒有同居;其二,在妻子受孕的時間,丈夫沒有生育能力;其三,經過親子鑒定,認定妻子不是自丈夫受孕。也就是說,經過DNA鑒定,證明孩子與丈夫沒有血緣關系。

  從實踐來看,丈夫或妻子一方在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時,往往提供了必要證據,另一方不配合做親子鑒定。為了解決事實證明上的難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否認親子關系,并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否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例如,丈夫以夫妻雙方和孩子的血型為由(如丈夫是AB型,妻子是O型,兒子也是O型),初步證明孩子與丈夫不可能存在血緣關系。而妻子以不希望傷害孩子等為由不配合進行親子鑒定,則法院就可以認定丈夫的主張成立。此處所說的“必要證據”,是指對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的一方當事人來說,其提供的證據可能不夠充分,但必須能夠形成合理證據鏈條證明當事人之間可能不存在親子關系。其申請親子鑒定只是對所舉證的一種補充而不是作為其主張的唯一證據。另外,從該司法解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來看,我國對親子鑒定采取自愿主義的立場,主要是考慮到親子鑒定涉及當事人的基本人權和隱私權,不宜強制。

  (三)在限定的時間內否認親子關系

  親子關系否認權屬于形成權,應當有除斥期間的限制。在域外,很多國家和地區都規定,否認權的行使必須在一定的時間內進行。例如,《日本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條規定:婚生否認之訴,須自知道子女出生之時起一年以內提起。

  雖然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第一款沒有明確親子關系否認之訴提起的時間限制,但是從本條的立法目的出發,為了兼顧親子關系的穩定性和真實性,應當明確否認權行使的除斥期間。考慮到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并借鑒域外的經驗,筆者認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否認事由之日起一年內,否認權人必須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因為這個一年的期限是除斥期間,所以,它不得中止、中斷或延長。


  二、親子關系的否認權人及否認法律后果

  (一)否認權人

  從域外立法來看,否認權人的范圍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法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只有丈夫或其權利的繼受人享有否認權;《瑞士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丈夫和子女享有否認權;《德國民法典》第一千六百條規定,夫妻雙方和子女都享有否認權。

  從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來看,其將否認權人限于父或母。這里否定了成年子女的否認權。黃薇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讀》一書認為,這樣規定的原因在于“允許成年子女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可能會導致其逃避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此處所說的“母”是指生下子女的人;“父”僅指“推定之父”,也就是在法律上被推定為子女的父親的人。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對否認權人的規定屬于封閉式列舉,除了本條規定的“父”和“母”之外,任何人不得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民法典頒行前,我國曾出現過子女、子女的祖父母、子女的兄弟姐妹等提起親子關系否認之訴的情況,民法典頒行后,“父”和“母”之外的人都不得再提起此類訴訟。這對于維護婚姻家庭的穩定,保護當事人的隱私具有重要意義。

  從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來看,其對于親子關系否定要求必須采取訴訟的方式,當事人不能在訴訟之外通過意思表示的方式予以否認。民法典雖然明確了此種訴訟的原告(即否認權人),但沒有明確此種訴訟的被告。我國民法典頒行前,司法實踐中一般僅以子女為被告。但借鑒域外的經驗,筆者認為,丈夫起訴時,應當以子女和妻子為被告;妻子起訴時,應當以子女和丈夫為被告。

  (二)親子關系被否認的法律后果

  親子關系被否認之后,其效力溯及到孩子出生之日,這就是說,子女與其母親的丈夫之間自始沒有法律上的父子或父女關系。因此,母親的丈夫和子女之間自始不存在繼承關系、扶養關系等。被推定的父親不負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也不負有贍養被推定的父親的義務;雙方之間也不能相互繼承財產。不過,丈夫不得對該子女和該子女的母親就其已經進行的撫養提出不當得利返還,而僅可以對子女的親生父親提出不當得利返還。因為就子女的撫養,其母親已經盡到了義務,其母親并未受益,所以丈夫不得對該子女的母親提出不當得利返還。再者,丈夫以不當得利為由,對子女主張撫養費的返還,則違背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

  一般情況下,妻子是與第三人通奸或同居而懷孕的,妻子與第三人可以構成因共同故意而侵害丈夫的配偶權,因此,其丈夫可以依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等規定,主張就其支付的撫養費的賠償以及精神損害賠償。此時,妻子和第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作者單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


責任編輯:徐子凡
本站系非盈利性學術網站,所有文章均為學術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權利問題請與我們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