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最高人民法院審議,現發布《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課題指南》,并就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課題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研究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發揮司法職能,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課題指南》圍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在廣泛征求選題建議基礎上,根據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實際,經專家評審、論證,確定了一批選題。申請人可根據自己的研究專長從中選擇題目申報(選題的文字表述可作適當修改)或者參考選題自擬題目申報。只要符合《課題指南》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自選課題與按《課題指南》申報的選題在評審程序、評審標準、立項指標、資助力度等方面同等對待。無論是按《課題指南》擬定的選題還是自選課題,課題名稱的表述應科學、嚴謹、規范、簡明,一般不加副標題。
三、申報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課題,案例理論研究應當以當前人民法院工作中面臨的重大問題為導向,對人民法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具有較高的學術指引價值和較強的決策參考價值;案例應用研究應當針對審判執行實踐中迫切需要解決的法律適用問題,提出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解決方案、工作思路或法律適用建議。
四、課題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具體承擔課題實質性研究工作;3.應為高級及以上法官,或者具有處級及以上職務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主持或參與完成過相關領域至少一項省部級以上研究項目,或在最近三年內公開發表過相關研究成果;課題組成員應為三級及以上法官,或者具有科級以上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取得碩士學位;4.所在單位具有較強的法律學術資源和案例研究能力,并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承擔項目管理職責。原則上應組成課題組申報,課題組成員原則上不少于3人,課題組成員應包括從事研究的學者和從事實務工作的法官,鼓勵跨學科、跨單位、跨部門的聯合申報。申請人可以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員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申請。
五、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課題的資助額度為每項課題3萬元。申請人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科學合理的經費預算。
六、各項司法案例研究課題的完成時限不超過1年。
七、申報課題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課題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和《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課題論證活頁》(以下簡稱《活頁》)要求,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三年內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為保證申報評審的公正性和嚴肅性,評審會議召開前申報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走訪、咨詢評審組專家或邀請評審組專家進行申報輔導。凡行賄評審專家者,一經查實將予通報批評;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五年內不得申報。
八、申報課題全部實行同行專家通訊初評,初評采用《活頁》匿名方式,《活頁》論證字數不超過七千字,要按《活頁》中規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關研究成果。
九、申請人在承擔課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課題并及時提交研究成果;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最終成果實行匿名鑒定,鑒定等級予以公布。在課題驗收合格前,未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同意不得公開發表課題成果。違反規定的,視為自行終止資助協議。
十、課題申報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至2020年12月28日(以郵戳日期為準)。課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須填寫《申請書》和《活頁》,并經課題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蓋章后報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通信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11號國家法官學院行政樓404室;郵編:100070)。《申請書》和《活頁》等申請材料請登錄最高人民法院網站www.court.gov.cn或中國司法案例網anli.court.gov.cn下載。寄送書面申報材料應使用WORD軟件錄入A4紙打印《申請書》《活頁》一式3份,單獨包裝標明“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課題” ,并請同時將《申請書》和《活頁》文檔發送至電子郵箱sfalkt@163.com,郵件題目格式:申請人+課題名稱。
聯系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趙老師
聯系電話:010-67559351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5日